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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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吧是下午开始开张的。这天我下午去招呼客人的时候,迟曦来竟然也在。今天不是徐彤娜驻唱,所以他过来,我想大概是为了我。我不知道他到底因凭什么对我有了兴趣,但我必须把这么危险的兴趣掐灭在摇篮里。他是很危险的人,我不想他有任何牵扯。

    因为一直留着男头,个子也很高,打扮也不擅长,自问长得跟“漂亮”更是不搭边,所以素来没有什么男孩子对我表现出过思慕之情。我没有经验,所以我也不太清楚怎么处理这一类的事情,对别人想来大概可以顺其自然吧,可是对他毕竟不行。迟曦来又是这么特别的一个人,应付他和应付所有毛头小子都是不一样的。

    迟曦来今天穿着灰色V领衫和黑色长裤,一身很贴合,配了杏色皮鞋,坐在吧台边。蓝特的装修是以深蓝浅蓝的海洋色系为主,吧台也是一色深海蓝,他闲闲地倚着吧台,整个人浸在一团蓝色里也很出众。他见到我过来做事,打了个招呼然后问我要了一扎啤酒。我递给他,他举杯问我:“喝酒吗?”

    啤酒在透明大杯子里沉沉浮浮、冒着气泡,他手指拧着被子的把手,我盯着酒里面的气泡一个一个上升再一个一个碎掉,摇了摇头:“老板,你看,我可是在当差。”

    迟曦来愣了一下,笑得低下头:“好,用老板的规矩拒绝老板的请酒,你真是很有趣……那你告诉我你叫什么吧,就不用喝酒了。”

    我看了他一会,干脆地伸手去拿酒,他动作灵活地将酒杯端起来,我拿了一个空。我知道他这一次是认真的了。过了片刻,我也认真地说:“我真的叫薇薇安,老板,这是我的英文名字,没有骗你。”

    他又笑了:“你是不是不相信我查得到?”

    “我相信,我只是希望你别去查。没什么意思。”我直截了当。

    “我可以去你的学校问。”迟曦来顿了顿,又自顾自地说,“如果你打听过我,我想别人会告诉你,我是一个很坚决的人。”

    我避重就轻:“我一个小职工,怎么敢在外面打听我的老板?”

    “我当然知道你没有打听过我,如果你去能打听出什么的人那里打听过我,只怕我现在也该知道了。”他随意地说,这句话却听得我冷汗直冒。我对这个人了解不够,道行都不够他来捏死的,是我疏忽了。

    我们对视了一会,他没有丝毫要让步的意思。其实迟曦来这个人根本不是坚决,而是不能容忍丝毫别人对他的冒犯罢了。我考虑了一下,如果告诉他,他或许会没有神秘感,也许就觉得不再有趣了。

    我咬咬牙:“我叫苏文微。”

    “苏文微?”他重复一下。

    我只好低声解释自己的名字:“是草字头的苏,文化的文,微小的微。”输在没有文化的意思吧。

    迟曦来点点头:“是很不错的名字。”他喝了一口啤酒,就转过去看舞台上随意唱着蔡琴的歌的女歌手,竟然没有再搭理我。

    我一边擦桌子一边光明正大观察他。

    其实这是个英俊桀骜的男人。短短的平头,后脑勺削得很有手感。

    女歌手声音很像蔡琴,只是比蔡琴少了许多压抑的阅历。

    “让它淡淡地来

    让它好好地去”

    女歌手如痴如醉地唱着。一个人的歌声要想感动别人,先要把自己感动到双目合起,世界里只有自己和自己的歌。

    凌越的头发也是这样短的,从小到大。以前小时候我喜欢伸手就去揉他的头发,那么短,扎在手心里,让人觉得痒痒的。

    迟曦来的肩膀很宽,靠在上面一定觉得很有安全感。

    “这不是件容易的事

    我们却都没有哭泣”

    但是凌越很瘦,肩膀也是瘦骨嶙峋的。他不可能承载着苏文微,苏文微要自谋多福,不是吗?他的肩膀啊,适合让一个很小鸟依人的、没有任何生活上的负担的、看起来就柔柔弱弱的女孩子去倚靠。

    是啊,我说服了自己一千万次,为什么这一次却又动摇了呢?

    “让它淡淡地来

    让它好好地去

    到如今年复一年我不能停止怀念

    怀念你

    怀念从前”

    如果。我是说,假如说,如果那时候,苏文微的妈妈没有杀了苏文微她爸爸,我还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即使只是表面的和平。更多的如果,那时候,我也喜欢读书,不,我努力地念书,我也考上了市一中。如果。那时候我就极力留在不属于我的群体里,我上进地挣扎,努力变成合群的一个人。那会怎么样呢?

    这个假设并没有多么吸引我。我务实、忍耐,也不想向这个现实低头,所以我接受它,然后就去度过自己的人生。

    因为即使那样,我也不是如今的苏文微了。那一切终于还是要到来的,越晚破碎的镜子,越让人觉得难以接受。我现在已经接受得很好了,所有的现状,孤儿、打工、生活,或者混吃、等死,我一一接受,只因为我不相信命运还有更坏的安排。或许这一点上,我是一个乐天主义者。让它淡淡地来,让它好好地去。

    凌越,我只是局限于怀念。我自然可以怀念他,怀念从前,的确我也随时随地都会想起旧日往事。我不能因为他那天晚上心血来潮为我淋了一个雨,从学校跑出来等上我许久,我就动摇了。他是那么一个容易想通的人啊,很快他就想通了,也就不会再来等我了。那时候我又要等到什么时候去?

    我手中的抹布慢慢停下,终于擦不动了。

    女歌手唱完了,没有看台下,有人冲她吹了声口哨,她也没理就走了。

    迟曦来听完了歌,转过来冲着我笑,笑意浅淡得很:“这个人很酷嘛。”他手里的啤酒已经只剩下薄薄一层杯底了。

    他用这个舶来词,我听得也笑起来:“是吧,我也觉得。”说完才悚然而惊,口气太过平易了。我应该和他保持足够的距离。

    是歌曲作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