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心怀叵测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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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为了一个山洞就不说话几十年?”刘静学感觉有点啼笑皆非:“不过刚才我好像听到他们还在外面说话来着。”
“那儿呀,你以为他们那是哎哟,你怎么能用棍子捣我的脚。”野蛮人的身体都非常的强健,加上他们平时的生活困难,所以很少有人能够穿上鞋子,都是光着两只脚丫,时间长了,对于穿鞋也就是一种美好的愿望了,如果真的让他们穿鞋,估计他们反倒不习惯了。
不过,现在狂风长老的这种习惯到被古菲特长老当作阻止他讲述曾经的糗事的办法了,胳膊没有他的长,又不忍心真的用棍子打他那张讨厌的嘴,于是,在狂风长老得意洋洋的揭他们的短的时候,古菲特长老手里棍子的一段就重重的落在了狂风长老那长满老茧的脚趾头上。当时就让他住了嘴,只顾抱着脚趾头呼呼喊疼。
“哦——”刘静学做了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你说的那个什么东西还在不在?”
“不在。”
“在。”
“在?”
“不在。”
“到底是在还是不在?”马克阿瑟双手攥拳,居高临下的看着佝偻的古菲特。
“在。”古菲特垂着头,看着地面叹了口气:“不过不是原来的那个了。”
“那还是根据马克阿瑟长老告诉你的情报制作的,既然这样,不管是那一个,都是你们友谊的象征。”刘静学笑眯眯的看着面前的两个老头:“你能够根据你的记忆把他告诉你的东西复制出来,那就证明,你还是很在乎他这个朋友的,既然”
“闭嘴——”
看着两个恼羞成怒的老头,刘静学知趣的闭上了嘴巴:不然,两个老头如果血压升高超出范围的话,可就。
一时间,屋里坐着有着四个人却没有发出一丝的声音。
“小老鼠,你真的又做了一个那种模型?”是马克阿瑟的声音。
“是闭嘴你个老混蛋。”是古菲特。
“闭嘴你个老混蛋。”是马克阿瑟。
“呵呵,小鸟你敢骂我老混蛋。”是狂风用古菲特的声音问马克阿瑟。
“口技!”刘静学没有想到,狂风长老居然还有着这种神乎其神的本事,刚才的两句话,如果不是看到是狂风的嘴巴在动,他根本就不敢相信,那种鼠族的尖细强调,和鸟族的特有的舌尖音,能够从狂风那看起来宽宽大大的嘴巴里面说出来。他是怎么抑制住自己的共鸣腔的?
人的说话,是由空气从肺内冲出,激动声带,由色带的松紧控制空气冲出的密度,带起波形震动,再经过口腔,鼻腔,上颌窦,蝶窦,筛窦,额窦的共鸣,润色,再向四面发出,不过由于面部相对脑后更加薄弱,发出的声音也就更多,所以,对面的人就能够听的更加清楚,于是就形成了人们面对面说话的习惯。
每个人的面容各不相同,组成面部的肌肉,骨骼,也都稍有差异,面部骨骼中的那些空腔也都有着各自的特点,这就形成了每个人的独特的声音,总的来说,面部瘦小的人说话的音调大多较尖锐,而面部宽阔的人,由于共鸣腔大,声音大多比较憨厚。
口技就是主动的控制那些能够控制的面部肌肉,改变说话的音调的一种方法,其实也不过是一种更加灵活的使用自己面部肌肉改变发声通道,控制呼吸肌,调整空气输出压力的方法罢了,其主要的难题就是如何能够更加精密的控制住自己的面部表情肌和呼吸肌,从而发出自己想要发出的声音。
狂风的面部具有明显野蛮人特点,硕大的头颅,造成了一种类似低音炮的效果,穿透力相当的强,跟他说话,如果凑的近了,耳朵里就会产生那种类似话筒靠近音箱的那种嗡嗡声,古菲特鼠族就不用说了,老鼠的脸型大家都知道,他的声音也有点类似那种去势了的公公的强调。马克阿瑟是鸟族的,小鸟的脸大伙还有没有见过的嘛?那鸡的脸大家总见过吧,跟古菲特比起来,更加多了一个坚硬的喙型嘴,强调更加的是与众不同。
狂风长老居然能够惟妙惟肖的学出他们两者的强调,那么学其它的人的强调那岂不是轻而易举了。就是不知道他这个技巧是就他一个会,还是属于那种野蛮人部落里的普遍技能:“狂风长老,你们部落里会这种声音技能的人多不多。”
“呵呵,不少。”一边冲着古菲特和马克阿瑟挤眉弄眼,狂风一边回答刘静学的提问:“以前不能随意狂化,为了能够更好捕到猎物,我们就特意学了那些动物的叫声,好把他们引到我们埋伏的地方,时间长了,基本上就都可以学别人说话了。”
“哦,那你们能不能学那些人族的佣兵说话?”
“呵呵,只要听过的,我们都可以学。”狂风长老现场的用刘静学的声音骄傲的说了一句。
“好,”刘静学的眼睛登时亮了起来:“马克阿瑟长老,你立刻派人去把卡奈尔和小舞带过来,狂风长老你找几个学别人说话最象的,注意最好找那些学女孩子说话最象的,这次让我们好好的计划计划,看怎么样给那些佣兵一个教训。”
莱司是一个盗贼,一个属于金色光辉佣兵团的盗贼,金色光辉佣兵团是一个中级的佣兵团,团部就设在靠近末日森林的末日城。平时靠接一些护送那些来末日城做生意的商贩的生意来维持生活,当然,如果有机会,他们也会兼职做一些捕捉兽人的生意,或者为那些斗兽场联系一些野蛮人,去做斗兽表演。唉,要不是那些野蛮人有着狂化这样的本事,没法捕捉,他们怎么会把钱分给那些低贱的野蛮人一部分,他们早就把那些野蛮人抓起来,装箱给卖给斗兽场了。现在他们只能从中间获得一部分的差价了。
前几天,他们团新进的几个团员在末日森林外围抓到了一个精灵族的小姑娘,这个可是前所未有的,还从来没有人知道,在末日森林的深处居然还有着一个精灵族的存在。不能不说是那几个臭小子的运气真好,居然能够碰上。而且刚到末日城就碰到了一个大买家,居然花了5000金币把那个精灵族的小姑娘给买去了。弄的那几个走了狗屎运的小子天天嚣张的满城请客。看的盗贼莱丝心里酸溜溜的,不是个滋味。
还好,那几个小子没有嚣张几天,人家的家人就找上门来了,由两个漂亮的女精灵(卡奈尔和小舞)带队,一队四个精灵就大摇大摆的从末日城里把那五个小子给抓走了,路上,不知道是哪个笨蛋居然通知了城卫队,那个整天色迷迷的,只会仗着他爸爸是城主,到处调戏女孩子的少城主居然亲自出马,要抓住那两个女精灵。
呵呵,那个少城主也真是没头脑,干什么非要自己亲自去抓那两个精灵,大概是生怕那些城卫队的人在在路上占那些精灵的便宜吧,居然就坐着他那个豪华的马车,连夜的追了上去。
也不知道是怎么搞得,有一群城卫队守卫的少城主居然被那些精灵给抓住了,还给‘残忍的扔在地上,用马车残忍的从身上压了过去,把我们敬爱的城主大人的宝贝孩子,一个风华正茂,风流倜傥(约五百字的赞誉之词)给残忍的送入了天神的怀抱(被一阵杀猪一样的嚎啕大哭给打断,是那个胖的如同小孩子堆的雪人一样的城主夫人),为此,我们英明的,聪慧的,慷慨的(城主大人咳嗽了两声,打断了他的话)城主大人决定:悬赏捉拿那些胆敢践踏公国法律,胆敢藐视城主威严,胆敢犯下杀害少城主大人的精灵,杀死一个精灵赏金币十枚,每抓住一个活的精灵,赏金币一百(下面一片哗然,那个看城门的税管再说的是什么,莱司就没有听见了。)他知道的是:第二天,金色光辉佣兵团的团长召集了所有的团员,宣布响应城主的号召,前去捉拿那名杀害少城主的精灵。
莱司看见,团长大人再说道那名精灵的时候,特意的加重了说话的表情和语气。稍微的一想,莱司立刻恍然大悟了:抓走那五个幸运的倒霉蛋的,是四个精灵,而现在团长说的,是捉拿那个杀死少城主的精灵,不说抓住那个精灵能够获得一百个金币,另外的三个精灵抓起来后,偷偷的自己卖掉,说什么也可以帮助团里改善一下经济状况吧。
莱司看了看周围的人,大伙都是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再看看上面的团长,也是一副贼兮兮的笑容。看来大伙都心照不宣的明白了。
暗暗的象团长比了一个大拇指,大伙就都带着那副脏兮兮的笑容出发了,去捉拿那个杀害少城主的精灵美女了。
一路上莱司他们团看到了,不少的住在末日城里的佣兵团都一团团的向着一个方向前进,相互碰到了,互相露出一副了然的笑容,哈哈的打上一通招呼,咸不咸淡不淡的唠上两句,就又急匆匆的向前赶路了。甚至,到了后面,莱司他们还看到了一些其它地方的佣兵团也急匆匆的向着前方赶路,看着他们空着手没有带任何货物的样子,他们的目的也就不言而喻了。
这下,本来都感到钱途光明的金色光辉佣兵团的人都急了,怎么说,我们也是付出了五个人的代价的啊,如果最后还让别人在眼前把一个快到手的富贵给摘走了,自己那不是太亏了吗?可是,又没有什么借口可以阻止其他人的前进,难道说,因为我们团有五个人被那些精灵族的抓走了,所以这个任务只能让我们来接。也说不过去啊。看来,只能想办法抢在其他人的前面把那四个精灵族的人给抓住了,不然,这个到了眼前的富贵可就要插上翅膀飞了。
想清楚其中的关节,不用团长督促,金色光辉佣兵团的佣兵们就主动的加快了行进的速度,莱司也在知道了目的地后,说出了一个自己知道的近路,根据他以前的经验,大概能够减少上半天的时间,只不过路有点难走,不过对佣兵团的大多数人来说都是小意思。尤其是在现在的这种情况下,能够比别人快半天到达,那就预示着成千上万的金币在等着他们啊。
在经过团长他们的讨论后,毅然的下了决定:抄近路,决不能让到手的富贵让别人夺去。
于是,在到了下一个山口,整个金色光辉佣兵团就在莱司的带领下,离开了大路,走上了一条林间的小路。
这条路还真不是好走的,甚至有不少的地方都根本就没有路,现在,团里的所有的人都对莱司佩服有加了,不知道他是怎么辨别方向的,反正只见他看看天,再看看地,再看看周围,马上迅速的就选择好前进的方向,毫不迟疑的带着大家伙向前走,而且,大家也清晰的看见,在上一个山头休息的时候,他们看到那个早上超过他们的佣兵团正在远远的山脚下弯弯曲曲的走着,一个个的人都小的和蚂蚁一样。
怎么说,他们走了这半天,翻了几个山头后,就追上了一个早上超过他们的佣兵团了。那么,看来只要再稍微的快上那么一点点,大把的金币正在前面等着他们呢。
这下所有的金色光辉佣兵团的佣兵都欢呼起来,所有的眼睛都冒出金色的光芒,刚刚爬山的疲惫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大家都督促着莱司尽快的赶路。刚刚坐下的莱司只好无奈的爬起身,继续前进。
“就为了一个山洞就不说话几十年?”刘静学感觉有点啼笑皆非:“不过刚才我好像听到他们还在外面说话来着。”
“那儿呀,你以为他们那是哎哟,你怎么能用棍子捣我的脚。”野蛮人的身体都非常的强健,加上他们平时的生活困难,所以很少有人能够穿上鞋子,都是光着两只脚丫,时间长了,对于穿鞋也就是一种美好的愿望了,如果真的让他们穿鞋,估计他们反倒不习惯了。
不过,现在狂风长老的这种习惯到被古菲特长老当作阻止他讲述曾经的糗事的办法了,胳膊没有他的长,又不忍心真的用棍子打他那张讨厌的嘴,于是,在狂风长老得意洋洋的揭他们的短的时候,古菲特长老手里棍子的一段就重重的落在了狂风长老那长满老茧的脚趾头上。当时就让他住了嘴,只顾抱着脚趾头呼呼喊疼。
“哦——”刘静学做了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你说的那个什么东西还在不在?”
“不在。”
“在。”
“在?”
“不在。”
“到底是在还是不在?”马克阿瑟双手攥拳,居高临下的看着佝偻的古菲特。
“在。”古菲特垂着头,看着地面叹了口气:“不过不是原来的那个了。”
“那还是根据马克阿瑟长老告诉你的情报制作的,既然这样,不管是那一个,都是你们友谊的象征。”刘静学笑眯眯的看着面前的两个老头:“你能够根据你的记忆把他告诉你的东西复制出来,那就证明,你还是很在乎他这个朋友的,既然”
“闭嘴——”
看着两个恼羞成怒的老头,刘静学知趣的闭上了嘴巴:不然,两个老头如果血压升高超出范围的话,可就。
一时间,屋里坐着有着四个人却没有发出一丝的声音。
“小老鼠,你真的又做了一个那种模型?”是马克阿瑟的声音。
“是闭嘴你个老混蛋。”是古菲特。
“闭嘴你个老混蛋。”是马克阿瑟。
“呵呵,小鸟你敢骂我老混蛋。”是狂风用古菲特的声音问马克阿瑟。
“口技!”刘静学没有想到,狂风长老居然还有着这种神乎其神的本事,刚才的两句话,如果不是看到是狂风的嘴巴在动,他根本就不敢相信,那种鼠族的尖细强调,和鸟族的特有的舌尖音,能够从狂风那看起来宽宽大大的嘴巴里面说出来。他是怎么抑制住自己的共鸣腔的?
人的说话,是由空气从肺内冲出,激动声带,由色带的松紧控制空气冲出的密度,带起波形震动,再经过口腔,鼻腔,上颌窦,蝶窦,筛窦,额窦的共鸣,润色,再向四面发出,不过由于面部相对脑后更加薄弱,发出的声音也就更多,所以,对面的人就能够听的更加清楚,于是就形成了人们面对面说话的习惯。
每个人的面容各不相同,组成面部的肌肉,骨骼,也都稍有差异,面部骨骼中的那些空腔也都有着各自的特点,这就形成了每个人的独特的声音,总的来说,面部瘦小的人说话的音调大多较尖锐,而面部宽阔的人,由于共鸣腔大,声音大多比较憨厚。
口技就是主动的控制那些能够控制的面部肌肉,改变说话的音调的一种方法,其实也不过是一种更加灵活的使用自己面部肌肉改变发声通道,控制呼吸肌,调整空气输出压力的方法罢了,其主要的难题就是如何能够更加精密的控制住自己的面部表情肌和呼吸肌,从而发出自己想要发出的声音。
狂风的面部具有明显野蛮人特点,硕大的头颅,造成了一种类似低音炮的效果,穿透力相当的强,跟他说话,如果凑的近了,耳朵里就会产生那种类似话筒靠近音箱的那种嗡嗡声,古菲特鼠族就不用说了,老鼠的脸型大家都知道,他的声音也有点类似那种去势了的公公的强调。马克阿瑟是鸟族的,小鸟的脸大伙还有没有见过的嘛?那鸡的脸大家总见过吧,跟古菲特比起来,更加多了一个坚硬的喙型嘴,强调更加的是与众不同。
狂风长老居然能够惟妙惟肖的学出他们两者的强调,那么学其它的人的强调那岂不是轻而易举了。就是不知道他这个技巧是就他一个会,还是属于那种野蛮人部落里的普遍技能:“狂风长老,你们部落里会这种声音技能的人多不多。”
“呵呵,不少。”一边冲着古菲特和马克阿瑟挤眉弄眼,狂风一边回答刘静学的提问:“以前不能随意狂化,为了能够更好捕到猎物,我们就特意学了那些动物的叫声,好把他们引到我们埋伏的地方,时间长了,基本上就都可以学别人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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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只要听过的,我们都可以学。”狂风长老现场的用刘静学的声音骄傲的说了一句。
“好,”刘静学的眼睛登时亮了起来:“马克阿瑟长老,你立刻派人去把卡奈尔和小舞带过来,狂风长老你找几个学别人说话最象的,注意最好找那些学女孩子说话最象的,这次让我们好好的计划计划,看怎么样给那些佣兵一个教训。”
莱司是一个盗贼,一个属于金色光辉佣兵团的盗贼,金色光辉佣兵团是一个中级的佣兵团,团部就设在靠近末日森林的末日城。平时靠接一些护送那些来末日城做生意的商贩的生意来维持生活,当然,如果有机会,他们也会兼职做一些捕捉兽人的生意,或者为那些斗兽场联系一些野蛮人,去做斗兽表演。唉,要不是那些野蛮人有着狂化这样的本事,没法捕捉,他们怎么会把钱分给那些低贱的野蛮人一部分,他们早就把那些野蛮人抓起来,装箱给卖给斗兽场了。现在他们只能从中间获得一部分的差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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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那几个小子没有嚣张几天,人家的家人就找上门来了,由两个漂亮的女精灵(卡奈尔和小舞)带队,一队四个精灵就大摇大摆的从末日城里把那五个小子给抓走了,路上,不知道是哪个笨蛋居然通知了城卫队,那个整天色迷迷的,只会仗着他爸爸是城主,到处调戏女孩子的少城主居然亲自出马,要抓住那两个女精灵。
呵呵,那个少城主也真是没头脑,干什么非要自己亲自去抓那两个精灵,大概是生怕那些城卫队的人在在路上占那些精灵的便宜吧,居然就坐着他那个豪华的马车,连夜的追了上去。
也不知道是怎么搞得,有一群城卫队守卫的少城主居然被那些精灵给抓住了,还给‘残忍的扔在地上,用马车残忍的从身上压了过去,把我们敬爱的城主大人的宝贝孩子,一个风华正茂,风流倜傥(约五百字的赞誉之词)给残忍的送入了天神的怀抱(被一阵杀猪一样的嚎啕大哭给打断,是那个胖的如同小孩子堆的雪人一样的城主夫人),为此,我们英明的,聪慧的,慷慨的(城主大人咳嗽了两声,打断了他的话)城主大人决定:悬赏捉拿那些胆敢践踏公国法律,胆敢藐视城主威严,胆敢犯下杀害少城主大人的精灵,杀死一个精灵赏金币十枚,每抓住一个活的精灵,赏金币一百(下面一片哗然,那个看城门的税管再说的是什么,莱司就没有听见了。)他知道的是:第二天,金色光辉佣兵团的团长召集了所有的团员,宣布响应城主的号召,前去捉拿那名杀害少城主的精灵。
莱司看见,团长大人再说道那名精灵的时候,特意的加重了说话的表情和语气。稍微的一想,莱司立刻恍然大悟了:抓走那五个幸运的倒霉蛋的,是四个精灵,而现在团长说的,是捉拿那个杀死少城主的精灵,不说抓住那个精灵能够获得一百个金币,另外的三个精灵抓起来后,偷偷的自己卖掉,说什么也可以帮助团里改善一下经济状况吧。
莱司看了看周围的人,大伙都是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再看看上面的团长,也是一副贼兮兮的笑容。看来大伙都心照不宣的明白了。
暗暗的象团长比了一个大拇指,大伙就都带着那副脏兮兮的笑容出发了,去捉拿那个杀害少城主的精灵美女了。
一路上莱司他们团看到了,不少的住在末日城里的佣兵团都一团团的向着一个方向前进,相互碰到了,互相露出一副了然的笑容,哈哈的打上一通招呼,咸不咸淡不淡的唠上两句,就又急匆匆的向前赶路了。甚至,到了后面,莱司他们还看到了一些其它地方的佣兵团也急匆匆的向着前方赶路,看着他们空着手没有带任何货物的样子,他们的目的也就不言而喻了。
这下,本来都感到钱途光明的金色光辉佣兵团的人都急了,怎么说,我们也是付出了五个人的代价的啊,如果最后还让别人在眼前把一个快到手的富贵给摘走了,自己那不是太亏了吗?可是,又没有什么借口可以阻止其他人的前进,难道说,因为我们团有五个人被那些精灵族的抓走了,所以这个任务只能让我们来接。也说不过去啊。看来,只能想办法抢在其他人的前面把那四个精灵族的人给抓住了,不然,这个到了眼前的富贵可就要插上翅膀飞了。
想清楚其中的关节,不用团长督促,金色光辉佣兵团的佣兵们就主动的加快了行进的速度,莱司也在知道了目的地后,说出了一个自己知道的近路,根据他以前的经验,大概能够减少上半天的时间,只不过路有点难走,不过对佣兵团的大多数人来说都是小意思。尤其是在现在的这种情况下,能够比别人快半天到达,那就预示着成千上万的金币在等着他们啊。
在经过团长他们的讨论后,毅然的下了决定:抄近路,决不能让到手的富贵让别人夺去。
于是,在到了下一个山口,整个金色光辉佣兵团就在莱司的带领下,离开了大路,走上了一条林间的小路。
这条路还真不是好走的,甚至有不少的地方都根本就没有路,现在,团里的所有的人都对莱司佩服有加了,不知道他是怎么辨别方向的,反正只见他看看天,再看看地,再看看周围,马上迅速的就选择好前进的方向,毫不迟疑的带着大家伙向前走,而且,大家也清晰的看见,在上一个山头休息的时候,他们看到那个早上超过他们的佣兵团正在远远的山脚下弯弯曲曲的走着,一个个的人都小的和蚂蚁一样。
怎么说,他们走了这半天,翻了几个山头后,就追上了一个早上超过他们的佣兵团了。那么,看来只要再稍微的快上那么一点点,大把的金币正在前面等着他们呢。
这下所有的金色光辉佣兵团的佣兵都欢呼起来,所有的眼睛都冒出金色的光芒,刚刚爬山的疲惫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大家都督促着莱司尽快的赶路。刚刚坐下的莱司只好无奈的爬起身,继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