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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左手抬起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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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且真正令人恐惧地地方,是它们强悍得可以媲美吸血鬼不,准确地说,是连吸血鬼都自叹不如的再生能力。砍掉一只巨魔的手,他可以在十分钟内就再长出来,砍掉它的整条胳膊,他也能在二十分钟内重新生出。

    甚至就算是把头砍下来都没用,只要半小时功夫,巨魔都能再生出一个头来,依旧活蹦乱跳。这种匪夷所思的能力,已经超出了常识的范畴,就连吸血鬼都要甘拜下风。

    但这其中就有个大问题,琼恩一直没搞明白。砍掉一只巨魔的胳膊下来,出现的情况是巨魔长出新胳膊。

    而不是那只被砍掉的胳膊长出一只完整的新巨魔这也就是说,巨魔并不是蚯蚓,它还是有一个“关键”或者“核心”所在的。胳膊并不是这个关键所在,所以就算被砍掉也能再生,而胳膊自己没法长出一只完整巨魔来。

    根据已经知道的资料,巨魔的手足四肢甚至脑袋砍下来都能再生,而砍下来的部位不会变成新巨魔,只会干枯腐烂。

    显然,这只能说明一件事:巨魔的那个“关键”在他的躯干内。是心脏?是脊髓?还是某个内脏?甚至是某一块皮肤,某一块肌肉?琼恩对此一无所知,而他读到的资料上,也都从没提及过。人类对巨魔的了解还是太少了。

    真正确切的资料其实并不多,更多是谣言。琼恩曾经读过一本物质界某个吟游诗人写的小说,讲述的是大陆北部冰风谷一带的故事,其中提及巨魔的恐怖再生能力,描写说“不只一只的猎豹和巨狼曾经享用过巨魔尸体。

    然后在腹内长出一只新巨魔这就是标准的胡说八道,真以为巨魔是蚯蚓么,还是会分身术的孙悟空。巨魔的肉不好吃是没错,但也没有毒性,更不会变成一只新巨魔,吃了是决不会死人的。上面那种说法,不过是民间谣传罢了。

    还有人说他曾经捡到一只巨魔的爪子,放在背包里准备带回家,结果路上发现爪子长成了一只巨魔

    琼恩必须说,如果这种事情真的会发生,那么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这个故事的叙述者,为什么还没有被那只新生巨魔当晚餐,还能坐在酒馆吧台前一边灌着酒,说这个故事,一边和女招待调情。

    好吧,且不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总之,巨魔是种非常棘手的,凶狠的,这毫无疑问而且听说在这座巨魔山脉里数量超过两百只。就算夏拉非探路指引的能力再怎么强,也不可能指望这一路上一只巨魔都不碰上。别忘了。

    巨魔可是以嗅觉灵敏着称的,隔着远远的距离它们就能闻到人类的气味。如果撞上了,怎么办?巨魔力气大,身强体壮,但并不聪明,以人类的标准来看,基本都是弱智,从这点来看并不难对付。

    不说别人,就以梅菲斯的实力,砍掉一只巨魔的脑袋估计并不难,但问题是砍下来之后呢?看着它再长出脑袋来,然后再砍?然后再生,再砍显然这是不可能地事情。

    “没关系,”半精灵游荡者安慰众人“巨魔并不是真的不死之身,它们还是有弱点的。”这是自然,如果巨魔真的都是打不死的超人,那世界早被它们占据了。

    巨魔可不是爱好和平一族,它们凶残得很,而且是肉食性动物据说最喜欢吃人肉了,巨魔的弱点,就在于他们怕火怕酸。一般情况下,巨魔身上是不会有伤疤的,再严重的伤他们都能自动完美愈合。

    但唯有火焰或者酸液造成地伤害,会给巨魔留下永久的印记,终生无法愈合。就算把那块皮肉甚至肢体砍下来,再生一个,伤痕依旧存在。

    要杀死一只巨魔,最好的方法也就是用火或者酸,当然,巨魔很强壮,一点火焰是肯定烧不死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先用刀剑把它的头砍下来

    巨魔会暂时晕迷,处于濒死状态,等待头颅复生然后用火焰灼烧伤口,让它永远无法再长出新地头来。这只巨魔自然就此完蛋,酸液也有同样的效果。因为这个缘故。来之前他们准备了大量的瓶装炽火胶,分装在四个口袋里。

    一人背一个(琼恩作为巫师,按照冒险惯例,拥有不背行李的特权。夏拉非作为前行探路的游荡者,自然也不可能背这种累赘)准备在遇上巨魔的时候使用。

    夏拉非甚至给自己准备了满满一袋的火焰矢,他是个游荡者,除了擅长短剑之外,也很喜欢用十字弓远程射击。做了这样充足的准备。估计就算撞上巨魔,只要不是同时面对七八只。应该都没什么大问题了,而据夏拉非说。

    同时撞上七八只巨魔,这种概率并不高,因为巨魔是群居性的生物,往往十几只甚至几十只住在一个大洞穴里。

    但出门捕食狩猎的时候却最多两三只结伴同行,甚至单身出动,毕竟,凭借着可以匹敌巨人地力气和强壮身体,以及变态的再生能力,他们就是这巨魔山脉地霸主,无论是地精、大地精、豺狼人、狗头人、蜥蜴人甚至食人魔,都只能作为巨魔的食物或者臣属而存在。

    夏拉非曾经几次进入过巨魔山脉,也曾经和巨魔正面遭遇过,并且杀死过一只。巨魔地头被他砍下来,制成标本,挂在自己办公室的墙壁上,作为记念。

    他的话应该是比较可信的。一行人早上出发,进入巨魔山脉,此时已经是下午大约一点钟,除了撞上一群地精和四五只豺狼人外,倒是再没遇上其他怪物,沿途仿佛都安静下来。

    只听见鸟虫脆鸣,一派清幽景象,但谁也不敢当真掉以轻心,此时已是夏日,山岭中草木繁盛,树林蔽日,只怕蛇虫等物也都出来活动,万一咬上一口倒也麻烦。

    虽然带了解毒药水,又有两个牧师在。众人小心翼翼,不敢冒失,跟着夏拉非缓缓前进。山路崎岖,因为人迹罕至,也没有什么道路,很多地方甚至要一边走一边自己开道。

    行走半日,都已经有些疲倦了,夏拉非从前方返回,说有一处避风的山洞,可以稍事歇息。众人走过,刚刚坐下,陡地听见远处山崖边,传来一声低沉的,如野兽般的咆哮声。

    原本还神态自若的夏拉非一听到这声音,陡然面色一变“巨魔!”他低声说。仿佛是为了印证他地话,轰轰轰轰的脚步声传来,一只巨大地怪物从山崖边转过来,它正是一只巨魔,大约有两个人高,干枯瘦削的身材,色的皮肤上长满了粗糙的颗粒和肿块,头上顶着一团乱糟糟的绿色毛发,因为前肢太长,奔跑起来上身佝偻着。

    手指关节几乎都要碰到地面,看起来就像一只长臂猿,当然没有人会真把这种全身光秃秃的凶恶家伙当作长臂猿,尤其是在看见它那超长的鼻子时。一只巨魔,基本符合夏拉非事先的描述,和琼恩以前在书上看到的图鉴也很像只有一点小小的差别。

    它细细的脖子上,长着两个狰狞巨大的脑袋。“双头?”众人都不免有些愕然,就连几次来过巨魔山脉,自称经验丰富的夏拉非都有些被怔住了,巨魔倒是大家都知道的。

    但什么时候听说巨魔长两个脑袋了?还是说,这是新品种的双头巨魔,基因变异的产物?但此时来不及考虑这些,双头巨魔已经大踏步冲上前来,它的口中发出呵呵的低沉啸声,右手中还抄着一根巨大的灰色粗木棒,看来打算把这几个人类当午餐了。

    琼恩稍稍后退一步,伸手从怀中掏出一撮粉末,脑中开始浮现咒文,但并没有急着释放出去。仅仅一只巨魔罢了,不足为虑,这只小队的目的,可是要去干掉拉沃克的,如果连只巨魔都不能轻松搞定,那直接打道回府得了。

    他用眼角余光瞥向队友,发现沃金牧师科恩似乎也和他抱着同样的想法,神态悠闲,不慌不忙,一副袖手旁观的架式。

    兰森德尔牧师贝纳索则要紧张多了,他匆匆忙忙地从腰后取出钉头锤来,又准备从口袋里掏卷轴,一时有些手忙脚乱。这位首席牧师显然平素严重缺乏实战经验,或者说,他在神殿里养尊处优得太久了。

    琼恩曾经旁敲侧击地打听过这位贝纳索牧师的经历,知道他是博得之门土生土长的居民,家族世世代代都是晨曦之神的虔诚信徒,他从十五岁就进入神殿,侍奉神只,逐渐累积资历,提升位阶,最终成为教会的高阶牧师,执掌本地神殿。

    作为高阶牧师,他自然也接受过战斗训练。兰森德尔教会素来以“崇善”着称,以打击各种邪恶势力(尤其是亡灵)为己任,神职人员除了传教布道之外,往往也兼任正义使者和亡灵猎手,必须要有一定的战斗能力,否则岂不是空谈。

    只是看来是和平安逸的日子过得太久,贝纳索先生都已经把当年接受的训练差不多给忘光了,夏拉非取下十字弓,搭上火焰矢,已经瞄准了巨魔,但没有射击,他也在等待着。

    梅菲斯和隆奇已经一左一右包抄了过去,这两人之前从没在一起合作过,临时配合起来倒是颇为默契,看起来都是实战经验丰富之辈。一只巨魔罢了,虽然长两个脑袋,应该也不足为虑,梅菲斯和隆奇两人出动,无论如何也能轻松格杀了。

    关键倒是要速战速决,别拖得久了,引来更多的巨魔,那就比较麻烦了,巨魔飞奔而来,见梅菲斯和隆奇迎上,突地站定脚步,左边的那颗脑袋张口大叫一声,不知吼了句什么,左手抬起一指,一团球状闪电轰然从指尖迸出,朝隆奇飞射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