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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做人难做名人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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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我一直待在这灵隐山,待在这胡府,直到一个月前。

    因为一个月前,娘去世了。我在娘的灵位前守了七天七夜,直到最后师娘用药迷晕了我,我才在床上睡了三天,睡得昏天暗地,醒来的时候,娘早就入土为安了。我生命中,第一个亲人就这么离开了我。唯一一个和我相依为命的人,唯一一个需要我的人,就那样静静的躺在棺木中。脸上还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还是那样一副娇美的容颜。

    我知道,娘是郁郁而终的,令她郁郁的,是当初那段令人悲伤的爱情,是那个她到死都念着的名字。也许离开这个世界,却是一种解脱,所以,娘最后才会笑着离开。

    我在娘的灵位前守了七天七夜,直到最后师娘用药迷晕了我,我才在床上睡了三天。睡得昏天暗地,醒来的时候,娘早就入土为安了。我生命中,第一个亲人就这么离开了我。唯一一个和我相依为命的人,唯一一个需要我的人,就那样静静的躺在棺木中。脸上还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还是那样一副娇美的容颜。

    一个月后,十六年来从不曾叫我的爹居然把我叫到大厅,大厅里站着所有的家人,吃斋念佛的大娘,刁蛮的二娘,安静的三娘等,还有那几个哥哥姐姐,嫂嫂姐夫居然都到齐了。那么,家中是有什么事要发生了吧,这件事肯定还关乎着我,因为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叫我参加这种家族的会议。

    我才知道,原本大家在一起,是为了商议嫁女儿的事,四姐不愿意嫁,六姐也不愿意,哭哭啼啼半天,突然想起,一个月前过世的柳氏还有一个女儿,刚好适嫁,于是我就这样被记起,然后被卖出家了。因为,胡家生意受挫,要借联姻,借助帅家的财势恢复胡家的生意。

    所以我到最后,还是有点用处,到最后,还是被需要了!想想,我应该庆幸的。

    书归正传

    从此那娟帕,那异香,还有那首采花贼假面淫狐写在香帕上的专用的诗:花堪采时直须采,莫等无花守空房!就这样红遍大江南北,名气直逼三师兄的丝竹公子啊!

    哈哈哈丝竹公子和假面淫狐同时以花名并列江湖,不过一个是被江湖称的是风流倜傥,另一个则是下流龌龊,一个是光明正大勾搭良家妇女,还得英名,人人崇拜,个个女子挤破头。而另一个则是人人谈而色变,避之不及,恨不得喝其血,食其肉。这人和人果然是不能比的。

    比起来还不气死人,再说我一个女子,和一男人争什么花名啊!

    如此,我便一路向南,如法炮制,成功的用替嫁,mi药,点穴,易容等多种方法,帮助5对男女私奔,三个卖身女免遭荼毒,从土匪窝里救出两个昏迷的女子,还有一个是逛妓院的时候救下的一个被待开苞的女子,昨天那个,刚好是第12个,两年,不多不少,12个了。

    在我炮制到第三个的时候,大师兄,三师兄,还有小师兄找到了我,二师兄还在军营,无法前来。当他们得知我被采花贼采走的时候,便飞奔来找我了,都很纳闷我这么那么容易被劫走呢,当他们勘察现场才知道,原来我是自己采自己啊。众人这才舒了一口气。

    大师兄得知后宠溺的摸摸我的头,笑着说“没有想到我们的小师妹已经这么厉害了啊!”三师兄责极为不爽的说,收到我的信,再得知我被劫就知道是我搞的采花贼了,只是很郁闷,我这么快名声就要与他齐平了。我只有从内心深处,深深的鄙视他!

    三师兄向来就是用来教我玩乐加鄙视的,这样我才可以找到人生的平衡点。

    小师兄责还是温温柔柔的说我没有事就好,顺便给我许多植物的种子。方便我做香料,我以前研究颜料可都是在小师兄那片药园子里糟蹋出来的,小师兄可真是了解我啊。(小师兄背过身擦擦额上的冷汗:我的药园子可以保住了!)

    我就这样云游天下来着,每到一个地方,便总会采了花才走,而我采的花并不是免费的,我可是靠这个起家的啊,我最先在恭州开了一家胭脂香铺,资金就是我当掉的那些首饰什么的,还有出门前师傅给的钱。

    我的胭脂香铺就叫花间辞,如今已经开到第8家连锁了,而这8个地方都是我作案筹集的,虽然每一家的生意都很好。据说第二连锁店因为把当地的胭脂业都打击了,还被个商家联合抵制,买通官府要收拾的,后来掌柜送了每个官太太我们店铺的特色胭脂,深受青睐,危机迎刃而解。那些掌柜啊什么的,可都是我精心挑选的,我可不担心。

    重要的是,我的胭脂铺经营的是两种生意,一种是卖香,一种是采香——帮人解决情感问题,当采花贼。胭脂铺可是收集信息的好地方啊,尤其是收集女人八卦的好地方,我每次接单可都是收价不低的。这胭脂铺也是我和师兄们联系的场所,这样无论师兄们在哪里,在做什么,我都可以清楚的知道。当然我在做什么,师兄们也可以清楚的知道。

    帮人私奔,当替嫁娘,这可不是人人都做的来的事啊。如若对方是正当人家,我便会收取委托人费用,如果对方是强抢或者花心型,我可是会把费用收到这些人身上的。比如昨天的县太爷,只不过把他的钱财摸了一半走,就那么几十万两的事,有必要今天就把悬赏提高到一千两吗?

    况且,这些钱我也没有一个人独吞啊,我是我朝的一等良民,当然会帮县太爷取之有道,用之有道。昨天晚上这城里的乞丐和那写孤苦的人家不是一夜暴富了吗?

    哎,做人难,做名人更难,做名采花贼更是难上加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