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8章 农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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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内寂静,只有这老臣声音在回荡。
有人心都揪了起来。
陛下刚才说的已相当明白,你可真是头铁啊。
这老臣名为唐济,是都察院御史,负责监督北方两州,也算都察院的老人。
“陛下春秋鼎盛,何必急于一时?”
任谁都能感觉到,这位老臣并没有其他意思,是真的为了国家。
他说的也没错。
农庄法推行只在延州有成功经验,那还是州牧李福曾是军中将领手段特殊,才正常进行下去。
换做其他地方,能成功吗?
不起祸端就不错了。
而陛下还年轻,完全没必要着急,徐徐图之即可。
“朕知爱卿忧国之心,然大陆局势紧张,我大宁跟梁国矛盾不可调和,又跟魏国起了争执,朕一日不敢懈怠,推行农庄法是为国家积蓄,是为当面临战争时,能有应付之力……尔等可知朕的难处?”
“臣惶恐。”
御史唐济开口道:“臣自会为农庄法推行尽一份力。”
他们都明白。
跟梁国几次起了战争冲突,根本无法调和。
几次落败,必然会蓄谋报复,这一点毋庸置疑。
原本跟魏国表面关系维持的还算不错,又有联姻之好,可因去年打击魏商之事,两国关系也降到了冰点。
说的没错。
战争不知什么时候就会到来。
国家必须要有积蓄有准备。
听到这里,朝臣们面色都变得凝重了一些。
他们能够感同身受陛下的压力。
他背负的是整个国家!
情也说了,理也说了。
自然也没有人再有异议了。
“今日朝议之事形成纪要,通传各州,把朕说的话原原本本传出去!”
基本都是他一人说,也没有反对之声。
关宁其实都做好了要杀鸡儆猴的准备。
先解决一些阻力。
可竟然很少有人谏言。
现在朝臣官员们就这么识趣吗?
关宁都有些惊奇。
不过应承是应承,关键在于执行。
他要的是结果。
提高官员薪俸由吏部操办,征兵一事由兵部负责。
关宁主抓的就是推行农庄法一事。
最早农庄法的构想其实是李福提出来的。
他效仿自己在南方打土豪分田地,把地主上农的土地都收到了官府手中。
这些土地成了公田,李福便把这些公田租给了老百姓,也就是老百姓成了官府的佃农。
不过田租要比地主收的要低,得到的收益也高。
官府不会剥削佃农。
可李福发现老百姓对这种方式较为排斥,从事农耕的意愿并不强烈,也就是说积极性不高。
他又更改了模式。
以签订协议的方式,把土地承包给了农户。
在承包期间,你享有这些田亩的耕种权,官府只会收固定的份额粮食,超出的部分都由自己所得。
产出的粮食越多,你得到的就越多。
毫无疑问,这大大提高了农民从事农耕的积极性,他们付出的多,收获的也多。
在实行之初,分包出去的田亩都得到了丰收,而官府也得到了固定稳定的税收。
这让李福见得其利,便加以推广,并继续改进。
他把很多的田亩都集中起来,统一分包,让原本没有地的农民也有地耕种。
单户不行就多户承包。
总之是按劳分配。
付出的多,收获的就多。
在这种方式之下,农户们积极性大大提高,且干劲也是相当的足。
为了提高产量,集体农耕,集体劳作,还一起兴修水利。
这就像是一个农庄,因而被称为农庄法!
后来,李福又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
他雇佣大批种庄稼的老农好手,专门传授农耕技术,还实行统一耕种,在关宁看来,李福已经达到了科学种植的程度。
他把种地的每一个流程细化,开垦,耕种,浇水,施肥……
古代并没有化学肥料,只能用人或动物的粪便。
他还安排了专人研究,怎么能把粪便发挥出最大效用。
什么时候施肥,该施多少。
都有细致的研究,有了成果以后再编写成册,教授给农民。
一个统领几万人的将军,却在种地一道上做的如此精细。
听之实难想像。
可这却是真的,也是关宁底气所在。
李福的成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关宁认可这种制度,并结合自己的见识经验,又进一步完善。
实际上,这应该算是计划经济的一种。
在生产力不发达时,计划经济其实相当实用。
用现代的词来解释,农庄法的难处在于所有制的改变。
将原本属于个人的私田转为了公田,以实现资源再分配。
平均!
是农庄法的核心!
一个地主有一百亩良田,把他的田分给另外没有地的十户农民。
这样平均下来,每户人家就有十亩地。
在这个过程,必然会触及到地主上农权贵势要之家的利益。
这也是矛盾所在。
尤其是在全国范围的推行情势又不一样……
在关宁面前摆放着一本文策,封面上写着论农庄法四个字。
这是密仓府府丞杨俊才所写。
年前外巡去边境之时,路过密仓府,关宁跟其提出农庄法一事。
当时杨俊才提出了推行之难点,无需抵制,也无需阳奉阴违。
只需倍之。
即可将农庄法完全破坏。
所谓的倍之,其实是加倍处之。
将原本要打击的地主上农扩到中农,甚至再继续扩大,那就会成为苛政。
少数缙绅变为多数。
农庄之法立可破!
同理,任何政令都适用于此道。
关宁询问解决之法。
杨俊才提出异地办差之法,这样就能阻断地方势力跟官员们勾结,能够秉公办理,把农庄法执行下去。
可这样一来,新的问题又出现了。
古代交通不便,异地通行不畅,更为重要的是异地来的差吏不了解实际情况。
又怎么能顺畅执行。
关宁把这个问题交给了杨俊才,让他写一篇策论,等返回京时交给他。
杨俊才完成了。
他走遍乡野,问询老农,实地查探,又去请教了诸多官员,写出了这篇执行之策。
关宁已经看过,觉得大有可为,尤其对于倍之破坏之法,有很强的针对性。
不过他觉得还有些欠缺。
应该再加一条他要用的方法,不从者杀之即可!
殿内寂静,只有这老臣声音在回荡。
有人心都揪了起来。
陛下刚才说的已相当明白,你可真是头铁啊。
这老臣名为唐济,是都察院御史,负责监督北方两州,也算都察院的老人。
“陛下春秋鼎盛,何必急于一时?”
任谁都能感觉到,这位老臣并没有其他意思,是真的为了国家。
他说的也没错。
农庄法推行只在延州有成功经验,那还是州牧李福曾是军中将领手段特殊,才正常进行下去。
换做其他地方,能成功吗?
不起祸端就不错了。
而陛下还年轻,完全没必要着急,徐徐图之即可。
“朕知爱卿忧国之心,然大陆局势紧张,我大宁跟梁国矛盾不可调和,又跟魏国起了争执,朕一日不敢懈怠,推行农庄法是为国家积蓄,是为当面临战争时,能有应付之力……尔等可知朕的难处?”
“臣惶恐。”
御史唐济开口道:“臣自会为农庄法推行尽一份力。”
他们都明白。
跟梁国几次起了战争冲突,根本无法调和。
几次落败,必然会蓄谋报复,这一点毋庸置疑。
原本跟魏国表面关系维持的还算不错,又有联姻之好,可因去年打击魏商之事,两国关系也降到了冰点。
说的没错。
战争不知什么时候就会到来。
国家必须要有积蓄有准备。
听到这里,朝臣们面色都变得凝重了一些。
他们能够感同身受陛下的压力。
他背负的是整个国家!
情也说了,理也说了。
自然也没有人再有异议了。
“今日朝议之事形成纪要,通传各州,把朕说的话原原本本传出去!”
基本都是他一人说,也没有反对之声。
关宁其实都做好了要杀鸡儆猴的准备。
先解决一些阻力。
可竟然很少有人谏言。
现在朝臣官员们就这么识趣吗?
关宁都有些惊奇。
不过应承是应承,关键在于执行。
他要的是结果。
提高官员薪俸由吏部操办,征兵一事由兵部负责。
关宁主抓的就是推行农庄法一事。
最早农庄法的构想其实是李福提出来的。
他效仿自己在南方打土豪分田地,把地主上农的土地都收到了官府手中。
这些土地成了公田,李福便把这些公田租给了老百姓,也就是老百姓成了官府的佃农。
不过田租要比地主收的要低,得到的收益也高。
官府不会剥削佃农。
可李福发现老百姓对这种方式较为排斥,从事农耕的意愿并不强烈,也就是说积极性不高。
他又更改了模式。
以签订协议的方式,把土地承包给了农户。
在承包期间,你享有这些田亩的耕种权,官府只会收固定的份额粮食,超出的部分都由自己所得。
产出的粮食越多,你得到的就越多。
毫无疑问,这大大提高了农民从事农耕的积极性,他们付出的多,收获的也多。
在实行之初,分包出去的田亩都得到了丰收,而官府也得到了固定稳定的税收。
这让李福见得其利,便加以推广,并继续改进。
他把很多的田亩都集中起来,统一分包,让原本没有地的农民也有地耕种。
单户不行就多户承包。
总之是按劳分配。
付出的多,收获的就多。
在这种方式之下,农户们积极性大大提高,且干劲也是相当的足。
为了提高产量,集体农耕,集体劳作,还一起兴修水利。
这就像是一个农庄,因而被称为农庄法!
后来,李福又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
他雇佣大批种庄稼的老农好手,专门传授农耕技术,还实行统一耕种,在关宁看来,李福已经达到了科学种植的程度。
他把种地的每一个流程细化,开垦,耕种,浇水,施肥……
古代并没有化学肥料,只能用人或动物的粪便。
他还安排了专人研究,怎么能把粪便发挥出最大效用。
什么时候施肥,该施多少。
都有细致的研究,有了成果以后再编写成册,教授给农民。
一个统领几万人的将军,却在种地一道上做的如此精细。
听之实难想像。
可这却是真的,也是关宁底气所在。
李福的成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关宁认可这种制度,并结合自己的见识经验,又进一步完善。
实际上,这应该算是计划经济的一种。
在生产力不发达时,计划经济其实相当实用。
用现代的词来解释,农庄法的难处在于所有制的改变。
将原本属于个人的私田转为了公田,以实现资源再分配。
平均!
是农庄法的核心!
一个地主有一百亩良田,把他的田分给另外没有地的十户农民。
这样平均下来,每户人家就有十亩地。
在这个过程,必然会触及到地主上农权贵势要之家的利益。
这也是矛盾所在。
尤其是在全国范围的推行情势又不一样……
在关宁面前摆放着一本文策,封面上写着论农庄法四个字。
这是密仓府府丞杨俊才所写。
年前外巡去边境之时,路过密仓府,关宁跟其提出农庄法一事。
当时杨俊才提出了推行之难点,无需抵制,也无需阳奉阴违。
只需倍之。
即可将农庄法完全破坏。
所谓的倍之,其实是加倍处之。
将原本要打击的地主上农扩到中农,甚至再继续扩大,那就会成为苛政。
少数缙绅变为多数。
农庄之法立可破!
同理,任何政令都适用于此道。
关宁询问解决之法。
杨俊才提出异地办差之法,这样就能阻断地方势力跟官员们勾结,能够秉公办理,把农庄法执行下去。
可这样一来,新的问题又出现了。
古代交通不便,异地通行不畅,更为重要的是异地来的差吏不了解实际情况。
又怎么能顺畅执行。
关宁把这个问题交给了杨俊才,让他写一篇策论,等返回京时交给他。
杨俊才完成了。
他走遍乡野,问询老农,实地查探,又去请教了诸多官员,写出了这篇执行之策。
关宁已经看过,觉得大有可为,尤其对于倍之破坏之法,有很强的针对性。
不过他觉得还有些欠缺。
应该再加一条他要用的方法,不从者杀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