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夺神器第十三章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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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卑族由拓跋圭建国便迁入黄河流域,虽然后来有大量的汉家世族加入,几代君王也在极力汉化。但还是有不少鲜卑部落风俗仍在流行。毕竟鲜卑勋贵的势力还是比较强大的,拓跋氏本身也是鲜卑人,这些风俗倒是没有受到压制。只不过往往导致鲜卑族与汉族的冲突,甚至生死。这也就是拓跋浚为何一意想要改革鲜卑陋习的缘由之一。
其中苏环所在的相州地面上杂居着汉人,鲜卑人,突厥人,而且离京师也远,是鲜卑风俗最为流行的州县之一。
鲜卑的一些部落中流行着抢婚,虽然已经有很多鲜卑人逐渐汉化,也跟着汉人一样三媒六聘,但是还是有一些鲜卑人仍然热衷于抢婚,他们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鲜卑未婚男子抢夺鲜卑未婚女子,一般不会有任何问题,反而两人大多数情况下会成恩爱夫妻;但若是抢夺的是汉族未婚女子,由于习俗不同,往往会酿成命案。
为此,拓跋浚特地下了律令:凡是把未婚女子,尤其是汉族女子抢入家中,若是女子对鲜卑男子本身或其家庭不满意,坚持不从的,男家也只能好言相劝,不得动用武力,仍是不从,男家便要送其回家。若是女子生命受到伤害,男方便要处于死刑。而且还规定只有鲜卑的未婚男子可以抢婚,其他已有妻室的男子不得抢婚。
虽然律令是这么规定的,但是不少的鲜卑贵族男子却无视法律,常常借机强抢民女。那些州县的官员们,大多也碍于各种情面睁只眼闭只眼。而被抢的汉族女子,大多都是不堪凌辱自我了断。
苏环口中地耿家小姐耿月便是其中一个。要说其实也是耿月自己比较不小心。鲜卑人现在抢婚大多抢的是平民女子,耿月的父亲耿标是相州数一数二地邬壁主,她也算是大家小姐。一般也没人敢来对她抢婚。但是那一日,耿月兼青光明媚。便苦苦哀求自己的父亲让她去郊外踏青。耿标先是不许,但经不住宝贝女儿地哀求,只能准其出行。大祸便从那是开始。
耿月带了两个丫鬟并几个护卫便兴冲冲地来到了郊外树林。几人都被这春色迷住,游兴愈加的浓烈。
却不知在树林的另一头也有一群人在游春,耿月的花容月貌引来了其中那个少爷的垂涎。
那人叫步六孤元。属鲜卑贵族子弟,他地祖父是鲜卑部落的君长,而父亲步六孤远是相州境内与耿标有得一拼的邬壁主。步六孤远是个好色之徒,又热衷于抢婚。但是他已经娶妻,根本就没有抢婚的资格。于是视他如命根的步六孤远便想了一个坏主意,抢着了美貌女子便把妻降为妾,妾不算是真正的妻室,这样步六孤元便可以无所顾忌地到处抢夺年轻美貌的女子。
事实上,步六孤元也是这么做的。几年来相州受其所害的女子无数。但由于步六孤远地安抚得效,那些女子大多认命,也没有酿成大祸。使得步六孤元更加无法无天。
这步六孤元见了耿月这等绝色岂肯放过。顾不得一旁护卫的劝告,便下场去抢。步六孤远生怕唯一的儿子出意外。给他配备地几个护卫都是一流的高手。而且步六孤元本人虽不喜文,但是武艺方面倒是颇有天赋。也算得上是高手。相比之下耿月这边地几个护卫就差了一等,三两下地功夫就被打倒在地。很快步六孤元在耿月的尖叫声中抱起耿月就往自己地府第跑去,他的几个护卫为了不让剩下的几个人去通风报信,残忍地杀人灭口,匆匆的掩埋了尸身才回步六孤府。
耿月此时也知道了自己遇到了汉族女子最怕的鲜卑男子抢婚。耿月一向自负美貌,眼高于界,许多向耿家求婚的人都被她拒之门外。如今却遭遇了一个鲜卑蛮子的抢婚,这情河以堪啊。她抬头怯怯地看了步六孤元一眼,而且居然是个尖嘴猴腮的男人。耿月只一眼,便吓得尖叫连连,手脚不停地挣扎,无奈她的力气对上步六孤元实在是太小了。眼看着步六孤府快到了,耿月终于还是精疲力竭了。
她心中还抱有一丝希望,她爹爹跟她讲过朝廷颁布的律令。希望自己坚决不从的时候,那人可以放她回家。或者几个家人可以跑回家报信,让爹爹来救她。
耿月被步六孤元抱进后院的一间房间,把耿月扔到床上,就要脱去她的衣裙一逞兽欲。耿月惊恐地睁大了眼睛,死命地挣扎起来。要是被他得逞了,自己的一生就完了。
正在这时步六孤远听说儿子又抢来了一个美貌女子,怕他没轻没重地惹上厉害之人,连忙赶来。
“住手!”步六孤远一声大喝。
“爹!”步六孤元停下手,诧异地看着步六孤远,自己的父亲一向疼宠他,从来就没有阻止过他。
步六孤远本意也不是阻止,只是看这在床上挣扎的美貌女子很像耿坞主的女儿,怕步六孤元惹出大祸,到时耿标会为自己的女儿报仇。要知道耿标可不是那些平头百姓,是和他差不多势力的大坞壁主。
“姑娘,你是耿小姐吧?”步六孤远一把拉开儿子,走到耿月面前扬起笑脸问道。
耿月的眼中立刻闪过一抹欣喜,但是还是很小心地没有开口说话。心中更是多了一层期盼,这人既然认识她,一定可以送她回家。
步六孤远是何等精明的人物,马上便确定了耿月的身份。他心中大喜,此女花容月貌,而且还出身大户人家。自己的儿子若娶了她,便又多了一层助力。他决定一定要让耿月嫁于步六孤元作正室。
步六孤远面上和蔼地一笑,便拉着儿子出去了。并且吩咐了两个家中的汉族丫鬟。
“你们进去,好好服侍耿小姐。不许任何人进去,连少爷也不许。”
两个丫鬟看看步六孤元变得青红的面色。迟疑地点点头,立刻闪进去屋内去。
“爹,这到底是为什么?”步六孤元再也忍不住大声嚷道。本来到手的美人就这样被自己地父亲给搅了。
步六孤远对于儿子一向宽纵,连忙解释道:“元儿。今天你抢来的可不是一般的姑娘,而是耿标地女
“耿标,那个坞壁主。”步六孤元对这个相州最与自己不分上下的邬壁主还是知道一点地,但是想起耿月娇艳的样子,马上又说道。“那用怎样!爹,孩儿就要她!”
“元儿,你喜欢她。”步六孤远笑着问道。
步六孤元点头说道:“我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当然喜欢。”
“那就娶她!”步六孤远立刻说道。
“娶?”步六孤元诧异地问道,她抢来的女人都是作为侍妾的。娶了女人就要被女人管着,这样多没自由啊!
“对,她父亲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到时整个耿家还不是你地。再说人家又长得这么漂亮,你不吃亏!”步六孤远分析道。
步六孤元却一句没听进去。他突然想到只要自己答应娶她,那马上就可以享用这个美人。至于以后不喜欢了,只要降为妾就好。还怕爹得不帮他。也就忙不迭地点头。
“那就好。”步六孤远满意地笑道,又对着步六孤元叮咛道:“你今天不要去碰她。等到明天婚礼以后想怎么办还不随你。”
说完便又去加强了一下府中的守卫。务必不能出现半点纰漏。
因为根据鲜卑习俗,只要女方愿意。男家可以不通知女家就举办婚礼。步六孤远把耿月的意愿直接忽略,喜滋滋地筹办起婚礼来,但是为了赶在耿标找到前,婚礼一切都赶得很匆忙。
步六孤元整个人泄了气般,他从小性子野,又不理解父亲的苦心,哪里忍得了这么久。但是父亲的话也不好违背,埋头苦想了很久,突然眼睛一亮步六孤元招来心腹,让其把蒙*汗*药放入丫鬟端给耿月喝的茶内,然后自己又在院子中装作练武,不时得朝耿月呆的房间瞧去,巴不得天快点黑下来,到了晚上,父亲睡了,还不由得他。
好不容易捱到天黑,父亲屋里的灯暗了。步六孤元心痒难挠地朝耿月的房间走去。
他委为人粗野,什么坏事都做,父亲六孤远从来也没有责罚过他,他很容易地就恐吓两个丫鬟离去。
步六孤元一进门,就插上门闩,狼一般扑向耿月睡地床。
耿月被吓了蒙*汗*药,虽然时间挺久了,但仍是全身软绵绵的,无半点反抗的力气。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步六孤元揭去她身上被子,脱去她身上地单衣,用自己热乎乎肮脏的身体压向她她想叫唤,步六孤元用手蒙住她地嘴巴。步六孤元是个尖头尖脑,极其丑陋地男人,耿月厌恶至极,她愤怒地瞪着步六孤元,多想现在手中有把利器,自己也可以动弹,她一定把这个畜生岁尸万段。
但是她毫无力气,也挣扎不过!
步六孤元向饥饿的野狼一样,啃食着香嫩地羔羊
耿月的泪水止不住地流了下来,很快就湿透了枕边
直到后半夜,步六孤元才满足地离去,耿月在哭泣中迷迷糊糊地睡去。
清晨耿月醒来,下身的疼痛喝粘腻却提醒着她昨晚经历的暴行。
那头令人恶心的野兽!
如今她失踪已经有一夜,一向疼她的爹得一定带着所有家丁乡勇在寻找她。耿月多么希望爹爹可以马上出现在她的面前,把她救离这个火坑。
但是没一会,她又想到,爹爹来了,必会知道昨夜的事,爹爹一向主张女子要“从一而终”一定会同意让自己嫁个那个畜生的。若要自己嫁给这个丑陋凶狂的畜生,自己宁可立刻死了!
想到这里,耿月越来越绝望,伤心地流泪不止。自己梦想可以嫁个翩翩才子,好多人来求亲都看不上,如今却落得这般地步!还不如随便在求亲的人中找一个嫁了,也好过现在十倍!
注:邬壁主相当于三国时候的豪强庄主,有佃农,有自己的乡勇等。
回来更新了!昨晚跟表哥表弟表妹齐聚一堂很开心,表妹居然不是画画,居然去学陶艺。不过四岁的表弟好可爱啊,我现在知道四岁的小孩子其实跟大人有得拼,我终于放下心来把晗儿写得大人样了
鲜卑族由拓跋圭建国便迁入黄河流域,虽然后来有大量的汉家世族加入,几代君王也在极力汉化。但还是有不少鲜卑部落风俗仍在流行。毕竟鲜卑勋贵的势力还是比较强大的,拓跋氏本身也是鲜卑人,这些风俗倒是没有受到压制。只不过往往导致鲜卑族与汉族的冲突,甚至生死。这也就是拓跋浚为何一意想要改革鲜卑陋习的缘由之一。
其中苏环所在的相州地面上杂居着汉人,鲜卑人,突厥人,而且离京师也远,是鲜卑风俗最为流行的州县之一。
鲜卑的一些部落中流行着抢婚,虽然已经有很多鲜卑人逐渐汉化,也跟着汉人一样三媒六聘,但是还是有一些鲜卑人仍然热衷于抢婚,他们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鲜卑未婚男子抢夺鲜卑未婚女子,一般不会有任何问题,反而两人大多数情况下会成恩爱夫妻;但若是抢夺的是汉族未婚女子,由于习俗不同,往往会酿成命案。
为此,拓跋浚特地下了律令:凡是把未婚女子,尤其是汉族女子抢入家中,若是女子对鲜卑男子本身或其家庭不满意,坚持不从的,男家也只能好言相劝,不得动用武力,仍是不从,男家便要送其回家。若是女子生命受到伤害,男方便要处于死刑。而且还规定只有鲜卑的未婚男子可以抢婚,其他已有妻室的男子不得抢婚。
虽然律令是这么规定的,但是不少的鲜卑贵族男子却无视法律,常常借机强抢民女。那些州县的官员们,大多也碍于各种情面睁只眼闭只眼。而被抢的汉族女子,大多都是不堪凌辱自我了断。
苏环口中地耿家小姐耿月便是其中一个。要说其实也是耿月自己比较不小心。鲜卑人现在抢婚大多抢的是平民女子,耿月的父亲耿标是相州数一数二地邬壁主,她也算是大家小姐。一般也没人敢来对她抢婚。但是那一日,耿月兼青光明媚。便苦苦哀求自己的父亲让她去郊外踏青。耿标先是不许,但经不住宝贝女儿地哀求,只能准其出行。大祸便从那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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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不知在树林的另一头也有一群人在游春,耿月的花容月貌引来了其中那个少爷的垂涎。
那人叫步六孤元。属鲜卑贵族子弟,他地祖父是鲜卑部落的君长,而父亲步六孤远是相州境内与耿标有得一拼的邬壁主。步六孤远是个好色之徒,又热衷于抢婚。但是他已经娶妻,根本就没有抢婚的资格。于是视他如命根的步六孤远便想了一个坏主意,抢着了美貌女子便把妻降为妾,妾不算是真正的妻室,这样步六孤元便可以无所顾忌地到处抢夺年轻美貌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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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步六孤元见了耿月这等绝色岂肯放过。顾不得一旁护卫的劝告,便下场去抢。步六孤远生怕唯一的儿子出意外。给他配备地几个护卫都是一流的高手。而且步六孤元本人虽不喜文,但是武艺方面倒是颇有天赋。也算得上是高手。相比之下耿月这边地几个护卫就差了一等,三两下地功夫就被打倒在地。很快步六孤元在耿月的尖叫声中抱起耿月就往自己地府第跑去,他的几个护卫为了不让剩下的几个人去通风报信,残忍地杀人灭口,匆匆的掩埋了尸身才回步六孤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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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六孤远本意也不是阻止,只是看这在床上挣扎的美貌女子很像耿坞主的女儿,怕步六孤元惹出大祸,到时耿标会为自己的女儿报仇。要知道耿标可不是那些平头百姓,是和他差不多势力的大坞壁主。
“姑娘,你是耿小姐吧?”步六孤远一把拉开儿子,走到耿月面前扬起笑脸问道。
耿月的眼中立刻闪过一抹欣喜,但是还是很小心地没有开口说话。心中更是多了一层期盼,这人既然认识她,一定可以送她回家。
步六孤远是何等精明的人物,马上便确定了耿月的身份。他心中大喜,此女花容月貌,而且还出身大户人家。自己的儿子若娶了她,便又多了一层助力。他决定一定要让耿月嫁于步六孤元作正室。
步六孤远面上和蔼地一笑,便拉着儿子出去了。并且吩咐了两个家中的汉族丫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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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六孤远对于儿子一向宽纵,连忙解释道:“元儿。今天你抢来的可不是一般的姑娘,而是耿标地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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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儿,你喜欢她。”步六孤远笑着问道。
步六孤元点头说道:“我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当然喜欢。”
“那就娶她!”步六孤远立刻说道。
“娶?”步六孤元诧异地问道,她抢来的女人都是作为侍妾的。娶了女人就要被女人管着,这样多没自由啊!
“对,她父亲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到时整个耿家还不是你地。再说人家又长得这么漂亮,你不吃亏!”步六孤远分析道。
步六孤元却一句没听进去。他突然想到只要自己答应娶她,那马上就可以享用这个美人。至于以后不喜欢了,只要降为妾就好。还怕爹得不帮他。也就忙不迭地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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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六孤元整个人泄了气般,他从小性子野,又不理解父亲的苦心,哪里忍得了这么久。但是父亲的话也不好违背,埋头苦想了很久,突然眼睛一亮步六孤元招来心腹,让其把蒙*汗*药放入丫鬟端给耿月喝的茶内,然后自己又在院子中装作练武,不时得朝耿月呆的房间瞧去,巴不得天快点黑下来,到了晚上,父亲睡了,还不由得他。
好不容易捱到天黑,父亲屋里的灯暗了。步六孤元心痒难挠地朝耿月的房间走去。
他委为人粗野,什么坏事都做,父亲六孤远从来也没有责罚过他,他很容易地就恐吓两个丫鬟离去。
步六孤元一进门,就插上门闩,狼一般扑向耿月睡地床。
耿月被吓了蒙*汗*药,虽然时间挺久了,但仍是全身软绵绵的,无半点反抗的力气。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步六孤元揭去她身上被子,脱去她身上地单衣,用自己热乎乎肮脏的身体压向她她想叫唤,步六孤元用手蒙住她地嘴巴。步六孤元是个尖头尖脑,极其丑陋地男人,耿月厌恶至极,她愤怒地瞪着步六孤元,多想现在手中有把利器,自己也可以动弹,她一定把这个畜生岁尸万段。
但是她毫无力气,也挣扎不过!
步六孤元向饥饿的野狼一样,啃食着香嫩地羔羊
耿月的泪水止不住地流了下来,很快就湿透了枕边
直到后半夜,步六孤元才满足地离去,耿月在哭泣中迷迷糊糊地睡去。
清晨耿月醒来,下身的疼痛喝粘腻却提醒着她昨晚经历的暴行。
那头令人恶心的野兽!
如今她失踪已经有一夜,一向疼她的爹得一定带着所有家丁乡勇在寻找她。耿月多么希望爹爹可以马上出现在她的面前,把她救离这个火坑。
但是没一会,她又想到,爹爹来了,必会知道昨夜的事,爹爹一向主张女子要“从一而终”一定会同意让自己嫁个那个畜生的。若要自己嫁给这个丑陋凶狂的畜生,自己宁可立刻死了!
想到这里,耿月越来越绝望,伤心地流泪不止。自己梦想可以嫁个翩翩才子,好多人来求亲都看不上,如今却落得这般地步!还不如随便在求亲的人中找一个嫁了,也好过现在十倍!
注:邬壁主相当于三国时候的豪强庄主,有佃农,有自己的乡勇等。
回来更新了!昨晚跟表哥表弟表妹齐聚一堂很开心,表妹居然不是画画,居然去学陶艺。不过四岁的表弟好可爱啊,我现在知道四岁的小孩子其实跟大人有得拼,我终于放下心来把晗儿写得大人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