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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关静夜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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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一生,约莫只有数十年。活到像老不死这样的年岁,世上是很罕见的。而这个存活了一百多年的生命体,显然也没有活出一个人样。

    时间悄悄地爬行着,危险悄悄地接近着。整个无忧城依然无忧。夜里,一切都那么安静。

    札蠃回到了东城的营地,这是檗有阗给紫蟗寨安排的驻扎点。紫蟗寨几个头目迎了出来,为首的是卫皓。三十年前,就是这个老头子把自己从烈火中背出来,一路逃亡,到达数百里外的无宝山——千里内毛贼蚁聚的地方。

    “如果没有这个老头子,我死在这个城堡里,也就少了许多烦恼。”札蠃阴沉着脸,坐在帐中首座,十个小头目畏服地分列左右。左下首坐着卫皓,右下首空着一张椅子——那是为紫蟗寨另一个元老、札蠃做强盗的入门师父冲皓而虚设的。

    “我出去一下,你们好生看守门户,卫公帮我安抚紫蟗。”

    札蠃大步走向后帐歇息处。卫皓跟了进来:“公子,今晚”“不用说了!我自有打算。”札蠃的独断让这个把他抚育大的老人激生出十分复杂的情感。在无人处,卫皓至今以“公子”称呼这个主子。他希望这个“公子”能够光复老主子的事业,重新君临无忧城。但在内心深处的另一面,这个小主人也是他从小在强盗窝里看大的孩子,对这个孩子,他有一种对孙子般的感情,虽然这种感情总被他自己压制着。如果这个孩子太过听话温顺,他会很生气,因为缺乏气魄;但如如今天这样独断,他在庆幸主公有后之余又会不自觉地伤心。

    “或许他希望的是叫我城主、堡主吧。”札蠃想“要我来做这个城主,到底是我热切些,还是他热切些?”

    靖歆吩咐下去:“我要静坐,今晚切勿打扰。”然后门上闩,人上床。点一盏灯,放在脚边,把真气运转七小周天,凝元神,通十二重楼,突地咬破舌头将血向自己的影子喷去。噫!那影子竟渐渐伸展,越变越长,越变越淡,终于几不可见。

    靖歆将元神附在影子上,从门缝中穿了过去,沿着墙,顺着壁,经过七个转弯,从一道关紧的门缝中梭了进去。门里面于公之斯端坐着;江离倚靠在几上,懒懒的;旁边是的有莘不破,追问着日间的疑问。

    “还好,没有错过。”

    金织的门紧闭着,隔壁石雁的门也紧闭着。这一宵的月色很美,美得有些妖异。

    一条汉子在月色中慢慢地步近,在这两道门的十步外停下。他的步履沉稳而轻凝。一身布袍下,掩抑着不知多少精力。

    金织的门前倒挂着一双破鞋,石雁的门前倒挂着一双绣鞋。“这么晚了,还有生意?”汉子没有说话,没有敲门,只是静静地走近,突然发现墙角窝着一团脏东西,然后他意识到那是一个和死了没什么区别的男子。他望着绣鞋呆了一呆,转身在那个男人的身边坐下。

    石雁的房间掩得很紧密,但仍偶尔泄漏了一些青光。或许连于公之斯都不相信,那个胆敢围攻他陶函商队的大盗,此刻正坐在一个妓女的门边,等着。

    “沙”的一声,金织泼出了一盆脏水,然后眼睛也不看一下,便关上了门。没有泼远的一小股水慢慢流向墙角,到了札蠃脚边。这个强盗伸出脚踏住,污水便改了一个方向,向他身边那毫无知觉般的男人流去。

    风很难闻。

    如果当初命运的风没有转向,他札蠃将是这座无忧城的第三代城主。他祖父是一个开业的英雄,他父亲是一个守成的男子,而他,也将不过是一个没什么志气的花花公子罢了——如果他能顺利在这座城池长大的话。用暴力维持了四十年的和平,终于酿出了腐烂的美酒和叛乱的火花。

    “对于这座城堡,我师父告诉我的并不多。整个事情,还要从那场天劫说起。约一百年前,雷火星云从天外飞来,落在我们现在称为大荒原的地方上,把三百里方圆夷为平地。据说,这样的灾难每百年就会有一次。”

    “那也只限于大荒原啊,离这里很远啊,少说还有百来里。关这座城堡什么事情?”

    “那三百里是受灾最严重的地方,但却不是受灾的局限。以那大荒原为中心,千里之内都有赤火流烟。不知什么原因,千里方圆内唯一没有受灾的,只有无忧城所在这块地方。”

    “那我们不就很安全了?”

    “安全?我问你?大荒原最多的是什么?”

    “妖怪。天!你是说它们会往这边涌!”

    “对了,这就是妖乱。”

    “那些妖怪,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那是因为你没有见过沉睡的妖怪。”

    “台侯,大荒原有没有厉害一点的妖怪?”

    “厉害一点的?”一直没有说话于公之斯脸上出现一种想笑又笑不出来的表情:“厉害一点的没有,但是很厉害的妖怪,倒有一头,听说已经睡了几十年,每次行商,我都尽量离它活动的地方远一点。”

    “真有那么厉害?嘿嘿,刚好我试试拳头。”

    “别说你的拳头,只怕连我的箭,也射不穿它的皮毛。”于公之斯叹了一口气:“我只愿它永远不会醒来。”

    札蠃坐在屋檐下,从袍底摸出一壶酒,一只杯子轻酌淡饮。其实,他也是一个很有雅兴的人。在这静静的夜里,陪着一个废了的男人,寂寞地看那夜空。

    在三十年前那个火光四起的晚上,他临死的父亲断断续续地说出了“三十年后,春,大劫,陶函之海”等话。说的人是临终呓语,模糊不清;听的人是纨绔遭变,手足无措。所以当初他也搞不大清楚是怎么回事,但这些年潜心苦思,渐渐理出一些头绪。在一块传家的龟甲佩上,很清晰地刻着毫无意义的一组年月和日期。年是今年,月在本月,日期就是两天之后。联想起亡父的话,他推想:这两三天无忧城应该会有一次大变故,而陶函之海则是这次大变故的一个关键!虽然还不知道具体的细节,但要夺回城池,完成卫皓一直向他灌输的宏愿,这很可能是一个绝好的机会。

    札蠃寂寞地望着夜空。天上偶尔有血丝般的幻象,陪伴着逐渐变成暗红色的月亮。“看来,这两天真会有事情发生。”不过在这个深夜,孤独得出来看月亮的人并不多。

    札蠃从很小就离开了这座城池,这座本来属于他的城池。虽然丧失了属地家园,但当时他并不在乎,没掉了就没掉了,有什么可惜的呢?但在逃亡的过程中他们被一群毛盗抓到了无宝山。十年过去,他在冲皓的皮鞭下长大了。由一个小杂役,到一个小强盗,到一个统一了无宝山的大强盗。他以降服紫蟗起家,聚集了数十个人,在冲皓的扶持下,杀了东岭的鬼王,收了西山的香娘子,放逐了南谷的假王孙,合并了三家盗贼,改了无宝山的地名,拢成一个大盗集团,成为恶命昭著的紫蟗怪札蠃。

    不过,强盗这个职业,始终不是札蠃的志向所在。如果可以,他希望当初卫皓能够带着他逃离这是非之地,到大夏王都去,买一栋小楼,隐藏在市井之中,没事的时候,养些珍禽异兽,种种花,刻刻字。他理想中的生活远于豪杰,近于诗人。但是,命运总把他望违心的方向推。

    那一年,卫皓被打得奄奄一息,他则被流放进在无宝山后山那个无人敢越雷池一步的暗谷。在那里,他一边漫溯在乱石毒草之间,一边哭泣在感怀身世之中。一天一夜中,他流光了这一辈子的眼泪,用舌头舔干了那最后一滴咸咸的味道以后,他作了一个决定:他要做一个成功的大盗,要挺直一个大盗笔直的腰杆,再不流下一滴眼泪。然后,他看见了一对血色的眼睛。

    他和紫蟗到底是一个什么状况。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并不是靠武力降服了紫蟗,而是靠对禽兽的熟悉取得了这头异兽的信任。这个男孩,本不适合做强盗,而更适合去做一个无所事事的公子哥儿,研究些花花草草,鸟兽性情。但命运逼着他去做了强盗,逼着他来抢夺这座早被他自己忘却的无忧城。

    “什么时候,能做回我自己熟悉的事情,那多好啊。”

    尽管那是很没出息的事情。

    “我有个疑问。”于公之斯说“你刚才说千里赤火,那我陶函——甚至商国,都将被波及吗?”有莘不破听到“商国”三个字,神色一动。

    “每一代商王很厉害啊。听说百年前商王就有了化解之法。那道‘伽楼罗’线和陶函之海,据说与这件事情都有些关系。”

    “伽楼罗线虽在,但陶函之海却已失去,这”于公之斯说着,忧形于色。显然,对于江离所说的天劫,他已经完全相信了。

    “商国能人辈出,这一代商王更延揽到一位惊天动地的大人物,陶函既然是商属国,想来他不会袖手。”江离随口提到说到那位“大人物”心中也不禁一阵向往:“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达到那个境界。”

    于公之斯听他提到那人,也自释然:“不错,有他在,必有化解之法。”

    “惊天动地的大人物?难道是他么?”沉思中的靖歆突然发现,一听提起那个“惊天动地的大人物”有莘不破马上低下了眼光,神色奇怪之极。

    夜很静。石雁的门还没开。

    札蠃摸了摸早已经被风霜刮粗了的脸。即使是摸脸这个动作,也早已经丧失了二十年前的温柔,只剩下强盗的粗鲁。二十年前,当这张脸还嫌太清秀的时候,他的强盗学老师冲皓一刀下来,便让这张属于公子哥儿的脸多了一道疤,从此他的脸便一步步向凶狠蛮横的趋势发展。他的性子也开始像脸一样发生了变异。他要变得强大,只要变得像祖父和父亲一样强大,他就可以自由地以自己的个性行事了——当时他这样想着。但当他达到了今天这个位置以后,却发现自己的自由不是多了,而是少了。

    冲皓不再敢打他,不再敢逼他,但这个老强盗和卫皓这个老仆人一样,对这个前途无量的强盗徒弟充满了期待。所有的盗众对他们成天恶狠狠的紫蟗首领也满怀憧憬。札蠃发现,自己的权力和威望就是建立在对这种期待和憧憬的满足上。他必须让这些人感到有希望,这些人才会跟着他,才能构筑起一个盗魁的强大。为了这一切,他必须把自己柔弱的一面和那安于柔弱的魂灵遗忘在紫蟗身体的最内核。

    静夜里,这些东西又在异化的月色中被激起。

    正当札蠃沉醉在一个妓女的墙角时,江离正继续讲着这座城池的故事。

    “我师父和无忧城的第二代城主有数面之缘。四十年前,他向我师父借了一件东西,当时订了十年之期。哪知道十年之期刚到,这位城主就遭到了下属的篡弑。在小无量阁,只找到了一个烧不坏的玄铜匣子,里面的东西却不见了。”

    “这就是那牛鼻子眼巴巴想得到的吧?”

    “应该不错。”

    “到底是什么?”

    “是一颗没有长熟的不死果。”

    靖歆远在自己房间的身体陡然剧震!不死果!这个世界真的有不死果!那个长生的梦,眼见已经触到了边缘。

    这个年轻的师父到底是谁?为什么会有不死果?为什么知道这么多秘密?但这些问题眼下已经不是很重要了,现在最重要的是那个叫江离的年轻人无知到把这个秘密透露!

    “不死果是什么?”

    “是”

    房间里第四个人影,越来越浓,越来越黑。

    父亲喜欢草木。

    小无量阁简直就是一个森林。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或许就从札蠃出生之后不久开始,父亲就不再理会他了,任由这个男孩子胡闹,任由这个男孩子堕落。“不知道为什么,城主突然变了。变得沉默寡言,喜怒无常。而且经常自己把自己关在小无量阁,有时候连续好几个月不出来。”卫皓猜想,一定是叛乱的人对城主施了邪祟。

    但札蠃却不这么想。尽管他从来没有在卫皓面前说出来。“应该是父亲昏头在前,才给那些有野心的人留下了缝隙吧。或许,无忧城的易主只是因为那些倒行逆施的事情。”在他记忆里面,童年的无忧城并不如现在繁华,在叛逆发生之前,全城早已一片混乱。那时无忧城有三霸:他父亲的宠妾,他父亲的宠臣,他父亲的宠子——也就是他自己了。和卫皓这个喋喋不休的仆人相比,札蠃更喜欢那两个和他“齐名”的人。卫皓口中的“奸相”对札蠃极好,总是顺着他的性子让他在胡闹中过瘾。当事情闹大了,自有卫皓口中的“奸妃”出来斡旋。但在卫皓的记忆里,这些无疑也是有檗有阗之父——上一代城主的阴谋所致。每一次卫皓提起那个人,札蠃就想起那双曾令儿时的他战栗的眼睛,一双愤怒的眼睛。

    “小无量阁到底有什么秘密呢?”札蠃突然想起了那个叫江离的年轻人。这个小伙子似乎知道很多事情“他还说他师父借了父亲一件东西。如果是真的话”

    “不死果是不是吃了就不会死?你师父在哪里得到的?”

    靖歆突然很感激有莘不破,每一次,他总是替自己问出了最想问的话。但那江离却十分可恶,只见他微微地笑着,却不开口。蓦地,靖歆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于公之斯举起了灯,向房间里一个空无一物的阴暗角落照去:“上人,听够了吧。”

    灯火倏的暴长,耀得整个房间犹如白昼。

    “啊——”靖歆的真身痛叫一声,回过神来。将一口没吐出来的血倒吞入腹,面色惨青,犹如僵尸。不片刻,传来门外侍者的敲门声:“上人,您没事吧。”

    “没事,滚——”

    在这个气氛异常的静夜里,连这个以修养见称的方士也开始变得急躁。但是,这些情报汇集到檗有阗那里,他总结出来的,是一个不可知的阴谋。

    札蠃打量着身边那个男人,他给人的第一感觉,似乎比老不死还低贱,但再细看时,那漠视一切的眼睛又泄漏出比檗有阗更尊贵的神采;{奇}松弛下来的筋骨,{书}好像比金织还要糜烂,{网}但那常人很难察觉的呼吸波动,又流出可以媲美有莘不破的气息。札蠃还注意到他的背上,似乎有一张弓,插着几只毛羽尽脱的箭。箭杆早已腐朽,但札蠃却无来头地涌现这样的想法:如果我面对这柄弓,这支箭这个想法竟然让他预感到一种没有理由的危险。

    慢慢地,札蠃觉得或许更应该用野兽来形容他。这个男人死气沉沉的皮囊下,应该有着一段无比活泼的过去,否则不会有这样奇特的气质。

    “应该是一匹受伤的狼,一头流血的小老虎。”他突然起了杀意。

    “呀”的一声,石雁的门开了。

    “你真没发现那个影子?”江离问。

    “发现又怎么样?没发现又怎么样?我又不怕被听见!”

    江离无语。

    “对了,台侯,斛宁兄哪里去了?”

    “我让他到外城商队去了。这几天是多事之时,有他在商队主持,危急之时外边的商队不至于群龙无首。”

    一个年轻人从石雁的房间里倒退出来。依稀见到门槛内是一个女人的身段。年轻人喘息着,又想进门。

    “别这样,我们的日子长着呢。”女人幽幽低语。劝了几次以后,年轻人终于把另一只脚也迈出了门槛。离去时走得很急忙,缩着头,把大半个面部藏在竖起来的衣领中。

    女人看着他远去的身影,冷笑一声,斜斜探出身子,向墙角一望:两个男人并排着坐在一起,一双是空洞的眼,她知道,除了某个女人这双眼睛看不见任何东西——包括他自己;另一双却锋利得像刀,仿佛能刺透透任何屏障——在他面前,石雁觉得自己仿佛完全赤裸。她喜欢这种感觉。

    那男人笑了笑,站起身走过来,任由石雁偎依在自己胸口,举步进房。

    门重新阖上。另一个墙角,露出一角缎带。那缎带系在一个女人柔软的腰肢上。石雁的事情她没有兴趣,似乎只要刚才札蠃那举起的手不落下,她就不打算出来了。

    打发了靖昕以后,有莘不破继续追问“不死果”的来历。

    “提起这东西,我师父总是语焉不详,有时候还会走神,似乎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一些事情。其实,那只是一颗还没有长熟的‘不死果’。”

    “还没有长熟?”

    “对。所以它的效用并不像传说中的那样——看看老不死的样子就知道了。”

    “你是说不死果让老不死吃了?”

    “应该是。当年小无量阁发生什么事情我不知道,但或许就在混乱之中,老不死误吃了那颗不死果。”

    “所以他才活到现在?”

    “但看他的样子,活的也是不死不生的样子。”江离悠悠叹了一口气:“一个永远衰老的人生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一颗没法留住青春和唤回青春的‘不死果’没有任何价值。”

    有莘不破问:“当年你师父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而没有吃不死果?”

    “你可把我看小了。你认为我会像那个牛鼻子一样,需要借助那玩意儿来保存生命?”

    “哈哈,”有莘说“我失言了,你不会,你师父当然更不会。”

    一直没有插话的于公之斯突然说“但是小无量阁的主人却想是吧。”

    “嗯,他也算是我师父在这个尘世里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我师父并没有将不死果看作多大的秘密,因此并没有刻意去隐瞒这件事情,四十年前一次闲谈中提到以后,那位城主就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于公之斯叹了一口气,说:“不死,不死何止是他,世人哪个不想!”

    “于是他问你师父要了?”有莘问。

    “我师父只答应借他十年。我说过,那是一颗没有成熟的果子,谁也不知道吃了之后会发生什么事情。如果任由这颗果实无限期地留在人间,说不定会产生很大的祸患。”

    于公之斯道:“你是说会引起争夺?”

    “是。”

    “也对,如果知道这样一个长生梦的存在,说不定连我也会动心。至于那些真正的王侯将相,英雄豪杰唉,只怕是”

    “绝对是一场大游戏!”有莘兴冲冲地说:“可惜没闹起来,不然就好玩得紧了。”

    于公之斯愕然。江离斜睨了他一眼:“你是唯恐天下不乱。”

    “没错。”

    石雁喘息着,这是他今晚第二个男人,可也是他最想要的男人。

    “其实他就算借到了‘不死果’又有什么用处?借来的东西不能吃,光看又没用,借来干嘛?话说回来,你师父和那位城主也太老实了。如果是我的话,说不定回头就把果子吃了。”

    “呵呵,幸好这个世上像你这样勇敢又这样不要脸的人并不多。这颗不死果,那位城主也是不敢吃的,因为他也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

    “那他是”

    “他想把不死果种出来。”

    “啊——”“什么!”两个人几乎跳了起来。

    石雁喘息着,搂着一个男人,却突然想起了另外一个男人。

    无忧城两大名妓,银环来到的日子远不如石雁长远。当金织还处在她事业的颠峰状态时,石雁就来了。那时候她还没破瓜,以很高的价格卖给了檗有阗。但檗有阗并没有要她。他买下石雁这样一批女孩子的目的,是要用来笼络过往的豪杰与要人。那一年,石雁还很小,在昏暗的灯光中,他看到了一个男人。那男人不很年轻了,但整个人却充满了英锐之气,就像他背上的弓箭一样。

    除了最后一项实质性的举措外,她的口技和手法早已被训练得炉火纯青。把她卖给檗有阗的那个老鸨,手下不但养了一群群随时准备卖出去的女孩,也准备了一批用来用来训练这些女孩的男人——从七岁到七十岁。从这个老虔婆幕下出去的女人,没有一个是仅仅以容貌身段见长的。她们的温柔和手段征服了各种各样的男人——从七岁到七十岁。

    那个男人不让石雁碰他的弓箭。不过在床上时,他表现得很猛,这让石雁很满意。多年的转卖早已让她对太过美好的命运完全绝望,她只希望有个比较好的结局而已。她希望这个男人向檗有阗要她,她愿意做他的外室,或者小妾。她知道这个男人至少可以雄起十几年,甚至二十几年。如果她能给他生下一个两个儿女,那她的下半生就安稳了。她的很多姐妹和前辈就是这样的,这几乎也是她们这群人最好的归宿了。

    那天晚上,当于公之斯第二次跨到她身上,她这样痴痴地想着。

    但是,那个男人不但没有向檗有阗要她,而且从此以后也再没有指名要过她。每年他都会来无忧城停驻,每年两人都会见面。但石雁发现,在这个男人眼里,就像根本不知道有自己这样一个人的存在。而檗有阗也因为这个男人对她的冷淡而不再重视她,任她到外城去做那项人尽可夫的工作,只是偶尔才召她进堡。之后的日子里,每当看到隔壁的金织,她就像看到自己的未来,她的绝望和怨恨就会更深一层。那个男人是她最后一个美梦的破灭,破灭得让她心酸,让她绝望,让她怨恨,让她决意报复。

    四年前,她发现他的身边多了一个年青人。

    于公斛宁回到了商队。天色已经很晚了。一路上行走匆匆的他,并没有注意到那微微呈现出暗红的月色。

    “少主,台侯在堡中一切安好?”

    “都很好,大家照常轮值就行。”

    他走进他的主车“反顾”躺下,幻想。今晚他和那个女人做得很匆忙,根本没有发泄完他的全部欲望。他伸出了手,回忆,幻想。

    “看来那个城主并没有成功。”

    “当然,不死果不是属于这个世界的果实,要在这个世界上把不死果种出来,本来就是一件几乎不可能的事情。何况只有十年的时间。”

    于公之斯突然回想起他父亲对他说过的那些话,脑海中构筑着一个混乱的无忧城。“他的倒行逆施,大概也和这件事情有关吧。”

    临近长生的美梦,不死果归还的期限一步步地逼近,长生的美梦也就一点点地破灭。如果当初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情,他也许还能保持一种平和的心态来面对有限的生命,但是知道长生的可能性以后,从有希望到绝望是一种足以令人疯狂的落差。然而他的败亡和整个无忧城的易主,对这个世界而言,也不过是边域上的一段小小的、无足轻重的插曲。人的生命,竟然是如此的渺小。

    “你现在就要走!”

    “现在就走。”

    “你还呆了不到半个时辰!”

    “我知道。”

    “你今晚过来,就是为了这个破碗!”

    “是!”“狗杂种!你不是人!”

    “对。”

    石雁绝望了。这个强盗是第二个吊起她兴趣的男人。一开始,她是为了报复而接近她。她要报复于公之斯,因此她要勾引一个在力量上能够和他匹敌的男人。但是真正接触以后,她开始迷上这个男人。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奇怪的强盗,也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悲观的强盗。他的整个身体都磨练得十分粗糙,但在床上却异常的体贴。他绝情的言语一次又一次地挑起她的怒火,但那哀伤的眼神又一次又一次地让她重新充满期待。

    “滚!拿去!”

    “干嘛还不走!”

    “这两天会有大乱。无论如何,你得到堡里去。我已经安排好了,明天一早,檗有阗的客人里面会有一个指名要你,你把要紧的东西收拾好,天一亮就进去。”

    “为什么?喂!你,别走!”

    门关上。外面是男人橐橐的脚步声。石雁呆在那里,她第一次发现自己是这么不了解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