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三有女”和“三无男”的爱情较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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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惜文这才听出味来,瞪大眼睛张望了一番新房子,“这房子不是现成的吗?你有就行了,干嘛非得要求对方也有呢?”
“……”被表姐如一说,方筱言便惊讶得说不出话来,“是我嫁他,不是他嫁我!我凭什么带房子?”
“哈哈哈,什么年头了,你这丫头还不开化!”夏惜文笑得得意,“不知道吧?现在不流行‘女嫁男娶’了,现在流行‘女娶男嫁’!”
“女娶男嫁?”方筱言瞪大了眼睛,“你的意思是,女人娶男人?”
“对!女人娶男人!带上你的房子车子和存款,娶一个没房没车没存款的男人回家来!”夏惜文很肯定地回答。
(三)爱上你时,他又来了
“真是八辈子的老陈帐----说不清了!”方筱言差点没惊出眼珠子,“什么‘女娶男嫁’呀,这样的道理就算我这边讲得通,我老妈那边也说不过去!她最反对女人嫁个啥也没有的男人!”
“姨妈那边我去说。”夏惜文倒是一脸镇定,“不看别的,单看我,她就会同意你和林涌泉了!”
“为什么?”方筱言不明说理。
夏惜文也不卖关子,一本正经地回应,“郑斯年刚到这里来发展,一无所有。也就是说,我也遇上了‘三无男’,可我就是爱他,就是要嫁他。”
“可……你们结婚住哪呀?总不能租房子吧?”夏惜文的老家不在这里,一直租着公寓,在方筱言的心里,婚姻当中没有房子是很可怕了,就算两个人感情再好,也始终是租来的房子,住着不踏实。
可是,夏惜文大咧咧的性格注定她不要求这一切,相反,她早已经为此做了打算,“我去看过房子了,按我目前的收入,完全可以付个首付。当然,我也不傻,就算房子是我买的,至少也算是婚前财产,不吃亏。”
“可……怎么说还是你吃亏,那个郑斯年没有一分存款吗?他怎么说也得出点力,将来毕竟还有房贷要还的呀。”方筱言不放心。
夏惜文却摆手反对,“他已经够可怜的了,做生意全赔,没办法才换了城市来发展的,我们能相遇是缘份也是天意,爱上了,我也不想计较那么多。再说了,他还不还贷全在个人意愿,反正我不差这点儿。”
话至此,方筱言倒也不好再劝,只好岔开话题,“你们究竟是怎么认识的?瞧你一脸动心的样儿,陷落得深呐!”
一语说破心事,夏惜文笑得更加得意,“他来我们公司应聘时认识的。看到他第一眼时,我就被他那梁朝伟式的忧郁打动了,那双眼睛,朦胧中透着一道光,只有我自己才看得到的光,隔着一层纱,月朦胧鸟朦胧,让我突然说不出任何话来……就那么一下子,我就一见钟情了,当然,他看到我的时候,也一脸吃惊,后来他说,看到我就仿佛认识了很久一样,亲切又自然,哈哈,你说,这样的开场是不是很美?”
爱情中人总止不住内心的激荡,透着美,只有站在外边的人才看得明白,是否合适。听完夏惜文一见钟情的开始,方筱言极现实地问了了一个实际问题,“你们外企不是反对办公室恋情吗?”
夏惜文飞一个得意的白眼,“切!我哪有那么蠢?这样的男人想收入囊中,当然要有策略的嘛。我当时很认真很认真地看了他的资料,又很遗憾很遗憾地告诉他,他的情况不适合我们公司,同时又很真诚很真诚地帮他推荐了同类公司,虽然规模小一些,但至少也够落脚。”
“呃,这世间,还有你这样不要脸不要皮的女子。”方筱言不得不佩服表姐追求爱情的劲头,“我也是第一次见你如此不要脸不要皮的追求一个男人。”
“什么叫追求一个男人?我们是一见钟情!一见钟情!相互的,相互的,嘿嘿。”夏惜文一边解释一边讪笑,“当然,我得承认,当初不录取他我是存在私心的。”
“就不怕他将来知道了怪你?”
“怎么会让他知道?就凭我的智商,怎么会?再说了,爱是无罪的,就算他知道了,也不会怪的嘛。”
“就这么开始了?”方筱言似乎没听够如此壮烈的爱情故事,“我的意思是,你把他安排进了别人的公司,是不是你主动联系的人家?”
夏惜文再次反对,“怎么会?我把他安排进我朋友的公司,他得谢我才是。吃了一次饭,我们全是眼神交流。哎,我跟你说,眼神交流你懂吗?话特少,全是眼神,那火花霹雳啪啦的,像烟花,灿烂得只有我们俩人才看得到,要多美有美,要多壮丽就多壮丽……”
“停!”方筱言打出停战手势,“别发烧,我怕我这房子不保!”
“嘿嘿,你是羡慕嫉妒恨吧?筱言,其实吧,两个人在一起,有感觉有爱就够了,其它的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心里是不是有他,而他眼里是不是只有你。”夏惜文一脸恋爱状,很想好好给方筱言上上爱情课,恰在此时,她的手机响了,看她一脸得瑟接电话的幸福样儿,不用问也知道是哪个。方筱言看着夏惜文,突然来了一种感觉,觉着人家的恋爱才是真的恋爱,自己和林涌泉算什么呢?只是简单地爱上一个好男人?
至少从来没有这种烧火花的感觉,一次也没有。
唯一有的,是记着对方对自己的好,像细雨,悄没声息地,不够刺激。
“唉!半路上丢算盘——失算了!”不由得小声嘀咕,“没有刺激的剧情,连个关心的电话都没有,真是失算了。”方筱言一脸不甘心,拿起手机瞧了又瞧,再次失望。
连半个短信也没有。
这个林涌泉,看来这次是真跟自己飙上了。
那头的夏惜文好不容易收了线,一脸不舍状,看到方筱言不开心的脸,赶紧上前安慰,“别生闷气了,不如跟我一起去约会吧。”
当然不能当电灯泡,这点眼力劲儿还是有的,拒绝,然后做了个送客的手势。
夏惜文人已经迈出去了,却仍不放心地问,“你一个人行吗?要不要我给林涌泉打个电话?”
“不用。”方筱言极其坚定。
夏惜文仍不放心,“其实吧,这爱情无所谓谁主动,你为什么就不试先给他打个电话呢?”
“不打。”方筱言有点生气,“别操心我了,你赶紧赴约去吧,小心郑什么年等急了。”
“斯年。郑斯年。斯是流年的斯年。”夏惜文再次解释,随后踏着高跟鞋的节奏,嗒嗒地走远了。
送了客,屋子一下子冷清起来,环视自己的这处新房,回想着表姐刚刚说的话,方筱言的心里涌起莫名的无奈,说什么“女娶男嫁”,这年头究竟怎么了?就算一个女人条件再好,至少在心理上也是依赖于男人的,如何能接受“娶男人”这种时尚潮流呢?
理不清头绪。她的电话突然也响了起来。以为是林涌泉的,看了才知道是老妈。
接了,老妈在那头循循善诱地劝她去相亲,“28了,再不嫁真成了老姑娘,听妈的话,去相相看,合适就处处,听说对方条件不错……”
“妈,我今天……加班。单位突然有事,回头再说好吗?”不知为何,突然就撒了谎,等到把老妈糊弄过去,这才一点点听清自己内心的声音。
还是喜欢林涌泉。
感情这东西,能给女人勇气去撒谎,更能让女人泄气。明明是吵架了,可对方一点表示也没有,这一次,看样子林涌泉是真跟自己较上劲了。一边是紧逼相亲的老妈,一边是不能带回家的恋人,方筱言左右为难,不知如何是好。可是内心涌上来的感觉让她明白,相处这一年多,自己的感情是真的,林涌泉这个人也是真的,如果非要因为现实而分手,未免可惜。
伸手,拿起手机,按了十个键,突然又止住,不知该打还是不该打。如果打了,是不是说明自己认了输?她不确定,再次犹豫着,这一犹豫,又想起往事纷纷。
恋人之间没有不吵架的。跟林涌泉相处的一年多时间里,两人也吵过,闹过,但每次都是自己蛮不讲理,每次都是林涌泉拦下责任,给了阶梯让她下了再下,有时候想想,遇上这样一个男人其实也挺不错的,至少,他是真的爱自己,只有爱一个人才会舍得无原则地忍让。
他爱我。我爱他。这念头在方筱言的脑海里越来越清晰,清晰之后,主意便定了,她觉得自己应该把林涌泉带回家,给父母一个交待,给林涌泉一个定论,这样才公平。
想明白了,再次拿起电话,这时,没等她打,电话突然响了,来电陌生。
接起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来,“筱言,还记得我吗?”声音浑厚,有力,带着久远的往事纷至沓来。
怎么会忘记呢?
当初就是这声音迷住了自己,以至于付出多年的感情,如果当初不是对方急着出国,说不定,现在相依相偎的人是他,而不是林涌泉。
“子诺?子诺?”方筱言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冲着话筒连叫多声,“你真的是方子诺?”
(四)这个男人何其有力量
女人最不能忘记的男人有三个,一是初恋,因为是最初的美好,所以才念念不忘记;二是爱了很久最终还是失去的人,因为得不到所以才难忘;三是特别爱你,而你对他怎么也爱不起来的人,感动有时候比感情更容易记住。
显然,方子诺是方筱言的第二类男人。
当初,做为一家电台晚间节目的DJ,方子诺用声音****了方筱言,隔着夜空,方筱言总感觉那声音是一道安眠曲,听着踏实又舒服,喜欢上一个男DJ的声音本不是奇怪的事,可若是这个男DJ跟你还同一天生日的话,那就不能不说是缘份了。
一次做节目时,方子诺说当天是自己生日,彼时,刚吃完生日蛋糕的方筱言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赶紧打进热线去,跟自己的偶像说,今天也是我的生日。然后,方子诺一声惊呼,隔着电波就成了最悦耳的音乐,在他的要求下,方筱言留了自己的电话给导播,没料到,方子诺一下节目就把电话打了过来,两人同龄,同姓方,同一天生日,这么多巧合,不得不说是缘份,短暂了解之后,见了面,彼此有好感,于是没有谁主动,便交往起来。
方家父母是知道这件事情的,方母也见过方子诺,挺标致的一个小伙子,会说话也会办事,极是喜欢,三番两次请到家里来吃饭,可吃来吃去吃成了白眼狼,两人相处了两年,方子诺到美国进修,一踏进美利坚的土地,就委婉地和方筱言分了手。
如今,分手已经许多年,青葱往事都快成了老白菜,早已经忘了还这么一个人,只是一个电话,心事便昭然若揭,不可抑制地涌出来。
还是忘不了。
方筱言紧张地一边收拾衣束,一边在心里想,他变了没有?这么多年还记得我,是还爱着我还是跟我一样,忘不了?
几乎是一个转瞬,那个叫林涌泉的男人渐行渐远。
方筱言紧张地收拾了行头,重新吹了发,化了妆,然后匆匆赶往约好的地点。方子诺很会办事,特意选了当初他们第一次见面时的咖啡馆,历经多年,咖啡馆重新装修,但味道依然在,回忆了突然聚拢来。
眼前的方子诺披了一身洋味,更加绅士,见方筱言进来,老远就开始搬椅子,殷勤又绅士,坐下来,方筱言更发现,对方愈加有成熟男人的味道,连微笑都那么绅士。
一句话,除了声音没变,什么都变了。
变得更加好。更加让她着迷。
更难得,方子诺记忆力如此好,记得她喜欢的蓝山,记得她喜欢加半颗糖。
一个男人能做到如此,除了细心,怎能说明他没有真心爱过?
尽管当初分手时,方筱言怀疑过这段感情,更怀疑过方子诺的为人,凭什么一出国就把两年的感情全抛了?那么多往事和回忆就丢就丢的人,她认为自己只是寂寞时填了他的心房,根本不是爱情。可是,今时今日,看到对方如此待自己,心里的冰凌竟不知不觉地融化,不仅化了,还渐渐有了温度,热气腾腾。
夏惜文这才听出味来,瞪大眼睛张望了一番新房子,“这房子不是现成的吗?你有就行了,干嘛非得要求对方也有呢?”
“……”被表姐如一说,方筱言便惊讶得说不出话来,“是我嫁他,不是他嫁我!我凭什么带房子?”
“哈哈哈,什么年头了,你这丫头还不开化!”夏惜文笑得得意,“不知道吧?现在不流行‘女嫁男娶’了,现在流行‘女娶男嫁’!”
“女娶男嫁?”方筱言瞪大了眼睛,“你的意思是,女人娶男人?”
“对!女人娶男人!带上你的房子车子和存款,娶一个没房没车没存款的男人回家来!”夏惜文很肯定地回答。
(三)爱上你时,他又来了
“真是八辈子的老陈帐----说不清了!”方筱言差点没惊出眼珠子,“什么‘女娶男嫁’呀,这样的道理就算我这边讲得通,我老妈那边也说不过去!她最反对女人嫁个啥也没有的男人!”
“姨妈那边我去说。”夏惜文倒是一脸镇定,“不看别的,单看我,她就会同意你和林涌泉了!”
“为什么?”方筱言不明说理。
夏惜文也不卖关子,一本正经地回应,“郑斯年刚到这里来发展,一无所有。也就是说,我也遇上了‘三无男’,可我就是爱他,就是要嫁他。”
“可……你们结婚住哪呀?总不能租房子吧?”夏惜文的老家不在这里,一直租着公寓,在方筱言的心里,婚姻当中没有房子是很可怕了,就算两个人感情再好,也始终是租来的房子,住着不踏实。
可是,夏惜文大咧咧的性格注定她不要求这一切,相反,她早已经为此做了打算,“我去看过房子了,按我目前的收入,完全可以付个首付。当然,我也不傻,就算房子是我买的,至少也算是婚前财产,不吃亏。”
“可……怎么说还是你吃亏,那个郑斯年没有一分存款吗?他怎么说也得出点力,将来毕竟还有房贷要还的呀。”方筱言不放心。
夏惜文却摆手反对,“他已经够可怜的了,做生意全赔,没办法才换了城市来发展的,我们能相遇是缘份也是天意,爱上了,我也不想计较那么多。再说了,他还不还贷全在个人意愿,反正我不差这点儿。”
话至此,方筱言倒也不好再劝,只好岔开话题,“你们究竟是怎么认识的?瞧你一脸动心的样儿,陷落得深呐!”
一语说破心事,夏惜文笑得更加得意,“他来我们公司应聘时认识的。看到他第一眼时,我就被他那梁朝伟式的忧郁打动了,那双眼睛,朦胧中透着一道光,只有我自己才看得到的光,隔着一层纱,月朦胧鸟朦胧,让我突然说不出任何话来……就那么一下子,我就一见钟情了,当然,他看到我的时候,也一脸吃惊,后来他说,看到我就仿佛认识了很久一样,亲切又自然,哈哈,你说,这样的开场是不是很美?”
爱情中人总止不住内心的激荡,透着美,只有站在外边的人才看得明白,是否合适。听完夏惜文一见钟情的开始,方筱言极现实地问了了一个实际问题,“你们外企不是反对办公室恋情吗?”
夏惜文飞一个得意的白眼,“切!我哪有那么蠢?这样的男人想收入囊中,当然要有策略的嘛。我当时很认真很认真地看了他的资料,又很遗憾很遗憾地告诉他,他的情况不适合我们公司,同时又很真诚很真诚地帮他推荐了同类公司,虽然规模小一些,但至少也够落脚。”
“呃,这世间,还有你这样不要脸不要皮的女子。”方筱言不得不佩服表姐追求爱情的劲头,“我也是第一次见你如此不要脸不要皮的追求一个男人。”
“什么叫追求一个男人?我们是一见钟情!一见钟情!相互的,相互的,嘿嘿。”夏惜文一边解释一边讪笑,“当然,我得承认,当初不录取他我是存在私心的。”
“就不怕他将来知道了怪你?”
“怎么会让他知道?就凭我的智商,怎么会?再说了,爱是无罪的,就算他知道了,也不会怪的嘛。”
“就这么开始了?”方筱言似乎没听够如此壮烈的爱情故事,“我的意思是,你把他安排进了别人的公司,是不是你主动联系的人家?”
夏惜文再次反对,“怎么会?我把他安排进我朋友的公司,他得谢我才是。吃了一次饭,我们全是眼神交流。哎,我跟你说,眼神交流你懂吗?话特少,全是眼神,那火花霹雳啪啦的,像烟花,灿烂得只有我们俩人才看得到,要多美有美,要多壮丽就多壮丽……”
“停!”方筱言打出停战手势,“别发烧,我怕我这房子不保!”
“嘿嘿,你是羡慕嫉妒恨吧?筱言,其实吧,两个人在一起,有感觉有爱就够了,其它的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心里是不是有他,而他眼里是不是只有你。”夏惜文一脸恋爱状,很想好好给方筱言上上爱情课,恰在此时,她的手机响了,看她一脸得瑟接电话的幸福样儿,不用问也知道是哪个。方筱言看着夏惜文,突然来了一种感觉,觉着人家的恋爱才是真的恋爱,自己和林涌泉算什么呢?只是简单地爱上一个好男人?
至少从来没有这种烧火花的感觉,一次也没有。
唯一有的,是记着对方对自己的好,像细雨,悄没声息地,不够刺激。
“唉!半路上丢算盘——失算了!”不由得小声嘀咕,“没有刺激的剧情,连个关心的电话都没有,真是失算了。”方筱言一脸不甘心,拿起手机瞧了又瞧,再次失望。
连半个短信也没有。
这个林涌泉,看来这次是真跟自己飙上了。
那头的夏惜文好不容易收了线,一脸不舍状,看到方筱言不开心的脸,赶紧上前安慰,“别生闷气了,不如跟我一起去约会吧。”
当然不能当电灯泡,这点眼力劲儿还是有的,拒绝,然后做了个送客的手势。
夏惜文人已经迈出去了,却仍不放心地问,“你一个人行吗?要不要我给林涌泉打个电话?”
“不用。”方筱言极其坚定。
夏惜文仍不放心,“其实吧,这爱情无所谓谁主动,你为什么就不试先给他打个电话呢?”
“不打。”方筱言有点生气,“别操心我了,你赶紧赴约去吧,小心郑什么年等急了。”
“斯年。郑斯年。斯是流年的斯年。”夏惜文再次解释,随后踏着高跟鞋的节奏,嗒嗒地走远了。
送了客,屋子一下子冷清起来,环视自己的这处新房,回想着表姐刚刚说的话,方筱言的心里涌起莫名的无奈,说什么“女娶男嫁”,这年头究竟怎么了?就算一个女人条件再好,至少在心理上也是依赖于男人的,如何能接受“娶男人”这种时尚潮流呢?
理不清头绪。她的电话突然也响了起来。以为是林涌泉的,看了才知道是老妈。
接了,老妈在那头循循善诱地劝她去相亲,“28了,再不嫁真成了老姑娘,听妈的话,去相相看,合适就处处,听说对方条件不错……”
“妈,我今天……加班。单位突然有事,回头再说好吗?”不知为何,突然就撒了谎,等到把老妈糊弄过去,这才一点点听清自己内心的声音。
还是喜欢林涌泉。
感情这东西,能给女人勇气去撒谎,更能让女人泄气。明明是吵架了,可对方一点表示也没有,这一次,看样子林涌泉是真跟自己较上劲了。一边是紧逼相亲的老妈,一边是不能带回家的恋人,方筱言左右为难,不知如何是好。可是内心涌上来的感觉让她明白,相处这一年多,自己的感情是真的,林涌泉这个人也是真的,如果非要因为现实而分手,未免可惜。
伸手,拿起手机,按了十个键,突然又止住,不知该打还是不该打。如果打了,是不是说明自己认了输?她不确定,再次犹豫着,这一犹豫,又想起往事纷纷。
恋人之间没有不吵架的。跟林涌泉相处的一年多时间里,两人也吵过,闹过,但每次都是自己蛮不讲理,每次都是林涌泉拦下责任,给了阶梯让她下了再下,有时候想想,遇上这样一个男人其实也挺不错的,至少,他是真的爱自己,只有爱一个人才会舍得无原则地忍让。
他爱我。我爱他。这念头在方筱言的脑海里越来越清晰,清晰之后,主意便定了,她觉得自己应该把林涌泉带回家,给父母一个交待,给林涌泉一个定论,这样才公平。
想明白了,再次拿起电话,这时,没等她打,电话突然响了,来电陌生。
接起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来,“筱言,还记得我吗?”声音浑厚,有力,带着久远的往事纷至沓来。
怎么会忘记呢?
当初就是这声音迷住了自己,以至于付出多年的感情,如果当初不是对方急着出国,说不定,现在相依相偎的人是他,而不是林涌泉。
“子诺?子诺?”方筱言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冲着话筒连叫多声,“你真的是方子诺?”
(四)这个男人何其有力量
女人最不能忘记的男人有三个,一是初恋,因为是最初的美好,所以才念念不忘记;二是爱了很久最终还是失去的人,因为得不到所以才难忘;三是特别爱你,而你对他怎么也爱不起来的人,感动有时候比感情更容易记住。
显然,方子诺是方筱言的第二类男人。
当初,做为一家电台晚间节目的DJ,方子诺用声音****了方筱言,隔着夜空,方筱言总感觉那声音是一道安眠曲,听着踏实又舒服,喜欢上一个男DJ的声音本不是奇怪的事,可若是这个男DJ跟你还同一天生日的话,那就不能不说是缘份了。
一次做节目时,方子诺说当天是自己生日,彼时,刚吃完生日蛋糕的方筱言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赶紧打进热线去,跟自己的偶像说,今天也是我的生日。然后,方子诺一声惊呼,隔着电波就成了最悦耳的音乐,在他的要求下,方筱言留了自己的电话给导播,没料到,方子诺一下节目就把电话打了过来,两人同龄,同姓方,同一天生日,这么多巧合,不得不说是缘份,短暂了解之后,见了面,彼此有好感,于是没有谁主动,便交往起来。
方家父母是知道这件事情的,方母也见过方子诺,挺标致的一个小伙子,会说话也会办事,极是喜欢,三番两次请到家里来吃饭,可吃来吃去吃成了白眼狼,两人相处了两年,方子诺到美国进修,一踏进美利坚的土地,就委婉地和方筱言分了手。
如今,分手已经许多年,青葱往事都快成了老白菜,早已经忘了还这么一个人,只是一个电话,心事便昭然若揭,不可抑制地涌出来。
还是忘不了。
方筱言紧张地一边收拾衣束,一边在心里想,他变了没有?这么多年还记得我,是还爱着我还是跟我一样,忘不了?
几乎是一个转瞬,那个叫林涌泉的男人渐行渐远。
方筱言紧张地收拾了行头,重新吹了发,化了妆,然后匆匆赶往约好的地点。方子诺很会办事,特意选了当初他们第一次见面时的咖啡馆,历经多年,咖啡馆重新装修,但味道依然在,回忆了突然聚拢来。
眼前的方子诺披了一身洋味,更加绅士,见方筱言进来,老远就开始搬椅子,殷勤又绅士,坐下来,方筱言更发现,对方愈加有成熟男人的味道,连微笑都那么绅士。
一句话,除了声音没变,什么都变了。
变得更加好。更加让她着迷。
更难得,方子诺记忆力如此好,记得她喜欢的蓝山,记得她喜欢加半颗糖。
一个男人能做到如此,除了细心,怎能说明他没有真心爱过?
尽管当初分手时,方筱言怀疑过这段感情,更怀疑过方子诺的为人,凭什么一出国就把两年的感情全抛了?那么多往事和回忆就丢就丢的人,她认为自己只是寂寞时填了他的心房,根本不是爱情。可是,今时今日,看到对方如此待自己,心里的冰凌竟不知不觉地融化,不仅化了,还渐渐有了温度,热气腾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