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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儿媳当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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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到了花甲的年纪,最美的期待就是,晚辈孩子们,幸福快乐,事业进步。

    致桦的晚年,见证了一双优秀的儿女,和和美美的结合,一大家人,其乐融融,岂不快哉!

    易致桦也有自己的想法,早就有了打算,不跟儿子儿媳住在一起的,她不想打扰小两口的自由空间。

    这是聪明的选择,不像有的家长,像脐带没剪短似的,为子女这操心,那担忧的。就连带孙子都要依着自己的意愿行事。

    也不知道这些老年人是怎么想的,总说自己是好心,但是,并不是说好心就能办出好事的。孙子是儿子儿媳生的,小孩子怎么样成长,他们做爸爸妈妈的,才有真正的监护权。做爷爷奶奶的,顶多就是一个帮手,却硬要参与其中瞎搅和,这明摆着就是越权了嘛。

    升级做了爷爷奶奶的老人,自己早已与时代脱轨了,偏偏还争强好胜与晚辈们口仗不休,硬要抢占上风,其实,大错特错也。

    一个大家庭,争吵起来是不能按胜负来衡量的,如果其中一个人硬是要争个赢家,那已经没有了家的意义,哪里还有什么家的温馨。

    论输赢胜负,那是中国对日本,才会去争个胜利与失败。只有敌我矛盾才会有输有赢,一个家,不应该有输赢的概念,只应该有商量讨论的行为。

    对待孙儿辈,做爷爷奶奶的,如果健康硬朗,在儿子儿媳同意的前提下,才可以帮忙儿子儿媳搭把手,带带孙儿。

    怎么样指导孙儿,儿子儿媳才有主导权,爷爷奶奶只是一个配角而已。

    老年人,要知道自己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如果自己不是主角,就不要抢主角的戏份,至少致桦这么想,老年人都这样理解就好了。

    如果把一个大家庭比作一个大舞台,舞台上绝对有主角和配角之分,既然有主角和配角,就理所当然各扮各的角色,谁也不要去抢别人台词,抢戏份。

    就像陈佩斯和朱时茂表演的主角与配角的小品一样,笑话百出。

    聪明的人,知道自己当什么角色,就做什么事情。

    舞台上,主角绝对比配角出镜的频率高,戏份最丰富,话语,台词也最多。

    如果配角也要争先恐后地去抢主角的位置,话语一串连一串,恨不得主角说一句,他就要说十句,这样的舞台剧,就不叫舞台剧,叫混合散打。

    反正致桦是这么想的。

    还有,对于孙辈,更不能太溺爱,否则,只会耽误孙辈的成长。

    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为儿孙枉担忧。

    致桦想得通透,但是,并不是不疼爱自己的儿子儿媳,凡是力所能及的事,致桦都乐意为儿子儿媳分担,如果能帮忙孩子们做点什么,就是自己价值的体现。

    有好多做婆婆的人,见不得儿子与儿媳妇关系好,不知道这是什么怪毛病,致桦巴不得儿子与儿媳甜甜蜜蜜,恩恩爱爱的。

    有的年轻夫妻,总会因与婆婆同处一屋而矛盾不断。

    致桦总认为婆媳关系不好,婆婆的责任大于儿媳。

    正所谓,上慈下孝。如果婆婆真把儿媳当亲闺女看,家庭绝对不会有大的矛盾。

    儿子冯浩新婚蜜月期之后,小两口只要在本省城游玩,总会带上母亲易致桦一起出游。

    再说致桦的儿媳妇,姓高,名叫凤鸣,也是天生跟致桦这个婆婆有缘,一结婚之后,就是妈妈前,妈妈后的叫得又脆又甜。看把致桦乐的,有个女儿在身边叫妈,笑得合不拢嘴。

    易致桦也许上辈子跟儿媳妇高凤鸣是母女关系吧,一家三人一起出去玩的时候,这易致桦与儿媳妇高凤鸣,总有说不完的话,聊得非常愉快,儿媳妇高凤鸣呢,也是非常佩服自己的婆婆,不仅仅是因为把她当女儿看待,而是婆婆身上的闪光点,是大多数老年妇女所没有的。

    比如,高凤鸣喜欢婆婆非常爱干净,总是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不任是厨房,还是客厅,卧室,衣柜,鞋柜,窗台等等,角角落落,都是一尘不染。

    还有就是,婆婆有一双灵巧之手,能够把要丢却没丢的衣服,修整得非常合身。

    有一次,高凤鸣无意间把自己的一件白毛衣拿出来,对婆婆讲:“妈,这白毛衣我穿了几天了,您就别洗啊,我不要了,准备丢了它的。”

    致桦拿起白毛衣一看,问高凤鸣:“这毛衣看起来质量很好的,一定很背价吧,我看这不便宜的。好好的怎么就不要呢。”

    高凤鸣回答说:“我也有点舍不得丢啊,就是不能够穿了,那领子太松了,都走样了。丢了算了,也穿了几年了,值得的。”

    致桦听说是领子松了的原因,拿起来一看,笑了:“这个非常简单,我能够把它弄还原。”

    高凤鸣根本就不相信:“那领子都松得不成样子了,妈,您老弄不好的,莫费功夫了,丢了算了。”

    致桦才舍不得丢呢,拿着白毛衣,看了看,非常有把握地说:“我先弄一下嘛,如果你觉得没弄好,再丢不迟。”

    高凤鸣也是一个乖乖女,就顺从地说:“那好,让我妈露一手再说。”

    第二天,致桦把这白毛衣不仅洗得干干净净,还就真把那松的不成型的领口给弄好了。只等儿媳妇回来,就让她穿着试试看。

    当高凤鸣穿上这白毛衣之后,哎哟喂,那领口比刚买回来还要圆顺。因为设计的做工,有一点缺陷,当初新买回来就有点儿松松垮垮的,就是还能够将就着穿。这经过了致桦的手,那毛衣领口恰到好处,穿在身上,非常合体。把个高凤鸣乐得不行:“哎呀。妈,您老还真藏了一手好手艺咧,这一下好了,我喜欢的好衣服,哪里需要改良改良的,就让妈给我整理整理,太好了。”

    高凤鸣穿着那白毛衣,连转了三圈。

    婆媳俩的感情,又加固了一层。

    还有就是,高凤鸣的亲生母亲去世的早,父亲后来再婚,还生下了弟弟。后妈因为有点顾忌她爸爸,爸爸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后妈不敢对高凤鸣太过分,而且高凤鸣当时也不是很小,都上小学二三年级了。

    后妈虽然没有太过欺负高凤鸣,但是,亲情味哪里比得了亲生母亲,只是让高凤鸣顺顺利利地读大学,又考研,继续读到研究生毕业。这后妈也算可以了。

    高凤鸣也知道感恩,有个妈,总比没有妈要强得多。

    高凤鸣因为上大学,读研究生都不错,所以,有一个非常好的工作,这让致桦的脸上都有光。所以,非常喜欢高凤鸣。

    这高凤鸣自嫁到他们冯家来了之后,真真切切体会到了亲妈的关心,可以说是,事无巨细,并且非常难得的是,婆媳二人非常合得来,聊什么话题都很开心。

    看来致桦是一个贤惠的婆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