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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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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到青龙山南山脚下,雪已积到小腿的厚度。三人在雪地里行走,咯吱声不绝于耳。斜眼正要开口问话,却见远处出现三个小黑点,正向这边移动,忙改口道:“寨主,是不是他们?!”

    林轩看看天色,随即道:“应该是了!”说话间那三个小黑点走的进了,中间的一位是个相貌俊朗的年轻人,他背着口木箱大步行走,丝毫看不出天气对他的影响。而他身侧的两个腰挂扑刀的中年汉子,却是缩着脑袋,时不时的朝手上哈着气,显是十分怕冷。

    待这三人走近,林轩拍了拍斜眼,塞给他锭银子,轻声道:“缠住中间的那个背箱子的年轻人,机灵点!”

    “嗯!”斜眼重重点了点头,走了上去,缩了缩脖子,随后冲那年轻人拱了拱手道:“这位公子,我们兄弟三人从南方来,初到此地,就遇着大雪,请问汝州距此还有多远?”

    林轩、郑顺也是一边跺着脚装做御寒的样子,一边笑脸看着年轻人,眼神中充满期待。

    那年轻人谨慎地打量着斜眼,又看了看林、郑二人,见并无可疑,便即说道:“从此向北,大约走四十里地便到汝州郊外,三位再坚持不久便可到达!”

    斜眼尚未回话,林轩便连声道谢,郑顺也是一般,他二人分别拉着那两名中年汉子,递上了银子,诚恳道:“两位好汉,不知可否带我们一程,这大雪封山的,我们实在怕出事,早先就打听过这一代强匪颇多!”

    斜眼机灵过人,见此情况,立时也对那年轻人道:“公子,你好心让两位护从送我们到汝州吧,这大冷天的,您背着东西也不方便,不如一起回去,休整一日,再上路如何?”这话的意思显然是说年轻人并不会武艺,那两位带刀的汉子是保护他的随从。

    未等年轻人回话,其中一个中年汉子就道:“张公子,要不我们送他们去吧,这才出来没多久,下午再出城赶路也没什么,咱们晚上定能赶到鲁山镇歇脚,你放心我们兄弟绝不会向黄老爷说!”

    另条汉子也随声附和,不料年轻人却斩钉截铁道:“不行,受人所托,要讲信誉”这话还未说完,斜眼便一把拉了他转身就朝北而行。

    “放手!”年轻人怒道,但见斜眼一脸客气的笑容,又不好强动,只能嘴上连道放开。

    斜眼将林轩刚给自己的银子塞到年轻人怀中:“公子,您的护从也没意见了,您就当行行好事儿,若是我兄弟三个遇见强匪,没人护着,失了财物事小,要没了命那”

    这番话既无赖,又似挺有道理,弄得年轻人也不知该怎么说,只能甩开斜眼的手,道:“在下有要事在身,还请见谅!”

    “走吧,公子,就当我求你了”斜眼开始连拉带拽。林轩在后面看着暗笑,知这年轻人经验极少,自己这第一次剪径定能成功。

    他给郑顺使个眼色,两人同时动手,将那二位兀自摸着怀中银子的黄员外家丁砸晕过去。

    这二人刚既软倒,不远处小林中便有一白衣少年骑马飞奔而来,那马的走向显是直冲那年轻人身后,马上少年大声喊道:‘快帮忙,这该死的马失控了,谁谁能救我!”

    这匹马将年轻人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林轩、郑顺迅速用雪将晕倒的家丁掩了,跟着跑上前来,和斜眼一同簇拥着年轻人。

    “公子,快闪开,小心那马!”郑顺发声喊,林轩给斜眼使了个眼色,三人一齐用力拖着年轻人,同时将他甩向马的一侧。年轻人这时才感觉不对,可是已经晚了,马上之人短剑出袖,闪电般划向年轻人的背箱带,箱子尚未掉落,便被马上的白衣少年弯身勾手接住,借着马力甩上了马背,跟着骑马狂奔而去。

    郑顺早猜到老不死和林轩是故意敌对,因此看清马上之人后,也不惊讶。

    斜眼也瞅清楚了那骑马之人正是老不死,他心中自是大惊:原来寨主早已收服了他,却做戏给三当家看,看来三当家定有问题,说不定已被寨主杀了,想到此,顿觉寨主深不可测,暗庆自己选对了主子,今后前途定然不可限量。

    这些想法也都是瞬间之事,那年轻人在背箱失去的电光火石之间,双手探入囊中,取出不知何物,奋力甩向老不死所乘之马。几乎于此同时,林轩的短棒从袖中溜出,对准年轻人的脖颈狠狠砸下,年轻人促不急防,应声软倒。

    绕是如此,他手中甩出之物依旧向前直飞,那速度极快,周围的鹅绒雪花都被逼退开来。

    老不死丝毫没有防备,幸好那马被什么东西拌了一下,脚下一软,慢了片刻,那飞出之物提早飞过了马前,钉在了不远处的树上,撞击声尖锐刺耳。

    “不死”林轩担心老不死安慰,喊了声,急忙跑上前去。老不死纵马过来,大声说道:“寨主,不死没事儿!”说着话,甩下那背箱,跟着道:“马匹已经在那边林子里,不死这就去了,一切依寨主计行事!”

    话音刚落,便纵马远去。动作快捷,心中却是柔肠百转,想着林轩方才因担心她的那声呼喊。

    郑顺看着老不死的背影,不禁赞道:“不死兄弟端的是好本事,寨主有这样的少年侠士相助,确是天运照人!”

    林轩也被老不死如此英姿所震撼,脱口而出道:“白马英姿,落入寒雪境,轻剑凌厉画鹅绒,飘洒烂漫冰菱,飒爽奔跃纵缆,卷起浩淼峰峦,红袖柔点江山,不死苍穹浩瀚。”

    郑顺略通诗词,只觉意境甚美,当下叹道:“寨主这首清平乐确把不死兄弟的潇洒英俊写了出来,只是,只是不死兄弟是男儿身,为何又加进红袖二字?”

    林轩看了看郑顺,只是笑而不语,郑顺更觉高深,只道自己诗词不精,也不再问。

    “我斜眼可不懂这些,寨主和教头都是文武全才!”斜眼说着话,掏出腰刀,想结果了晕倒在地的年轻人,以讨好林轩。

    不料林轩、郑顺同时摆手说道:“不可!”

    斜眼收回腰刀,疑惑道:“留着还有甚鸟用?”

    郑顺正色道:“斜眼,去看看那飞入树中的是何物?”

    斜眼也想知道原因,便急忙跑向远处那棵树前,仔细一看,心中大惊,回头喊道:“寨主、教头,可不得了,是两颗小石子!”

    郑顺一听,心下又喜又惊,当下冲林轩拜倒:“寨主,此人同我颇有渊源,容郑顺带回寨中细问!”

    林轩初喊不可,便是因为这年轻人的暗器击打老不死的功夫了得,起了收服之心,这会儿听见斜眼说那暗器是石子,又想起此人姓张,心下已然明白,见郑顺跪倒,急忙将他扶起道:“我已知你心意,不过等我回山前,你不要与他相认,去林子里牵了马,背了这三个家伙与那黄蜡石,快些上山,不可耽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