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平静的一家三口(上)
推荐阅读: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万相之王、星门、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剑来、一剑独尊、临渊行、沧元图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bqg10.cc】,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轰——
银盆内一团火花炸起,随后一股烧焦的刺鼻臭味传了出来。
“成功了?”
小菊与叶子沫对视。
叶子沫摸了摸下巴,缓缓摇头。
林默从盆中将被炸黑的银戒指取了出来,银戒指上还残留着爆炸的余温。
如果是以前,碰一下就会被烫伤,但现在他的皮肤已经如同铜墙铁壁,这点温度根本不算什么。
林默激动地朝着叶子沫招了招手,大概由于圣器的加持,他的双眼充满了可笑的自信,这种自信把叶子沫和小菊都感染了。
叶子沫走到他身边,他牵起叶子沫的手,拿出炭黑的戒指,缓缓戴在了她的无名指上。
为什么要选这个手指?
叶子沫和林默视线对视,林默又有种电流传遍全身的感觉,立刻将戒指拔下来,换到了中指上。
“准备好了吗?”
林默一脸认真,叶子沫微微颔首。
小菊立刻拉开了窗帘,让正午的阳光洒了进来。
刺啦——
面无表情的叶子沫脸上出现烧伤,疼痛似乎也没有让她产生更多的情绪。
小菊即刻把窗帘拉回原样,阻断了阳光,拍了拍胸脯,松了口气。
仿佛自己动作再慢一秒,就得为大小姐准备一口棺材了。
别误会,血族是不会死的,但在棺材中却可以更好的休养生息。
受了重伤的血族都会为自己准备一口棺材,在里面修养个几十年、甚至几百年才出来。
“没事吧?”
林默心疼地看着叶子沫,尽管她的皮肤在慢慢恢复,但仅仅受到一点伤害,也牵扯到了林默的心绪。
糟糕,我怎么这么关心吸血子?肯定是因为是我制造的戒指有问题,对,这是歉疚!
林默无声自语。
叶子沫摇了摇头,伸出手,林默取下戒指。
“我再试一次,肯定能成功。”
“嗯。”
叶子沫摸了摸自己的脸,径直走向沙发,横躺了下去。
小菊为她盖上毛毯,她就睡着了。
还好小菊买的材料不少,够林默做很多次实验。
林默继续在屋子里研究,烧焦的味道蔓延到整个屋子,熏得小菊都忍不住出门透气。
半小时后,林默又完成了一次实验,这次叶子沫戴上戒指,只是把手伸出窗外。
刺啦——
手烧伤了。
叶子沫收回手,依旧面无表情。
她似乎依旧有了心理准备。
“啊,怎么又失败了?问题出在哪里,我明明按照步骤…”
林默略显苦恼。
叶子沫摇了摇头,对于巫术,她真的是一无所知,毕竟血族是无论如何都学不会巫术的,这是她的盲区,但她有个猜想。
“光明戒指,也许需要大量阳光。”
林默愣了愣,左手握拳打在右手掌心:“没错,我应该在外面做。”
林默激动地拿着材料跑到阳台,继续制造光明戒指。
这感觉就像是他第一次上化学课,对实验充满了热情。
他甚至觉得可以把这段实验的情结画到漫画里,丰富故事的真实性。
在失败三百五十次后,总算成功制造出了光明戒指。
虽然花费了不少时间,但林默不屈不挠的品质感动了叶子沫,在身体受到三百五十次灼烧后,总算可以沐浴在阳光下。
二楼阳台。
叶子沫躺在懒人椅上看漫画,温暖的阳光穿过她的发丝,洒在她洁白的裙裳上、白皙的胳膊上、鲜红的唇上,粉嫩的脚指上,整个人仿佛渡上了一层淡金色的光芒。
林默坐在她身边另一张懒人椅上,手里同样捧着一本漫画书,但他的心思却不在漫画上,叶子沫的呼吸声让他的心跳有些加速。
两人已经同居2个星期了,不,准确的说是三人。
但小菊和叶子沫给林默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小菊就像是懂事可爱的女儿。
叶子沫则像是高傲的妻子。
“我好看吗?”
叶子沫放下漫画书,侧脸看着林默。
偷看吸血子又被当场捉包。
林默已经习以为常了,毕竟不是第一次。
“你…多大了?”
林默忽然问道。
“不记得了,血族和人类不一样,不过生日。”
叶子沫摸了摸下巴,“但大概可以做你的先祖了。”
“……”
林默擦了擦额头的汗水,这样的吸血子,根本不适合做女朋友吧。
“你想好要成为血族了吗?我看你没有多少巫师天赋。”
叶子沫嘴角勾起一抹弧度,似笑非笑,却比平时面无表情的样子多了一丝灵动,更漂亮了。
林默咽了口唾沫,想起她甜甜的嘴唇。
啪!
林默拍了自己一巴掌,将一只不长眼睛的蚊子拍死在自己的左脸颊,同时让自己保持了清醒。
“不要。”
林默这段时间拥有了超人的力量,确实很刺激。
但相比起危险的非凡世界,他还是更喜欢平静安稳的现世生活,喜欢依靠自己的努力,自己的双手获得自己想要的一切。
林默就是这样一个人,非常有主见,也固执,如果是依靠血族走捷径,哪怕成名,他感觉到的也是空虚。
就像是叶子沫,十项全能的她基本上把世界上能学的都学了,但她却很少笑。
相比起来,自家妹子林萱,基本上除了做饭喂猫,啥也不会,护理也学得不怎么样,但天天傻笑,会因为一个二手电脑桌就开心一整晚。
成为血族后真的快乐吗?作为人类观察师,天天观察叶子沫,林默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
叶子沫并不快乐,甚至有些孤单,她淡漠的眼神里藏着一丝哀伤,也许别人看不出来,但林默察觉到了。
既然成为血族后不快乐,那为什么非要成为血族。
林默是一个追求快乐的人,无论是画漫画也好,补习也好,制造光明戒指也好,其实都是追求快乐。
追求梦想很快乐,追求成功也快乐,能帮助朋友也很快乐。
如果这件事本身就不快乐,那为什么要去做。
叶子沫对于林默的拒绝并不意外,她放下漫画书,拿起手机,准时追林默最终更新的漫画。
虽然这些都是林默的存稿,她早就悄悄一饱眼福了,但更新时准时奉上追番是一个粉丝应有的素质。
就这一点上,她非常合格。
虽然她从不留言,也不会给贫穷的漫画家一点点打赏。
但她确实是默酱的粉丝。
如果林默不画崩,她将一直是默酱的粉丝。
轰——
银盆内一团火花炸起,随后一股烧焦的刺鼻臭味传了出来。
“成功了?”
小菊与叶子沫对视。
叶子沫摸了摸下巴,缓缓摇头。
林默从盆中将被炸黑的银戒指取了出来,银戒指上还残留着爆炸的余温。
如果是以前,碰一下就会被烫伤,但现在他的皮肤已经如同铜墙铁壁,这点温度根本不算什么。
林默激动地朝着叶子沫招了招手,大概由于圣器的加持,他的双眼充满了可笑的自信,这种自信把叶子沫和小菊都感染了。
叶子沫走到他身边,他牵起叶子沫的手,拿出炭黑的戒指,缓缓戴在了她的无名指上。
为什么要选这个手指?
叶子沫和林默视线对视,林默又有种电流传遍全身的感觉,立刻将戒指拔下来,换到了中指上。
“准备好了吗?”
林默一脸认真,叶子沫微微颔首。
小菊立刻拉开了窗帘,让正午的阳光洒了进来。
刺啦——
面无表情的叶子沫脸上出现烧伤,疼痛似乎也没有让她产生更多的情绪。
小菊即刻把窗帘拉回原样,阻断了阳光,拍了拍胸脯,松了口气。
仿佛自己动作再慢一秒,就得为大小姐准备一口棺材了。
别误会,血族是不会死的,但在棺材中却可以更好的休养生息。
受了重伤的血族都会为自己准备一口棺材,在里面修养个几十年、甚至几百年才出来。
“没事吧?”
林默心疼地看着叶子沫,尽管她的皮肤在慢慢恢复,但仅仅受到一点伤害,也牵扯到了林默的心绪。
糟糕,我怎么这么关心吸血子?肯定是因为是我制造的戒指有问题,对,这是歉疚!
林默无声自语。
叶子沫摇了摇头,伸出手,林默取下戒指。
“我再试一次,肯定能成功。”
“嗯。”
叶子沫摸了摸自己的脸,径直走向沙发,横躺了下去。
小菊为她盖上毛毯,她就睡着了。
还好小菊买的材料不少,够林默做很多次实验。
林默继续在屋子里研究,烧焦的味道蔓延到整个屋子,熏得小菊都忍不住出门透气。
半小时后,林默又完成了一次实验,这次叶子沫戴上戒指,只是把手伸出窗外。
刺啦——
手烧伤了。
叶子沫收回手,依旧面无表情。
她似乎依旧有了心理准备。
“啊,怎么又失败了?问题出在哪里,我明明按照步骤…”
林默略显苦恼。
叶子沫摇了摇头,对于巫术,她真的是一无所知,毕竟血族是无论如何都学不会巫术的,这是她的盲区,但她有个猜想。
“光明戒指,也许需要大量阳光。”
林默愣了愣,左手握拳打在右手掌心:“没错,我应该在外面做。”
林默激动地拿着材料跑到阳台,继续制造光明戒指。
这感觉就像是他第一次上化学课,对实验充满了热情。
他甚至觉得可以把这段实验的情结画到漫画里,丰富故事的真实性。
在失败三百五十次后,总算成功制造出了光明戒指。
虽然花费了不少时间,但林默不屈不挠的品质感动了叶子沫,在身体受到三百五十次灼烧后,总算可以沐浴在阳光下。
二楼阳台。
叶子沫躺在懒人椅上看漫画,温暖的阳光穿过她的发丝,洒在她洁白的裙裳上、白皙的胳膊上、鲜红的唇上,粉嫩的脚指上,整个人仿佛渡上了一层淡金色的光芒。
林默坐在她身边另一张懒人椅上,手里同样捧着一本漫画书,但他的心思却不在漫画上,叶子沫的呼吸声让他的心跳有些加速。
两人已经同居2个星期了,不,准确的说是三人。
但小菊和叶子沫给林默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小菊就像是懂事可爱的女儿。
叶子沫则像是高傲的妻子。
“我好看吗?”
叶子沫放下漫画书,侧脸看着林默。
偷看吸血子又被当场捉包。
林默已经习以为常了,毕竟不是第一次。
“你…多大了?”
林默忽然问道。
“不记得了,血族和人类不一样,不过生日。”
叶子沫摸了摸下巴,“但大概可以做你的先祖了。”
“……”
林默擦了擦额头的汗水,这样的吸血子,根本不适合做女朋友吧。
“你想好要成为血族了吗?我看你没有多少巫师天赋。”
叶子沫嘴角勾起一抹弧度,似笑非笑,却比平时面无表情的样子多了一丝灵动,更漂亮了。
林默咽了口唾沫,想起她甜甜的嘴唇。
啪!
林默拍了自己一巴掌,将一只不长眼睛的蚊子拍死在自己的左脸颊,同时让自己保持了清醒。
“不要。”
林默这段时间拥有了超人的力量,确实很刺激。
但相比起危险的非凡世界,他还是更喜欢平静安稳的现世生活,喜欢依靠自己的努力,自己的双手获得自己想要的一切。
林默就是这样一个人,非常有主见,也固执,如果是依靠血族走捷径,哪怕成名,他感觉到的也是空虚。
就像是叶子沫,十项全能的她基本上把世界上能学的都学了,但她却很少笑。
相比起来,自家妹子林萱,基本上除了做饭喂猫,啥也不会,护理也学得不怎么样,但天天傻笑,会因为一个二手电脑桌就开心一整晚。
成为血族后真的快乐吗?作为人类观察师,天天观察叶子沫,林默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
叶子沫并不快乐,甚至有些孤单,她淡漠的眼神里藏着一丝哀伤,也许别人看不出来,但林默察觉到了。
既然成为血族后不快乐,那为什么非要成为血族。
林默是一个追求快乐的人,无论是画漫画也好,补习也好,制造光明戒指也好,其实都是追求快乐。
追求梦想很快乐,追求成功也快乐,能帮助朋友也很快乐。
如果这件事本身就不快乐,那为什么要去做。
叶子沫对于林默的拒绝并不意外,她放下漫画书,拿起手机,准时追林默最终更新的漫画。
虽然这些都是林默的存稿,她早就悄悄一饱眼福了,但更新时准时奉上追番是一个粉丝应有的素质。
就这一点上,她非常合格。
虽然她从不留言,也不会给贫穷的漫画家一点点打赏。
但她确实是默酱的粉丝。
如果林默不画崩,她将一直是默酱的粉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