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借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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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忍不住失声痛哭起来,虽然已经有前世加今世一共三十多年的人生经历,但对付这种情形,琼恩依旧手足无措。
他只能更紧地把少女搂紧怀里,抚摸着她的头发,安慰着:“好了,好了,别哭了,到底怎么了?”梅菲斯抽泣着,没有回答。过了很久,她的情绪渐渐平静下来,发现已经把琼恩的胸口打湿了一大块。
“对不起。”她低声说,用袖子替他擦干净。这种略显孩子气的动作让琼恩心头莫明地升起一阵暖意“没事。”他说,抱紧怀里的少女“对不起,”他说,托着她的俏脸“我对不起,梅菲斯。”
他也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说对不起,因为侵犯了她的身体?似乎是,但又似乎不是,或者说,只是单纯地因为看见女孩哭,有些本能地愧疚。琼恩自己也说不清楚,甚至也不明白,但梅菲斯却似乎懂他的意思。
“没事,”她说“你没什么对不起我的我也一样,这只是个交易,公平交易,”她强调着“不用说对不起。”琼恩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只是更加用力地抱着少女。
“其实,我刚才只是突然起了个念头,”少女低声说,仿佛是自言自语“一个很可笑的念头。”“可笑?”“唔,”她说“突然地,觉得好像我们是认识很久的朋友似的。”
琼恩怔了一下,差点也要笑出声来,这是什么莫名其妙的想法,不过说也奇怪,再想一想,发现似乎模模糊糊的也有些道理。不管怎么说,梅菲斯这么想,总是个好消息,至少意味着两人的关系能稍稍稳定,稍稍拉近些。
既然她要把自己当作认识很久的朋友,无论是少女的奇怪念头也好,是一种自我防御意识也好,反正对琼恩来说都不是坏事。“可能吧,”他含糊地回答着“或许我们有些地方挺像的”甫一出口,他悚然一惊。
原本只是随口敷衍,并没当真,但话说出来,却隐隐察觉到有些异样,正当他皱着眉头,仔细捉摸那一丝游离不定若有若无的感觉时,梅菲斯轻轻说话了“睡吧。”她说。
“嗯,”琼恩不再多想,抱着她,将少女的背贴在自己胸口,嗅着她身上的淡淡体香“梅菲斯,”他有些迟疑地开口“那个,我可以叫你艾弥薇吗?”女圣武士的名字是“艾弥薇梅菲斯”梅菲斯是姓,艾弥薇是名。
按照这个世界的习惯,不是特别熟识的人,称姓不称名,琼恩也一直叫她梅菲斯,但或许是心理作用,他不太喜欢叫“梅菲斯”这个名字,总感觉似乎过于刚硬,相比较而言“艾弥薇”就女性化得多了。
当然这或许仅仅是一个借口,真正潜意识里的原因,是希望可以籍由称呼上的改变,进一步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吧。唯有亲友熟人之间,才会称名不称姓,那么反过来,是不是叫她艾弥薇,也就意味着两人的关系在不知不觉间贴近了一些呢。
算是种小伎俩吧,对这方面,女孩子应该是比男人更加敏感的。梅菲斯沉默着,没有回答,琼恩等待了一会,正当他以为被婉拒的时候,少女说话了“叫我艾弥薇就行。”她说。
第二天,梅菲斯去城中采购补给,准备路上必须的用品,琼恩留在房间里,研究从人面狮那里搜刮来的物品,当然,他最主要的工作其实是看守那颗黎明之石,这东西有盾牌大小,还是个圆球,梅菲斯总不好背着它上街。
当时从人面狮的藏宝库里,拿了一袭斗篷,一柄匕首,一副手套和一副靴子。当时毕竟身处险地,有些匆忙,简单鉴别了一下就拿了出来,也没仔细研究。
出沙漠这几天,一直奔波劳累,也没功夫慢慢琢磨。今天正好休息,可以拿出来看看。明天就要启程上路了,虽说雇了马车,以后又是平坦商道,但到底比不得前世的水泥公路和私家汽车,估计旅程也并不多么舒坦。
路上估计也没时间来研究,只能现在来了,斗篷倒没什么问题,当时琼恩就已经初步判断出来,是个位移斗篷。它能轻微地扭曲光线,让穿戴者实际所处的位置,和别人眼中看见的位置有一点偏移,以此躲避攻击。
琼恩在阴魂城时,曾见过军队里很多士兵都穿这种斗篷,不过他们身上的应该是准魔法物品,不是真货。
阴魂城魔法技艺极其发达,不但能制作通常意义上的魔法物品,还能制作所谓的“准魔法物品”制作简单,消耗甚少,也能达到和真正的魔法物品差不多的效果
但只在以阴魂城为中心的一定范围内有效,一旦离开这个范围就成了废物。以琼恩目前的能力,仅仅能调配些药水,真正的魔法物品基本是制作不出来。
也不敢做,对自身的伤害太大了,一个巫师,能力所限,每天能准备的魔法数量也是有限的,多了身体也承受不住,但如果他事先制作大量的魔法物品,到时候就可以动用这些物品来释放魔法。
其实近似于一种强行提升自己施法数量的方式。这当然是要付出很大代价的,天下没有这么便宜的好事。一般来说,制作魔法物品都会程度轻重不同地削弱巫师的力量,伤害他们的身体,弄得不好还有生命危险。
按照阴魂城巫师学校的教育,巫师在能触摸魔网第五层之前,不要尝试做这种危险工作。如果需要魔法物品,宁可花钱去买。
琼恩很幸运,既不用自己做,也不用花钱买实际上,稍微高级一些的魔法物品,一般的地方还真买不到,往往都在地下黑市流通,价格都高得离谱。
阴魂城因为在幽影界待得太久,等若一座军事化管理的孤岛,无人敢哄抬物价,跟外面的世界还是不能相比的。
琼恩将斗篷穿上,浅灰色的布裹着身体,很合身(这种魔法物品都有一定程度内自我调整大小,以便配合主人身材的功能)倒是和黑色的巫师袍有些不太搭配的感觉
想到巫师袍,他倒是突然又想起件事情:得去买几件新的巫师袍来。自己备用的衣服都遗失了。
身上这件也又脏又破,而且在大沙漠的时候,老族长曾经从这件巫师袍,一眼就判断出琼恩的身份,这令他当时十分奇怪。按道理说,从外表看,巫师袍和普通的长袍是差不多的啊,后来才知道。
原来这件袍子的式样,是古耐瑟帝国最流行的式样,所以被同为耐瑟遗民的老族长认了出来,虽说耐瑟帝国已经覆灭一千七百余年,估计当今世上,还认识这件巫师袍式样的人并不多。
但为了以防万一,琼恩决定还是再去买几件普通的来换上。昨天从商队老板那里听来的消息,说阴魂城因为那个疯狂计划,已经成了众矢之的、全民公敌,而自己就是从阴魂城出来的。
倘若这般大摇大摆走在路上,一不小心被谁看出巫师袍的式样,进而推断出他的来历,只怕立刻要关进牢里去。还是安全第一。他再取出匕首来,这显然是整个用纯精金打造的,分量非常沉,托在手中隐隐有种往下坠的错觉。
它的做工十分精致,握柄和刃脊上,镌刻着繁复细密的花纹,琼恩仔细地辨识着,感觉可能是某种文字,但他认不出来,匕首的刃非常锋利,在阳光下泛着寒光,琼恩翻转着欣赏。
突然感觉锋刃上似乎还略带一点殷殷的青碧色。难道带毒?琼恩警惕着,小心地握着匕首的柄,四面看了看,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实验品来划一刀试试看。有魔法可以检测毒素,但琼恩今天没准备,也不打算为这点事情浪费一个法术。
他闭上眼睛,意识缓缓下沉,潜入匕首,发觉其中并未蕴藏什么特别的力量。看起来,这只是一把普通的匕首。
虽然做工精细,材料珍贵,但并不是魔法物品,不过也不错了,精金是非常贵重的金属据说胜过同等重量的黄金十倍。
而且因为硬度极高,难以锻造,加工费肯定非常昂贵。总得算起来,这把匕首至少也值上百枚金币了,而且身为巫师,虽然不指望要冲锋陷阵跑到第一线去砍杀,主要担任的还是军师、幕僚、辅助等工作。
但总得有点防身的武器,不可能什么事情都大惊小怪地动用魔法。琼恩这次出来的匆忙,也没顾得上好好收拾行李,布雷纳斯王子虽然替他准备了些东西。
但却忘了给根法杖之类的武器。如今有了这把匕首,至少也安心些。他将匕首插进长靴中,又从次元袋里将手套和浮空靴都拿了出来,这两件准备是给梅菲斯的。
巫师施法的时候不方便戴手套,影响手指灵活,但对于握剑砍杀的圣武士来说就没有关系。至于浮空靴,其实反倒作用不大,谁闲着没事浮上高空做什么,琼恩特地把它拣出来,送给梅菲斯,更多是一种潜意识里的纪念意义。
他和梅菲斯虽然认识大半个月,在沙漠中一路同行,但第一次真正的交流谈话,是那次他夜晚出来行走,恰好撞上梅菲斯。
女圣武士请琼恩用浮空术带她升上半空,观看远处的埃斯考城情形,借此情形,两人算是真正接触,琼恩也因此知道了她的名字。反正浮空靴也和他的龙鳞盾一样,只要不用口令启动,平时也就如同寻常靴子无益,穿着也没什么区别。
而且是魔法物品,能一定程度地自动调节大小,反而更合脚舒适。他将浮空靴放在一旁,打算等梅菲斯回来让她换上。
顿时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似的,忍不住失声痛哭起来,虽然已经有前世加今世一共三十多年的人生经历,但对付这种情形,琼恩依旧手足无措。
他只能更紧地把少女搂紧怀里,抚摸着她的头发,安慰着:“好了,好了,别哭了,到底怎么了?”梅菲斯抽泣着,没有回答。过了很久,她的情绪渐渐平静下来,发现已经把琼恩的胸口打湿了一大块。
“对不起。”她低声说,用袖子替他擦干净。这种略显孩子气的动作让琼恩心头莫明地升起一阵暖意“没事。”他说,抱紧怀里的少女“对不起,”他说,托着她的俏脸“我对不起,梅菲斯。”
他也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说对不起,因为侵犯了她的身体?似乎是,但又似乎不是,或者说,只是单纯地因为看见女孩哭,有些本能地愧疚。琼恩自己也说不清楚,甚至也不明白,但梅菲斯却似乎懂他的意思。
“没事,”她说“你没什么对不起我的我也一样,这只是个交易,公平交易,”她强调着“不用说对不起。”琼恩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只是更加用力地抱着少女。
“其实,我刚才只是突然起了个念头,”少女低声说,仿佛是自言自语“一个很可笑的念头。”“可笑?”“唔,”她说“突然地,觉得好像我们是认识很久的朋友似的。”
琼恩怔了一下,差点也要笑出声来,这是什么莫名其妙的想法,不过说也奇怪,再想一想,发现似乎模模糊糊的也有些道理。不管怎么说,梅菲斯这么想,总是个好消息,至少意味着两人的关系能稍稍稳定,稍稍拉近些。
既然她要把自己当作认识很久的朋友,无论是少女的奇怪念头也好,是一种自我防御意识也好,反正对琼恩来说都不是坏事。“可能吧,”他含糊地回答着“或许我们有些地方挺像的”甫一出口,他悚然一惊。
原本只是随口敷衍,并没当真,但话说出来,却隐隐察觉到有些异样,正当他皱着眉头,仔细捉摸那一丝游离不定若有若无的感觉时,梅菲斯轻轻说话了“睡吧。”她说。
“嗯,”琼恩不再多想,抱着她,将少女的背贴在自己胸口,嗅着她身上的淡淡体香“梅菲斯,”他有些迟疑地开口“那个,我可以叫你艾弥薇吗?”女圣武士的名字是“艾弥薇梅菲斯”梅菲斯是姓,艾弥薇是名。
按照这个世界的习惯,不是特别熟识的人,称姓不称名,琼恩也一直叫她梅菲斯,但或许是心理作用,他不太喜欢叫“梅菲斯”这个名字,总感觉似乎过于刚硬,相比较而言“艾弥薇”就女性化得多了。
当然这或许仅仅是一个借口,真正潜意识里的原因,是希望可以籍由称呼上的改变,进一步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吧。唯有亲友熟人之间,才会称名不称姓,那么反过来,是不是叫她艾弥薇,也就意味着两人的关系在不知不觉间贴近了一些呢。
算是种小伎俩吧,对这方面,女孩子应该是比男人更加敏感的。梅菲斯沉默着,没有回答,琼恩等待了一会,正当他以为被婉拒的时候,少女说话了“叫我艾弥薇就行。”她说。
第二天,梅菲斯去城中采购补给,准备路上必须的用品,琼恩留在房间里,研究从人面狮那里搜刮来的物品,当然,他最主要的工作其实是看守那颗黎明之石,这东西有盾牌大小,还是个圆球,梅菲斯总不好背着它上街。
当时从人面狮的藏宝库里,拿了一袭斗篷,一柄匕首,一副手套和一副靴子。当时毕竟身处险地,有些匆忙,简单鉴别了一下就拿了出来,也没仔细研究。
出沙漠这几天,一直奔波劳累,也没功夫慢慢琢磨。今天正好休息,可以拿出来看看。明天就要启程上路了,虽说雇了马车,以后又是平坦商道,但到底比不得前世的水泥公路和私家汽车,估计旅程也并不多么舒坦。
路上估计也没时间来研究,只能现在来了,斗篷倒没什么问题,当时琼恩就已经初步判断出来,是个位移斗篷。它能轻微地扭曲光线,让穿戴者实际所处的位置,和别人眼中看见的位置有一点偏移,以此躲避攻击。
琼恩在阴魂城时,曾见过军队里很多士兵都穿这种斗篷,不过他们身上的应该是准魔法物品,不是真货。
阴魂城魔法技艺极其发达,不但能制作通常意义上的魔法物品,还能制作所谓的“准魔法物品”制作简单,消耗甚少,也能达到和真正的魔法物品差不多的效果
但只在以阴魂城为中心的一定范围内有效,一旦离开这个范围就成了废物。以琼恩目前的能力,仅仅能调配些药水,真正的魔法物品基本是制作不出来。
也不敢做,对自身的伤害太大了,一个巫师,能力所限,每天能准备的魔法数量也是有限的,多了身体也承受不住,但如果他事先制作大量的魔法物品,到时候就可以动用这些物品来释放魔法。
其实近似于一种强行提升自己施法数量的方式。这当然是要付出很大代价的,天下没有这么便宜的好事。一般来说,制作魔法物品都会程度轻重不同地削弱巫师的力量,伤害他们的身体,弄得不好还有生命危险。
按照阴魂城巫师学校的教育,巫师在能触摸魔网第五层之前,不要尝试做这种危险工作。如果需要魔法物品,宁可花钱去买。
琼恩很幸运,既不用自己做,也不用花钱买实际上,稍微高级一些的魔法物品,一般的地方还真买不到,往往都在地下黑市流通,价格都高得离谱。
阴魂城因为在幽影界待得太久,等若一座军事化管理的孤岛,无人敢哄抬物价,跟外面的世界还是不能相比的。
琼恩将斗篷穿上,浅灰色的布裹着身体,很合身(这种魔法物品都有一定程度内自我调整大小,以便配合主人身材的功能)倒是和黑色的巫师袍有些不太搭配的感觉
想到巫师袍,他倒是突然又想起件事情:得去买几件新的巫师袍来。自己备用的衣服都遗失了。
身上这件也又脏又破,而且在大沙漠的时候,老族长曾经从这件巫师袍,一眼就判断出琼恩的身份,这令他当时十分奇怪。按道理说,从外表看,巫师袍和普通的长袍是差不多的啊,后来才知道。
原来这件袍子的式样,是古耐瑟帝国最流行的式样,所以被同为耐瑟遗民的老族长认了出来,虽说耐瑟帝国已经覆灭一千七百余年,估计当今世上,还认识这件巫师袍式样的人并不多。
但为了以防万一,琼恩决定还是再去买几件普通的来换上。昨天从商队老板那里听来的消息,说阴魂城因为那个疯狂计划,已经成了众矢之的、全民公敌,而自己就是从阴魂城出来的。
倘若这般大摇大摆走在路上,一不小心被谁看出巫师袍的式样,进而推断出他的来历,只怕立刻要关进牢里去。还是安全第一。他再取出匕首来,这显然是整个用纯精金打造的,分量非常沉,托在手中隐隐有种往下坠的错觉。
它的做工十分精致,握柄和刃脊上,镌刻着繁复细密的花纹,琼恩仔细地辨识着,感觉可能是某种文字,但他认不出来,匕首的刃非常锋利,在阳光下泛着寒光,琼恩翻转着欣赏。
突然感觉锋刃上似乎还略带一点殷殷的青碧色。难道带毒?琼恩警惕着,小心地握着匕首的柄,四面看了看,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实验品来划一刀试试看。有魔法可以检测毒素,但琼恩今天没准备,也不打算为这点事情浪费一个法术。
他闭上眼睛,意识缓缓下沉,潜入匕首,发觉其中并未蕴藏什么特别的力量。看起来,这只是一把普通的匕首。
虽然做工精细,材料珍贵,但并不是魔法物品,不过也不错了,精金是非常贵重的金属据说胜过同等重量的黄金十倍。
而且因为硬度极高,难以锻造,加工费肯定非常昂贵。总得算起来,这把匕首至少也值上百枚金币了,而且身为巫师,虽然不指望要冲锋陷阵跑到第一线去砍杀,主要担任的还是军师、幕僚、辅助等工作。
但总得有点防身的武器,不可能什么事情都大惊小怪地动用魔法。琼恩这次出来的匆忙,也没顾得上好好收拾行李,布雷纳斯王子虽然替他准备了些东西。
但却忘了给根法杖之类的武器。如今有了这把匕首,至少也安心些。他将匕首插进长靴中,又从次元袋里将手套和浮空靴都拿了出来,这两件准备是给梅菲斯的。
巫师施法的时候不方便戴手套,影响手指灵活,但对于握剑砍杀的圣武士来说就没有关系。至于浮空靴,其实反倒作用不大,谁闲着没事浮上高空做什么,琼恩特地把它拣出来,送给梅菲斯,更多是一种潜意识里的纪念意义。
他和梅菲斯虽然认识大半个月,在沙漠中一路同行,但第一次真正的交流谈话,是那次他夜晚出来行走,恰好撞上梅菲斯。
女圣武士请琼恩用浮空术带她升上半空,观看远处的埃斯考城情形,借此情形,两人算是真正接触,琼恩也因此知道了她的名字。反正浮空靴也和他的龙鳞盾一样,只要不用口令启动,平时也就如同寻常靴子无益,穿着也没什么区别。
而且是魔法物品,能一定程度地自动调节大小,反而更合脚舒适。他将浮空靴放在一旁,打算等梅菲斯回来让她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