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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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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方然走后,丁逸给家里打了个电话,果然爷爷已经看完戏到家了。

    他跟爷爷简单说了两句,说晚上有事就不回来睡觉了,爷爷也没多问他什么,嘱咐了两句就挂了电话。

    打完电话后丁逸的精神头又上来了,反而不困了,他躺在床上,拿起遥控器,随意地换着台。

    一个频道里正在播放模特大赛的节目。

    看着电视上走着台步的模特,他忽然想到了谢薇。

    这时她正在干什么呢?自己独自一人在家吗?还是在和男朋友在一起?她有男朋友了吗?

    丁逸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他想起了曾经下定的决心,自己曾经对自己说过的话,不禁在心里又重复了一遍:“各位读者,请你们为了见证:我一定要追到谢薇——如果追不到,——我马上对作者大人进行鄙视。”

    丁逸心想,既然作者大人把他安排成第一兼惟一男主角,就应该对他照顾有加,把他丁逸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这样才是一个有着负责任态度的作者大人嘛。

    所以丁逸如果追不到谢薇,自然会对作者大人进行鄙视,并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

    和方然缠绵过后,丁逸又在反复地考虑着,自己当初一定要追到谢薇的这个决定是否正确,是否经得起自己良心的考验。

    方然对他这么好,如果自己背叛她,那就太对不起她了。

    但谢薇的身影在丁逸的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此前他也曾经犹豫不决过,觉得不应该背叛方然,但谢薇在他心里的印迹却无法抹去,在他内心交战了许久之后,在他和方然行完房事方然离开之后,他的主意反而定了下来——不追谢薇就是对不起自己,去追谢薇就是对不起方然,对丁逸来说,对不起自己,当然不如对不起方然了。

    他想起了曹老兄千年之前说过的那句千古名言:宁愿我负天下人,不愿天下人负我。丁逸去追谢薇,只负了方然一个人,剩下的天下人都没有辜负,比起曹老兄来,丁逸好了不止有多少倍,所以他觉得自己应该还是心安理得的。

    但多年的传统思想在他的心里驻扎了这么多年,就像封建残余一样,岂能一下子就轻易地消除干净?所以他的灵魂深处闹革命,正在激烈地交锋着。

    “还是不能这样,我不是一个随便的人,怎能有女朋友了又随便去泡其他的女孩?干脆把她的号码删了算了。”丁逸拿起手机,翻看着,终于找到了谢薇的号码。

    删吗?他犹豫着。

    我不是一个随便的人,所以不能随便删别人的手机号,那样做的话,那就是一个随便删人号码的人,就是一个随便的人。再说乱删人号码,多没礼貌。

    他给自己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如释重负地摇了摇头,否定了自己删掉想要她号码的冲动,放下了手机。

    他翻查到谢薇的号码以后,不仅没有删掉它,反而有了给她打电话的冲动。

    “晚上方然回去后,应该不会再打电话过来,她通常都是个短信说一下她已经平安到家了。那么今天晚上我就是自由的,要不要打个电话给她,约她出来?”

    他看了一下手表,已经夜里十二点多了。说不定谢薇已经睡着了。再说这么晚打电话过去,是不是有些唐突呢?

    最终他下定决心,将手机放到了一边。

    为了方然,至少我今天不打她的电话。看吧,我不是一个随便的人吧。

    明天要不要打呢?明天?明天再说吧。

    他也没管这想法是不是有些自欺欺人,看了一会电视,心安理得地睡着了。

    早上丁逸睡到九点多钟才醒,他在床上磨蹭了一会,才到卫生间洗漱完毕。

    方然现在应该在学校里上课呢。她现在大三,还有不少课要上。远不像自己这么悠闲,这些天整天无所事事,也算是无聊。

    这么晚,宾馆提供的自助早餐应该已经结束了,还得到外面找个什么地方先吃点早饭。丁逸四下看了一下,现没落下什么东西,于是关了门,坐电梯下了楼,来到总台结账。

    在等楼层服务员检查房间的一会儿,丁逸坐在大厅的沙上,又想起了昨天的那个问题。

    马上给谢薇打个电话?她或许在上班,或许有空。她说过,自己的工作很空闲,有大量的自由时间。

    白天方然在学校,不会来打搅他,丁逸觉得今天是一个机会。如果谢薇有空的话,或许可以请她吃午饭。

    正在想着,总台的电话响了,是楼层服务员通知总台,说房间已经检查过了,除了用了十个套子、一瓶神油和一套沐浴液外,没少什么其他东西,把这些钱从押金里扣了就可以结账了。

    “哇,十个套子,简直是神人难道是他在夜里把套套吹大了当气球玩?”丁逸听到总台小姐们惊讶地低语,敬佩地看着丁逸。

    作者大人为了衬托丁逸高大的形象,故意歪曲事实,把宾馆客房里的自助小商品数量增大了数倍,简直把客房当成了套套自动贩卖机,可见为了丁逸的形象能够歪曲事实至斯,确实是对丁逸照顾有加。

    对总台小姐暧昧艳羡惊讶的眼光丁逸视而不见,他若无其事地结了账。

    看吧,我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丁逸在心里自我赞许着。

    其实丁逸知道,这些总台小姐在这部作品里也只是些跑龙套的,再说她们的档次和方然相比,差了不止一个档次,他又怎会对她们随便呢?所以在她们面前,他自然不是一个随便的人。

    丁逸将总台找给他的押金放入钱包,走出了宾馆。出了宾馆大门,他拿出手机,犹豫了一下,终于拨通了谢薇的号码。

    从拨了这个电话开始,丁逸就逐渐开始了从一个不是随便的人向随便起来不是人这样的身份转变,所以他拨打电话的这一刻,可算是本书中一个重要的历史性时刻。

    电话通了,传来了彩铃的音乐声“你是一朵美丽的狗尾巴花,啊啊啊,啊啊啊,是一朵真正美丽的狗尾巴花”这音乐声响了有好一会。

    听着这等待接通的音乐,丁逸的心里忽然有了一点小小的紧张感。他甚至有些希望谢薇不要接这电话。

    这和他平时的风格不太一样,丁逸什么时候面对女孩会有紧张感呢?但在他给谢薇打电话时,心脏竟然会小跳了一下,看来谢薇给他留下的印象确实和别的女孩不一样。

    电话终于还是接通了,传来了一个女孩慵懒的声音:“喂,你好,哪位?”

    听起来似乎她还没起床,或许是我的电话把她吵醒了。丁逸想。

    丁逸清了清嗓子:“谢薇吗?我是丁逸。”

    显然谢薇还记得昨天的事,她一下就反应过来打来电话的是昨天的那个男孩,声调似乎不自觉地提高了一些:“是你啊,你好你好。”

    “昨天约会没迟到吧?”总不能一开口就跟她说想请她吃饭,所以丁逸打算先和她闲聊两句。

    “没有啊。昨天谢谢你哦,带我这么一程,你果然是新时期的活雷锋。”谢薇答道。

    “没事,小事一桩而已,不用客气。我天天学雷锋做好事,已经做得习惯了,哪天不做好事,就浑身无力,失眠盗汗,头晕目眩,月经哦不,一月经常能做三十件好事,平均每天一件,所以不用谢我,要谢就谢我们伟大的祖国培养出我这样的好青年你现在在上班吗?”

    他知道自己这是没话找话,无论是谁,听到谢薇刚刚接电话的声音都知道她还没起床呢。

    果然谢薇的回答是否定的。“没有,今天没什么事,所以我就没去公司。昨天睡得晚,现在我还没起床呢。”

    看来她的夜生活也蛮丰富的,或许真有男朋友了,要是她有男朋友了,自己是不是要放弃呢?

    但不管怎么样,既然电话已经打了,总不能半途而废。

    “今天中午没事吧?我请你吃饭。”丁逸出了邀请。

    此时他的想法有些复杂,既希望谢薇接受他的邀请,也希望谢薇给他一个拒绝的回答。

    如果谢薇拒绝了,甚至直接告诉他,她已经有了男朋友,那自己就不用受这良心的煎熬了——自己已经有了一个女朋友,还想追另外一个女孩,让方然知道的话,他不知如何面对方然。

    但如果谢薇真的拒绝了他,他的内心一定充满了失望的情绪,毕竟他对谢薇是有感觉的,而这种感觉,是其他女孩不能带给他的,包括方然。

    她如果犹豫一下,委婉地表示一下拒绝,或许自己以后就不会打她的电话了。

    毕竟丁逸从不是一个随便的人转变成一个随便起来不是人的人,目前来说,正处于起步阶段,对他来说,这可算是一个划时代的巨变,在他心中,守旧的惯性非常地大,一遇挫折,很容易打退堂鼓,甚至“随便起来不是人”的这种思潮还没有长大,就会被一个拒绝的回答直接扼杀在了摇篮里,所以谢薇的回答很重要。

    没想到谢薇很爽快地就答应了他的邀请。

    “好啊,我中午正好没事,我们到哪里去吃饭?”听起来她的声音显得还是蛮高兴的,看来她对丁逸确实也有好感。

    原来以为很复杂的一件事没料到这么轻易就搞定了,丁逸心里松了一口气,在他原来的设想中,他以为谢薇会拒绝他或是要求改个日期,但她却直接同意了,这倒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此时丁逸真还没想好在哪里吃饭,于是对她说道:“随便吧。你平时在哪里吃饭啊?要不然你说一个地方吧。”

    谢薇考虑了一会。说了一个餐厅的名字,叫“辣死活该”这餐厅丁逸知道,是一家川菜馆。他和方然在那里吃过饭,环境还不错,价钱也不算高,菜的口味很好,辣得很正宗。

    “好,我去接你吧?你现在在哪?”丁逸问道。

    “不用了。我住的地方离那里很近,我自己过去就行了,很方便的。”

    “那好吧。”丁逸看了看表,现在是十点差十分,他算了一下时间,随便找个地方吃个早饭,回家去再把车开出来,应该来得及。“那十二点整吧,我在那门口等你。”

    丁逸到家的时候,爷爷正在和几个戏友在客厅里唱戏,又是二胡又是锣鼓,还有其他什么乐器,咿咿呀呀的,丁逸也说不上来这些乐器叫什么。

    还没进家门就听到爷爷抑扬顿挫的演唱声。丁逸以前也看过爷爷唱戏,那是唱得声情并茂,多少有些风范,用他们戏友的话说,是有一定的专业水准。

    家里叮叮铛铛的,很是热闹,快赶上戏园子了。

    丁逸对祖国的传统戏曲可是一点都不感冒。但既然回来了,总不能到车库开了车就出去,还是得跟爷爷说一声,再和他的戏友们打个招呼。他进门时,爷爷刚好唱完了一段“你要是不听我的话——看我不把你的屁股打通——红——红嗯嗯呀呀喂”唱完摆了个威武的p,看他进来,收了p,问了他一句:“回来了?”

    丁逸点头称是,心说幸亏爷爷只是唱戏,只是唱唱而已,当不得真的。要是真的戏如人生,自己的屁股恐怕早已红得像是路口的红灯了,这对本书第一兼惟一男主角的形象极为不利。心里叹息了一会,又跟爷爷的戏友们打着招呼。人还不少,有六七个。有的叫爷爷,有的叫奶奶,有的叫叔叔,有的叫阿姨。

    在场的众人中,最年青的也有五十几岁了,只有他最小,就算想找个哥哥姐姐叫也找不到。

    “这是你孙子吗?这么大了?工作了吗?”众位前辈对丁逸充满了兴趣。

    还有的女前辈直接对丁逸的相貌出了赞叹,更有人张罗着说要给他介绍女朋友。“老丁,你孙子长得可真俊啊,谈朋友了吗?我可认识一个女孩,很不错哟。”

    丁逸的爷爷替他挡了驾。“他有女朋友了,上我家来过,很不错的一个女孩,跟他是同学。”

    “这么俊的一个孩子,谈的朋友肯定也很漂亮吧?什么时候带来给我们见见?”

    “老丁,到时候你孙子办喜事的时候一定要请我们喝喜酒啊。”

    情面顿时变得热闹非凡起来。

    这种嘘寒问暖、体贴入微的阵势丁逸可受不了,再不走,看来还得被关心下去。

    “爷爷,我还有点事,马上要出去。你们慢慢唱吧。”

    知道孙子是个大忙人,整天神出鬼没,爷爷也没说什么,只是问他中午回不回来吃饭。

    “中午不回来了,我在外面吃。晚上要是不回来的话,我给家里打电话。”丁逸答道。

    家里请了个钟点工,负责打扫卫生、做饭等事。如果晚上不回来,丁逸通常都打个电话,做饭时也可以少做点,不至于浪费。

    虽然家境极好,但丁逸的爷爷却不是一个浪费的人。

    丁逸又各众位前辈打了个招呼,转身出门了。他想,要是在古代,免不得要团团作上一揖,说上一句:“前辈们慢聊,晚辈告退了——”这个“了”字,还要拖长至少三个八拍。

    看来自己听戏听得也要走火入魔了。

    他出门时,还听到身后有人在向爷爷建议:“老丁,你也可以教你孙子唱戏啊,看他这么聪明,肯定一学就会。”

    这是丁逸听到的最有创意的一个建议。

    还好,爷爷知道他的兴趣爱好,也从来不会强迫他,这个建议他肯定是不会采纳的。如果爷爷是个固执已见的人,非得逼迫丁逸去学戏的话,丁逸一定会每天都跑到提这建议的人家的楼下,时间段都想好了——在晚上十二点以后,早上六点钟以前,去咿咿呀呀唱个痛快。

    以报答提出建议这个人的知遇之恩,伯乐之眼。

    但这种方式容易误伤好人,因此极易受到楼上众位住户们洗脚水的灌溉、西瓜皮的袭击、啤酒瓶的骚扰,对这种可能的后果,丁逸却也不做考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