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桃花依旧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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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这两个人都是各怀鬼胎,没有一个在认真听课的。郝楠就在想雅歌是要跟谁约会,而我们的小雅歌就在烦恼那个死混蛋,下午放学后自己应该怎样应付他。
放学的时间要到了,雅歌一直在祈祷这一刻晚一点到来,因为她确实是不想早一秒见到那个讨厌的家伙。可是老天才不会听到这个可怜虫的祈祷呢,随着下课铃声的敲响,雅歌一下子就趴在桌子上不想起来。
郝楠奇怪的看着有点反常的雅歌问道:“雅歌,你不是有事情要走吗?现在已经下课了你怎么还不走啊?”
雅歌正在想要怎么应付雷欧的时候突然想起他说的一句话:“你必须在放学的时候立马赶到学校门口,如果迟到的话……你就看着办吧!哈哈~~~”一想到这里雅歌也没顾得上对她说话的郝楠飞也似的向校门口跑去。郝楠望着雅歌那匆忙的背影有点心痛和不安,真想跟上去看看雅歌这么着急是要去见
桃花年年依旧凯
“风住尘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电脑前杨子轩的双手在颤抖,他停止了打字的手,泪珠在他的眼眸里打转,他极力的克制住,不想让它流出来,他知道如果让它流出来,那将会是山洪暴发,一泻千里。房间里灯光昏黄,他回过头望了一眼那张双人床,被子依旧,枕头依旧,床上的一切依旧,还有那只大白猫把头深深的埋在身体里睡觉的姿势依旧没改变。可是诗卉那美丽的身影,那双会笑的眼睛再也不会见到了,还有那细腻的纤纤玉指弹拨出来的古筝名曲《高山流水》再也不会回旋在他的耳畔了。子轩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已经是夜里11:00了,他伸了个懒腰点支烟起身走到门外。此刻,月光淡淡的洒在院落里,颗颗星斗似乎在不怀好意的看着他,突然他觉得有些陷入窘境,至从诗卉离去后子轩害怕月光,也憎恨星光,他害怕每年春来时,他更怕一年一度桃花开。因为他和诗卉在桃花盛开的时节里相爱,以后在每个桃花盛开的时节子轩和诗卉都会牵手漫步在附近公园的桃花林里,他还清晰的记得诗卉站在桃树林里数花瓣的样子,是那么的近在眼前可又是那样的遥不可及。可是偏偏诗卉选择又是一年桃花开的时节离去了,当子轩整理诗卉的物品时,发现一张画满桃花的信笺留下这样的几句话:“2005年4月13日是纪念日,2007年4月13日是纪念日,2008年4月13日会是永久的纪念日,难道13号真的是西方人所说的黑色纪念日吗?可是这里有桃花开,这里有桃树能辟邪”。所以尽管子轩害怕桃花盛开时节,可是他还是为了这个院落里的桃树,为了这个院落一年一度的桃花盛开才留在这里的,还有这个院落的每一角都充满了自己深爱的人诗卉的气息,这院落的青石板下留下诗卉的串串脚印。此刻子轩脱下鞋放在地上他坐在鞋上,双脚踏在青石板上面。淡淡的月光照着子轩孤独的身影,他不想哭,因为泪水早已流到他的心里,是苦涩还是酸楚子轩最清楚了。现在他只怪她的的耳朵为什么那么轻易的相信外面的传言呢?他也更恨她的的大脑为什么就不多转动几下呢?而病房里的那个护士和他的关系,只有天清楚,地知道。可是诗卉呀你为什么不来找我理论呢?你什么就那么固执的离去呢?难道那里真的是天堂吗?可是你没想到你会把我推入地狱吗?没有你的日子里还不如下地狱呢。子轩在月光下微闭着双眼,迷蒙中走回那过去甜蜜的岁月。
那年的四月恰是桃花盛开的时节,喜欢晨读的诗卉起得很早,她徜徉在校园里,阵阵的桃花香扑鼻而来,她用力呼吸着,好像是一棵等待汲取营养的秧苗那样迫不及待。虽然是医科大学的学生没有文科大学的学生那样浪漫,但是唯美、时尚浪漫本来就属于这样的年龄。诗卉边贪婪的吸取桃花香气,边背抽象的人体解剖学,这块肌肉位于哪,这块肌肉的功能这块肌肉比邻哪些神经,她在用心的记,忽然一只大白猫在她脚下跑过,诗卉一声尖叫晕倒在地。等她醒来时已经躺在医院洁白的病床上,在她身边围了好几个同学还有老师,最让她惊奇的是一个帅气瘦高的男生默默地站在那里看着她,眼底里充满着犹豫,充满着不安。“诗卉,他叫杨子轩,是我们学校精神心理专业的学生,是他及时发现你并把你送到医院的,你真该好好谢谢他”诗卉的导员对她说。诗卉对杨子轩点点头,一丝笑容送给了他。子轩悄悄说:“好好休息,别动静静的养着,我会再来看你的”。说完转身离去。看着他离去的背影诗卉的心底里荡起了层层涟漪。
又是一个上午,天气格外晴朗,诗卉静静的躺在那里输液,她输的是静脉高营养,此刻她由于惊吓过度,不能吃饭,靠补液维持着。杨子轩来到病房,坐到她身旁仔细讲给她那早上的经过,诗卉说,她小时候由于被猫咬过,在她的心理总是把猫和狐狸,黄鼠狼子拼在一起看,看到猫的动作极其相似老虎和狮子,厌恶感在她心底里产生,所以一直不喜欢猫,再说那天早上她以为是只狐狸呢,雪白雪白的,身体有特别大,因此她才被吓倒。子轩在和她慢慢的聊着,慢慢的诱导着她把心里积淀的恐惧和不安都说出来。说完,诗卉觉得心里轻松了许多。又是一个周末的下午,子轩坐在诗卉的床旁拿着书仔细的给诗卉介绍猫的习性及各种动物是如何维护生态平衡的。逐渐诗卉的目光不再呆滞,脸上渐渐有了光泽。又是个周末的傍晚,子轩和诗卉牵手漫步于公园的桃花林里,晚霞正在慢慢的染红天边,桃花的香气使人心醉,让人忘情。“诗卉,你的古筝弹得不错呀!”子轩说。“还可以吧,我10岁开始练古筝。”诗卉笑着说道。“子轩,你喜欢古筝曲吗?”诗卉那眼神里充满了渴望,她渴望得到的是肯定的回答。“我不怎么懂古筝,也谈不上喜欢。”子轩淡淡的说道。诗卉有些失望。“我希望自己以后能爱上古筝,但是你得帮我”。子轩的话给了诗卉一种峰回路转的感觉。“试试看吧”。诗卉努力的保持心情平静,但是她的脸颊已经告诉子轩她喜欢刚才的那句话。天色渐渐的黑下来,桃花在夜色里香气越发的浓烈,情感在桃花的浓香中滋生泛滥,因为桃花的花语就是:爱情俘虏。
又是一度桃花开,子轩和诗卉漫步在桃林中。此刻,他们俩不再只醉心于桃花的烂漫和多情了,面临他们的是情感的抉择。子轩毕业了,他在选择中。“诗卉,我可能要去同济大学做老师,但是我不想去”。子轩的话让诗卉的心理有种说不出的酸楚,可是她能说些什么呢?“不错,去吧,为什么不去呢?”诗卉话语淡淡目光淡淡。子轩读懂了她的心,“我放弃了,我决定去本市的一家市级医院工作了,不然留下你自己我也担心。等你毕业我们再做新的选择。”子轩话说得很轻松,可是诗卉心情却非常沉重。她暗暗的对自己说:“诗卉啊,你一定全心全意的爱子轩,支持他工作,支持他学习。”“诗卉,我毕业了,我们在外面租房子住吧,这样互相也好照顾。”诗卉用眼神告诉了子轩她以经同意了。夜,在悄悄地延伸,在夜色的掩饰下,在桃花仙子的注视的目光中,诗卉悄悄地把心给了子轩。诗卉忽然说:“子轩,这美景要是有个DV给记录下来多好啊。”“我们马上就买,我开始挣钱了”子轩说。爱意在淡淡的夜雾中尽情的流淌,那年的桃花格外的香,那年的桃花格外的鲜。
子轩在他工作医院附近租了房子,诗卉和他住在了一起。这个房间不很豪华,但是却充满了温馨。《高山流水》的名曲经常回荡在这个房间里,每次都是诗卉身着旗袍,带上指甲,坐在古筝旁为心爱的人醉心演奏,而那时子轩却像一个京剧票友那样半倚在床上闭着眼睛打着节拍,一看便知陶醉在其中了。那天他俩一起去宠物市场买了只白色的猫咪。逐渐的是会学会了听猫咪的叫声会分辨出猫叫的意思,她不再怕猫了,渐渐的喜欢上猫了。子轩回来晚都是猫咪陪着她渡过寂寞的时光。其实,子轩是在见习期,工作还是蛮辛苦的,无论是什么高校毕业的,临床经验还是零,所以起早摊晚是经常的事,有时夜晚来病人也要叫上他起来,这样的生活对他们俩来说都习以为常了。时光在悄悄的流逝,子轩不按时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多了。又是一个难耐的夜晚,已经是夜里十点了,子轩依然没回家,她望着漆黑的夜色,走出了家门。悄悄地来到病房,只见医生办公室里3个人正在热火朝天的吃饭,一个是女医生,看来年龄已经有40多岁了,再一个是护士,那个护士年轻也很漂亮,她坐在子轩的身旁,时而往子轩的碗里加着什么,那眼神里充满着火热的情感,而子轩也并未拒绝。那一刻诗卉的心真的痛了,她在家里悄悄的等,静静地盼,邻居家的钥匙声她都在心动,她在侧耳倾听,每一个经过的脚步声,可此刻子轩呢却沉浸在幸福之中,她不忍心再看下去了,她不忍心再呆在这里了,她转身离开了这个病房。跑下楼去的诗卉泪飞顿做倾盆雨,夜色是黑暗的,可是她却忘记了,她会到了家,熄了灯,自己躺在床上,两眼直瞪着天花板,无尽的遐思在黑夜里像长了翅膀一样在随意的飞翔。门开了,灯亮了,子轩回来了。他看到泪眼模糊的诗卉一种愧疚感油然而生,他都没来得及洗漱就****了,那一夜他只把诗卉抱得紧紧的,生怕她离去。夜在悄悄的离去,黎明即将到来。
又是一个夜晚,已经十一点了,子轩依然未归。虽然早上出去时,子轩告诉她,今晚科里要聚会,可能会来的晚些,不要他担心。可是她的心在时钟的滴答声里颤抖,猫咪喵喵的叫声使他感觉有些不安,一会手机响了,是短信的声音。当她打开一看立刻惊呆了:你好,你老公今晚不回去了,自己早顾好自己,我们会替你照顾好你老公的,放心吧。----科里同事。
这天子轩真是按时回家的,他一打开门就开始喊:“诗卉,看我给你买什么了?DV,桃花又开了,我们现在就去录下”。没有诗卉的回音,当他来到卧室时立刻惊呆了,诗卉留下一张便条已经没了踪影。“子轩,照顾好自己,不要找我,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吗?一个女人横尸大街上,没穿衣服,这时一个进京赶考的举子看到她可怜,便脱下了自己的衣服给她盖上,之后便离去了。再后来又有一个商人也打此经过,看到这个女尸太可怜了,于是花钱埋葬了它。来世这个女尸和给她那个举子有过一段情缘,便了解了,之后便和埋葬她的商人结为夫妻,恩爱一生。也许你就是那个举子吧,我们的情缘仅此而已。他打她的手机已关机。他怎么也找不到他。他再次来到桃花林,出现在她们曾留恋过千百次的地方,只是物是人非事事休。他坐在这里,却只有一个人在幻想,风景依旧的地方,你的悄然消失,便在无意间成全了我的永世的守望。那年的桃花是怎么凋谢的他并不知道。他只是轻轻的念着:“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又是几个桃花盛开的时节,又是凄清的夜晚,子轩坐在小院落里,两只脚依然放在青石板下,一双拖鞋坐在下面,他在望着桃树,看着桃花,闻着桃花的芳香,心理在暗暗的说:“你会回来吗?回来成全我的另一个永世的承诺,陪你到老行吗?老天能给我一次机会吗?”他每天都在月下这样的祈祷,只是在每年桃花盛开的时节他会越发的这样做着。
那天晚上,子轩喝了好多酒,他睡着了,等他再次睁开眼睛时,她的桃花仙子正坐在他床旁看着他呢,床旁他那尚未写完李清照的词《武陵春》后几句让他的桃花仙子给不补上了:“闻说双溪春尚好,也拟泛轻舟,只想双喜蚱蜢舟,载不动,许多愁”。她的字,他的桃花仙子诗卉的字再次出现在她的面前,他看到她容颜依旧没改变,他牵着他的桃花仙子的手走进白色的教堂,穿上雪白的婚纱,走向婚姻的殿堂。他和别人婚礼不同之处是:子轩问诗卉:“当年你为什么选择离开我?”“真正的爱是要让他爱的那个人拥有真正的幸福”诗卉在用心说话,子轩在用心倾听。诗卉问子轩:“你为什么还在痛苦中等待我回来,为什么还会守候这个无期的爱”?“当我们越是爱一个人时,便越会孤注一掷,因为你负担不起失去她的代价”
我的那些“破事”
一
大红来了,脸上没一点表情地站在门前,一声不吭,我就想,是不是她的老公知道了我们的那档子烂事。
我与大红从小就关系不错,属于青梅竹马,刀子配刀鞘,天生的一对。因此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都在命运的安排下,不是一个桌子就是前后排。她的任务是负责我的生活,有同学说大红是我的私人秘书,成了我的一个生活内容,因此,许多男同学都不会动大红一根指头。
大红属于长相一般的女孩子,起码在我当时看来还是过得去的一类女人吧。她的眼睛如果和她喜欢的人在一起,会变得非常的好看,像流出的没有被城市工业污染的雪水一样清澈透明,还闪着“贼光”,倒是她的身体属于一种肉感的范畴.让人想像出一种软弱的力度。
从中学时候起,我们两家的老人都在嘀咕我们俩的事情,尤其是我的母亲是特别地起劲的热情,开始是两家的女人在说,后来发展到她的姐姐也瞎掺和,开始我也是积极响应,看到这么顺利的过程,我有点变质了,觉得特别容易的事情没意思,慢慢地,我不干了.但是两家人呢也是没有办法的,倒是大红仍旧与过去一样,和我成天地乱疯。
二
大红结婚前我并没有觉得她特别的好看,真的,就是那双“贼光”的眼睛和闪闪闪的水流,让我感到生活的快乐.她知道我个人不同意的想法后,还是没心没肝地和我好着.要知道我们男孩儿都是发育晚于女孩子的,当她有意思想给我的时候,我却没有开窍,白搭了她的一片好心情。当然抛过来的绣球没人接对她而言还是一件挺尴尬的事情。
我比较开放的事情和例子是很多的。大红与男朋友第一次办“那事”后,第一个就告诉了我。男人与女人吧,不就是下半身的一点破事吗?我同意!不过别怀上孩子了。拿着,我从我哥那里偷来的防护套。
我当时正迷恋着诗歌,一天写过十六首,写得我是满脸透绿,阳光灿烂的.我从床铺下抽出一打递给大红。我哥也是没数量的,他成天与女朋友绕在一起,一定不会记清楚他总共有多少个,使用了多俑?还余下多少个。爱情中的男人智熵是特低的,我哥追女人的样子,有时都让我感到卑躬屈膝,像个汉奸似的.好在现在的男人都不当一回事了,有目的的男人,也就不在乎什么手段了,就像想当官的人愿意当孙子,想当主人的甘愿当狗一样。
当时的大红还是有点不好意思的感觉,满脸腓红地转过头,用她的右手接过了我用左手递过来的东西,要知道我的右手还正在写诗呢,我真的挺忙的。
三
这一天这两个人都是各怀鬼胎,没有一个在认真听课的。郝楠就在想雅歌是要跟谁约会,而我们的小雅歌就在烦恼那个死混蛋,下午放学后自己应该怎样应付他。
放学的时间要到了,雅歌一直在祈祷这一刻晚一点到来,因为她确实是不想早一秒见到那个讨厌的家伙。可是老天才不会听到这个可怜虫的祈祷呢,随着下课铃声的敲响,雅歌一下子就趴在桌子上不想起来。
郝楠奇怪的看着有点反常的雅歌问道:“雅歌,你不是有事情要走吗?现在已经下课了你怎么还不走啊?”
雅歌正在想要怎么应付雷欧的时候突然想起他说的一句话:“你必须在放学的时候立马赶到学校门口,如果迟到的话……你就看着办吧!哈哈~~~”一想到这里雅歌也没顾得上对她说话的郝楠飞也似的向校门口跑去。郝楠望着雅歌那匆忙的背影有点心痛和不安,真想跟上去看看雅歌这么着急是要去见
桃花年年依旧凯
“风住尘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电脑前杨子轩的双手在颤抖,他停止了打字的手,泪珠在他的眼眸里打转,他极力的克制住,不想让它流出来,他知道如果让它流出来,那将会是山洪暴发,一泻千里。房间里灯光昏黄,他回过头望了一眼那张双人床,被子依旧,枕头依旧,床上的一切依旧,还有那只大白猫把头深深的埋在身体里睡觉的姿势依旧没改变。可是诗卉那美丽的身影,那双会笑的眼睛再也不会见到了,还有那细腻的纤纤玉指弹拨出来的古筝名曲《高山流水》再也不会回旋在他的耳畔了。子轩看了一眼手机上的时间已经是夜里11:00了,他伸了个懒腰点支烟起身走到门外。此刻,月光淡淡的洒在院落里,颗颗星斗似乎在不怀好意的看着他,突然他觉得有些陷入窘境,至从诗卉离去后子轩害怕月光,也憎恨星光,他害怕每年春来时,他更怕一年一度桃花开。因为他和诗卉在桃花盛开的时节里相爱,以后在每个桃花盛开的时节子轩和诗卉都会牵手漫步在附近公园的桃花林里,他还清晰的记得诗卉站在桃树林里数花瓣的样子,是那么的近在眼前可又是那样的遥不可及。可是偏偏诗卉选择又是一年桃花开的时节离去了,当子轩整理诗卉的物品时,发现一张画满桃花的信笺留下这样的几句话:“2005年4月13日是纪念日,2007年4月13日是纪念日,2008年4月13日会是永久的纪念日,难道13号真的是西方人所说的黑色纪念日吗?可是这里有桃花开,这里有桃树能辟邪”。所以尽管子轩害怕桃花盛开时节,可是他还是为了这个院落里的桃树,为了这个院落一年一度的桃花盛开才留在这里的,还有这个院落的每一角都充满了自己深爱的人诗卉的气息,这院落的青石板下留下诗卉的串串脚印。此刻子轩脱下鞋放在地上他坐在鞋上,双脚踏在青石板上面。淡淡的月光照着子轩孤独的身影,他不想哭,因为泪水早已流到他的心里,是苦涩还是酸楚子轩最清楚了。现在他只怪她的的耳朵为什么那么轻易的相信外面的传言呢?他也更恨她的的大脑为什么就不多转动几下呢?而病房里的那个护士和他的关系,只有天清楚,地知道。可是诗卉呀你为什么不来找我理论呢?你什么就那么固执的离去呢?难道那里真的是天堂吗?可是你没想到你会把我推入地狱吗?没有你的日子里还不如下地狱呢。子轩在月光下微闭着双眼,迷蒙中走回那过去甜蜜的岁月。
那年的四月恰是桃花盛开的时节,喜欢晨读的诗卉起得很早,她徜徉在校园里,阵阵的桃花香扑鼻而来,她用力呼吸着,好像是一棵等待汲取营养的秧苗那样迫不及待。虽然是医科大学的学生没有文科大学的学生那样浪漫,但是唯美、时尚浪漫本来就属于这样的年龄。诗卉边贪婪的吸取桃花香气,边背抽象的人体解剖学,这块肌肉位于哪,这块肌肉的功能这块肌肉比邻哪些神经,她在用心的记,忽然一只大白猫在她脚下跑过,诗卉一声尖叫晕倒在地。等她醒来时已经躺在医院洁白的病床上,在她身边围了好几个同学还有老师,最让她惊奇的是一个帅气瘦高的男生默默地站在那里看着她,眼底里充满着犹豫,充满着不安。“诗卉,他叫杨子轩,是我们学校精神心理专业的学生,是他及时发现你并把你送到医院的,你真该好好谢谢他”诗卉的导员对她说。诗卉对杨子轩点点头,一丝笑容送给了他。子轩悄悄说:“好好休息,别动静静的养着,我会再来看你的”。说完转身离去。看着他离去的背影诗卉的心底里荡起了层层涟漪。
又是一个上午,天气格外晴朗,诗卉静静的躺在那里输液,她输的是静脉高营养,此刻她由于惊吓过度,不能吃饭,靠补液维持着。杨子轩来到病房,坐到她身旁仔细讲给她那早上的经过,诗卉说,她小时候由于被猫咬过,在她的心理总是把猫和狐狸,黄鼠狼子拼在一起看,看到猫的动作极其相似老虎和狮子,厌恶感在她心底里产生,所以一直不喜欢猫,再说那天早上她以为是只狐狸呢,雪白雪白的,身体有特别大,因此她才被吓倒。子轩在和她慢慢的聊着,慢慢的诱导着她把心里积淀的恐惧和不安都说出来。说完,诗卉觉得心里轻松了许多。又是一个周末的下午,子轩坐在诗卉的床旁拿着书仔细的给诗卉介绍猫的习性及各种动物是如何维护生态平衡的。逐渐诗卉的目光不再呆滞,脸上渐渐有了光泽。又是个周末的傍晚,子轩和诗卉牵手漫步于公园的桃花林里,晚霞正在慢慢的染红天边,桃花的香气使人心醉,让人忘情。“诗卉,你的古筝弹得不错呀!”子轩说。“还可以吧,我10岁开始练古筝。”诗卉笑着说道。“子轩,你喜欢古筝曲吗?”诗卉那眼神里充满了渴望,她渴望得到的是肯定的回答。“我不怎么懂古筝,也谈不上喜欢。”子轩淡淡的说道。诗卉有些失望。“我希望自己以后能爱上古筝,但是你得帮我”。子轩的话给了诗卉一种峰回路转的感觉。“试试看吧”。诗卉努力的保持心情平静,但是她的脸颊已经告诉子轩她喜欢刚才的那句话。天色渐渐的黑下来,桃花在夜色里香气越发的浓烈,情感在桃花的浓香中滋生泛滥,因为桃花的花语就是:爱情俘虏。
又是一度桃花开,子轩和诗卉漫步在桃林中。此刻,他们俩不再只醉心于桃花的烂漫和多情了,面临他们的是情感的抉择。子轩毕业了,他在选择中。“诗卉,我可能要去同济大学做老师,但是我不想去”。子轩的话让诗卉的心理有种说不出的酸楚,可是她能说些什么呢?“不错,去吧,为什么不去呢?”诗卉话语淡淡目光淡淡。子轩读懂了她的心,“我放弃了,我决定去本市的一家市级医院工作了,不然留下你自己我也担心。等你毕业我们再做新的选择。”子轩话说得很轻松,可是诗卉心情却非常沉重。她暗暗的对自己说:“诗卉啊,你一定全心全意的爱子轩,支持他工作,支持他学习。”“诗卉,我毕业了,我们在外面租房子住吧,这样互相也好照顾。”诗卉用眼神告诉了子轩她以经同意了。夜,在悄悄地延伸,在夜色的掩饰下,在桃花仙子的注视的目光中,诗卉悄悄地把心给了子轩。诗卉忽然说:“子轩,这美景要是有个DV给记录下来多好啊。”“我们马上就买,我开始挣钱了”子轩说。爱意在淡淡的夜雾中尽情的流淌,那年的桃花格外的香,那年的桃花格外的鲜。
子轩在他工作医院附近租了房子,诗卉和他住在了一起。这个房间不很豪华,但是却充满了温馨。《高山流水》的名曲经常回荡在这个房间里,每次都是诗卉身着旗袍,带上指甲,坐在古筝旁为心爱的人醉心演奏,而那时子轩却像一个京剧票友那样半倚在床上闭着眼睛打着节拍,一看便知陶醉在其中了。那天他俩一起去宠物市场买了只白色的猫咪。逐渐的是会学会了听猫咪的叫声会分辨出猫叫的意思,她不再怕猫了,渐渐的喜欢上猫了。子轩回来晚都是猫咪陪着她渡过寂寞的时光。其实,子轩是在见习期,工作还是蛮辛苦的,无论是什么高校毕业的,临床经验还是零,所以起早摊晚是经常的事,有时夜晚来病人也要叫上他起来,这样的生活对他们俩来说都习以为常了。时光在悄悄的流逝,子轩不按时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多了。又是一个难耐的夜晚,已经是夜里十点了,子轩依然没回家,她望着漆黑的夜色,走出了家门。悄悄地来到病房,只见医生办公室里3个人正在热火朝天的吃饭,一个是女医生,看来年龄已经有40多岁了,再一个是护士,那个护士年轻也很漂亮,她坐在子轩的身旁,时而往子轩的碗里加着什么,那眼神里充满着火热的情感,而子轩也并未拒绝。那一刻诗卉的心真的痛了,她在家里悄悄的等,静静地盼,邻居家的钥匙声她都在心动,她在侧耳倾听,每一个经过的脚步声,可此刻子轩呢却沉浸在幸福之中,她不忍心再看下去了,她不忍心再呆在这里了,她转身离开了这个病房。跑下楼去的诗卉泪飞顿做倾盆雨,夜色是黑暗的,可是她却忘记了,她会到了家,熄了灯,自己躺在床上,两眼直瞪着天花板,无尽的遐思在黑夜里像长了翅膀一样在随意的飞翔。门开了,灯亮了,子轩回来了。他看到泪眼模糊的诗卉一种愧疚感油然而生,他都没来得及洗漱就****了,那一夜他只把诗卉抱得紧紧的,生怕她离去。夜在悄悄的离去,黎明即将到来。
又是一个夜晚,已经十一点了,子轩依然未归。虽然早上出去时,子轩告诉她,今晚科里要聚会,可能会来的晚些,不要他担心。可是她的心在时钟的滴答声里颤抖,猫咪喵喵的叫声使他感觉有些不安,一会手机响了,是短信的声音。当她打开一看立刻惊呆了:你好,你老公今晚不回去了,自己早顾好自己,我们会替你照顾好你老公的,放心吧。----科里同事。
这天子轩真是按时回家的,他一打开门就开始喊:“诗卉,看我给你买什么了?DV,桃花又开了,我们现在就去录下”。没有诗卉的回音,当他来到卧室时立刻惊呆了,诗卉留下一张便条已经没了踪影。“子轩,照顾好自己,不要找我,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吗?一个女人横尸大街上,没穿衣服,这时一个进京赶考的举子看到她可怜,便脱下了自己的衣服给她盖上,之后便离去了。再后来又有一个商人也打此经过,看到这个女尸太可怜了,于是花钱埋葬了它。来世这个女尸和给她那个举子有过一段情缘,便了解了,之后便和埋葬她的商人结为夫妻,恩爱一生。也许你就是那个举子吧,我们的情缘仅此而已。他打她的手机已关机。他怎么也找不到他。他再次来到桃花林,出现在她们曾留恋过千百次的地方,只是物是人非事事休。他坐在这里,却只有一个人在幻想,风景依旧的地方,你的悄然消失,便在无意间成全了我的永世的守望。那年的桃花是怎么凋谢的他并不知道。他只是轻轻的念着:“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又是几个桃花盛开的时节,又是凄清的夜晚,子轩坐在小院落里,两只脚依然放在青石板下,一双拖鞋坐在下面,他在望着桃树,看着桃花,闻着桃花的芳香,心理在暗暗的说:“你会回来吗?回来成全我的另一个永世的承诺,陪你到老行吗?老天能给我一次机会吗?”他每天都在月下这样的祈祷,只是在每年桃花盛开的时节他会越发的这样做着。
那天晚上,子轩喝了好多酒,他睡着了,等他再次睁开眼睛时,她的桃花仙子正坐在他床旁看着他呢,床旁他那尚未写完李清照的词《武陵春》后几句让他的桃花仙子给不补上了:“闻说双溪春尚好,也拟泛轻舟,只想双喜蚱蜢舟,载不动,许多愁”。她的字,他的桃花仙子诗卉的字再次出现在她的面前,他看到她容颜依旧没改变,他牵着他的桃花仙子的手走进白色的教堂,穿上雪白的婚纱,走向婚姻的殿堂。他和别人婚礼不同之处是:子轩问诗卉:“当年你为什么选择离开我?”“真正的爱是要让他爱的那个人拥有真正的幸福”诗卉在用心说话,子轩在用心倾听。诗卉问子轩:“你为什么还在痛苦中等待我回来,为什么还会守候这个无期的爱”?“当我们越是爱一个人时,便越会孤注一掷,因为你负担不起失去她的代价”
我的那些“破事”
一
大红来了,脸上没一点表情地站在门前,一声不吭,我就想,是不是她的老公知道了我们的那档子烂事。
我与大红从小就关系不错,属于青梅竹马,刀子配刀鞘,天生的一对。因此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都在命运的安排下,不是一个桌子就是前后排。她的任务是负责我的生活,有同学说大红是我的私人秘书,成了我的一个生活内容,因此,许多男同学都不会动大红一根指头。
大红属于长相一般的女孩子,起码在我当时看来还是过得去的一类女人吧。她的眼睛如果和她喜欢的人在一起,会变得非常的好看,像流出的没有被城市工业污染的雪水一样清澈透明,还闪着“贼光”,倒是她的身体属于一种肉感的范畴.让人想像出一种软弱的力度。
从中学时候起,我们两家的老人都在嘀咕我们俩的事情,尤其是我的母亲是特别地起劲的热情,开始是两家的女人在说,后来发展到她的姐姐也瞎掺和,开始我也是积极响应,看到这么顺利的过程,我有点变质了,觉得特别容易的事情没意思,慢慢地,我不干了.但是两家人呢也是没有办法的,倒是大红仍旧与过去一样,和我成天地乱疯。
二
大红结婚前我并没有觉得她特别的好看,真的,就是那双“贼光”的眼睛和闪闪闪的水流,让我感到生活的快乐.她知道我个人不同意的想法后,还是没心没肝地和我好着.要知道我们男孩儿都是发育晚于女孩子的,当她有意思想给我的时候,我却没有开窍,白搭了她的一片好心情。当然抛过来的绣球没人接对她而言还是一件挺尴尬的事情。
我比较开放的事情和例子是很多的。大红与男朋友第一次办“那事”后,第一个就告诉了我。男人与女人吧,不就是下半身的一点破事吗?我同意!不过别怀上孩子了。拿着,我从我哥那里偷来的防护套。
我当时正迷恋着诗歌,一天写过十六首,写得我是满脸透绿,阳光灿烂的.我从床铺下抽出一打递给大红。我哥也是没数量的,他成天与女朋友绕在一起,一定不会记清楚他总共有多少个,使用了多俑?还余下多少个。爱情中的男人智熵是特低的,我哥追女人的样子,有时都让我感到卑躬屈膝,像个汉奸似的.好在现在的男人都不当一回事了,有目的的男人,也就不在乎什么手段了,就像想当官的人愿意当孙子,想当主人的甘愿当狗一样。
当时的大红还是有点不好意思的感觉,满脸腓红地转过头,用她的右手接过了我用左手递过来的东西,要知道我的右手还正在写诗呢,我真的挺忙的。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