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幸福的陀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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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完白鹅后,当然是继续回书房练字了,从白鹅那儿得到的启迪必须马上诉诸笔端。要知道,灵感可是转瞬即逝的,你不及时抓住,它就会像长了翅膀的小鸟一样,很快就消失无踪。
不过,据我看来,至少另外那三个看白鹅的作用是不大的。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进入状态,无论精气神都没有与白鹅融为一体。不像某位练字狂人,揣摩完白鹅游水的姿势后,立刻就写出了一个那么神的“之”字。
后来,我越想越觉得他那个“之”字就像一只游水的白鹅,意态闲雅安详,又洋溢着生命力,白鹅风采跃然纸上。在他的笔下,字与画,似乎是融为一体的。一点一横一折,都摹写自然的神姿。也因此,那个字才充满了魅力。
想来,那些热爱书法的人,都是为这种魅力所吸引,穷毕生之力,可能只为了写好几个字。就像王献之,一个“之”字,揣摩经年,以后还会继续揣摩下去。
王献之揣摩字的时候是不理人的,自然也就不会“折磨”我。可那三个就不同了,既然不专心练字,就状况百出,没一刻消停。
还是我猜对了,上午他们只是看我忙着收拾猪窝,实在是没空,才暂时放过我而已。
现在好啦,我上午太勤快太有效率,把事做完了,下午就有了点空闲,那他们还等什么?各种要求纷纷出笼,卯起来使唤我。
“桃叶,给我磨墨”,“桃叶,给我泡茶”,“桃叶,给我洗笔”、“桃叶,给我把这幅字拿到外面去晾着”,“桃叶……”。我被他们支使得像陀螺一样不停地转啊转。
这倒还罢了,只是在书塾里忙乎,可那位最难缠的少爷看别人使唤我那么带劲,他也眼馋了,决定开始行使他的权力——不然岂不亏大了?
他是不作兴喊我名字的,只是虎着脸直接下达命令:“去,给我出去买海棠糕”。
我楞了一下,上街买东西这种事也要我去吗?如果我还兼做采买,给少爷们跑腿买这买那,那他们一人支使我一次,我每天就要忙死了。
不只是我,就连他的同窗也觉得这样的要求已经逾越了我的职责范围。谢玄就试图劝他:“子敬,这种事,你叫你家的仆人去就是了嘛,反正他们天天在外面晃悠也是晃悠。”
王献之却坚持说:“我就是要她去买。”
“好吧,我这就去。”我叹了一口气,丢下手里的活计,快步朝大门走去。
算了,我还是知趣点,尽量不要再跟这位大爷起什么冲突。我也看出来了,他在这个书塾里地位超然,卫夫人明显地偏宠他,其它的三位都无法与之并肩。我算那棵葱哪瓣蒜那,敢开罪书塾里的头号霸王?
话又说回来,卫夫人请我来就是在书房里伺候这几位少爷的,是他们共同的丫头,他们使唤我做什么就做什么吧。反正我每天的时间就那么多,做了这样就不能做那样,什么事不是做?上街就上街吧,上街还可以趁机逛逛街,磨点洋功呢,比在书塾里做人形陀螺强。
这样一想,我又高兴了起来。再抬头看了看日头,时候也不早了,买完了海棠糕,就差不多该收工了吧。桃根,不知道在胡大娘家里习不习惯,有没有哭。
拿着还是温热的海棠糕回到书塾,我双手捧到王献之面前说:“五芳斋刚刚做出来的,少爷趁热吃吧。”
他却把纸包一推:“我没说我自己吃啊,拿去,到后来喂鹅去。”
我气血一阵翻涌,眉倒竖,眼圆睁。他也翘着腿,毫不在意地看着我,腿还在那里颤呀颤呀,让我恨不得一脚踹过去。
两个人大眼瞪大眼,剑拔弩张地互瞪了好一会。就在其它三人满脸兴味地等着看我们正式开战的时候,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说:“好吧,我拿去喂鹅。”
那几个忙跳了起来:“先给我们吃几块吧,看到这个,才知道肚子已经饿了。也难怪,都快到下学的时候了哦。”
走过来不由分说地扯开纸包,你一块,我一块,不一会就瓜分得差不多了。口里还直说“好吃,好吃,原来海棠糕这么好吃,以前怎么不觉得呢?”
最好笑的是,纸包里剩下最后一块的时候,几个人同时伸手去抢。还是桓济眼明手快,捞到了,然后飞快的送到口边。就在这时,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他突然像才刚刚看到王献之一样,把已经差不多塞进口里的海棠糕又拿出来,伸到王献之面前说:“那个,子敬,最后一块了,你真的不吃吗?很好吃哦。”
王献之给了他一个大白眼,另外两个则笑道:“自清,你自己都舔过了,还问人家吃不吃,真恶心。”
王献之不高兴地发话道:“我是买来给鹅吃的。你们自己带来的点心呢,不知道吃自己的啊,跟我的鹅抢吃的。”
郗超满不在意地说:“就是跟鹅抢才好吃啊,自己家里带来的东西,看都看饱了,谁要吃啊。你还不是一样,放着一篮子点心不动,非要桃叶现跑腿去给你买。”
这时卫夫人从门口探进头来:“听说你们在吃好吃的东西,给师傅留了没有?”
桓济的那块海棠糕已经吞进肚子里去了,此刻正在舔手指。听见卫夫人的话,不好意思地说:“师傅来迟了一点,刚刚最后一块已经被我消灭了。”
卫夫人看着桌上空空如也的油纸包,露出了一脸馋猫像,连连说:“那下次有好吃的,一定要给师傅留哦。”
我看得目瞪口呆,若不是事先已经知道了他们的身份——包括拥有一间著名当铺的大富婆卫夫人——我会以为他们家里都很穷,一辈子没吃过什么好东西。所以才会见了海棠糕这种普通点心都馋成这样,吃的时候恨不得连手指一起吞进去。
我回头看了看后面的那口柜子。刚刚擦柜子的时候,好像里面有好几个篮子,应该就是他们说的“从家里带来的点心”吧。那些篮子里面,会有些什么呢?肯定不会比海棠糕差。这几个的家里都富得流油,每天穷奢极欲。听说,王献之家连马桶都是镀金的。呃,我在讲吃的,怎么说到马桶了?
这时,耳朵里忽然听见仙音飘过,是卫夫人在说:“好了,今天就到这儿吧。”
好也,我在书塾打工的第一天终于结束了。除了早上打破了一口缸,差点背上巨额债务外,基本上,平安无事。
提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包袱经过门口时,我主动把里面的东西全部拿出来给老张过目:“张伯你看,都是少爷们练过字的废纸,我拿回去生火的。”
老张点头放行,我三步两步赶到渡口,只想快点回家。我的桃根,今天一天可好?
可是船老板不看到船舱里坐得满满的是不会开船的。我平白地在船上坐了好久,直到天完全黑了才回家。等我去接妹妹的时候,妹妹已经在胡大娘家吃过了,正在胡大娘的摇晃中睡眼朦胧。
我索性多坐了一会儿,等妹妹完全睡着了才把她接回来放在自家的床上。
简单地弄了点东西吃后,我在灯下打开那个包袱,小心地取出那些练过字的废纸。它们对我而言不是废纸,而是宝贝。
我首先找出王献之的字,在灯下一个一个临摹。我没有笔,没有墨,只能用手在纸上画着。
暂时先这样吧。也许过几天,我就可以弄到笔和墨了。他们那么浪费,笔肯定写不了多久就会换的,那我不就可以捡回来用了?至于墨呢,不知道可不可以带个小瓶子,把他们晚上没用完的墨倒点回来?
这天晚上临睡之前,我一直在想着王献之的那个“之”字。可惜那张纸他没有丢,大概是拿回去给他父亲看去了吧。
凭着记忆,我在被子上慢慢摹写着那个字。在无数的“之”字中,我进入了梦乡。(未完待续)
观察完白鹅后,当然是继续回书房练字了,从白鹅那儿得到的启迪必须马上诉诸笔端。要知道,灵感可是转瞬即逝的,你不及时抓住,它就会像长了翅膀的小鸟一样,很快就消失无踪。
不过,据我看来,至少另外那三个看白鹅的作用是不大的。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进入状态,无论精气神都没有与白鹅融为一体。不像某位练字狂人,揣摩完白鹅游水的姿势后,立刻就写出了一个那么神的“之”字。
后来,我越想越觉得他那个“之”字就像一只游水的白鹅,意态闲雅安详,又洋溢着生命力,白鹅风采跃然纸上。在他的笔下,字与画,似乎是融为一体的。一点一横一折,都摹写自然的神姿。也因此,那个字才充满了魅力。
想来,那些热爱书法的人,都是为这种魅力所吸引,穷毕生之力,可能只为了写好几个字。就像王献之,一个“之”字,揣摩经年,以后还会继续揣摩下去。
王献之揣摩字的时候是不理人的,自然也就不会“折磨”我。可那三个就不同了,既然不专心练字,就状况百出,没一刻消停。
还是我猜对了,上午他们只是看我忙着收拾猪窝,实在是没空,才暂时放过我而已。
现在好啦,我上午太勤快太有效率,把事做完了,下午就有了点空闲,那他们还等什么?各种要求纷纷出笼,卯起来使唤我。
“桃叶,给我磨墨”,“桃叶,给我泡茶”,“桃叶,给我洗笔”、“桃叶,给我把这幅字拿到外面去晾着”,“桃叶……”。我被他们支使得像陀螺一样不停地转啊转。
这倒还罢了,只是在书塾里忙乎,可那位最难缠的少爷看别人使唤我那么带劲,他也眼馋了,决定开始行使他的权力——不然岂不亏大了?
他是不作兴喊我名字的,只是虎着脸直接下达命令:“去,给我出去买海棠糕”。
我楞了一下,上街买东西这种事也要我去吗?如果我还兼做采买,给少爷们跑腿买这买那,那他们一人支使我一次,我每天就要忙死了。
不只是我,就连他的同窗也觉得这样的要求已经逾越了我的职责范围。谢玄就试图劝他:“子敬,这种事,你叫你家的仆人去就是了嘛,反正他们天天在外面晃悠也是晃悠。”
王献之却坚持说:“我就是要她去买。”
“好吧,我这就去。”我叹了一口气,丢下手里的活计,快步朝大门走去。
算了,我还是知趣点,尽量不要再跟这位大爷起什么冲突。我也看出来了,他在这个书塾里地位超然,卫夫人明显地偏宠他,其它的三位都无法与之并肩。我算那棵葱哪瓣蒜那,敢开罪书塾里的头号霸王?
话又说回来,卫夫人请我来就是在书房里伺候这几位少爷的,是他们共同的丫头,他们使唤我做什么就做什么吧。反正我每天的时间就那么多,做了这样就不能做那样,什么事不是做?上街就上街吧,上街还可以趁机逛逛街,磨点洋功呢,比在书塾里做人形陀螺强。
这样一想,我又高兴了起来。再抬头看了看日头,时候也不早了,买完了海棠糕,就差不多该收工了吧。桃根,不知道在胡大娘家里习不习惯,有没有哭。
拿着还是温热的海棠糕回到书塾,我双手捧到王献之面前说:“五芳斋刚刚做出来的,少爷趁热吃吧。”
他却把纸包一推:“我没说我自己吃啊,拿去,到后来喂鹅去。”
我气血一阵翻涌,眉倒竖,眼圆睁。他也翘着腿,毫不在意地看着我,腿还在那里颤呀颤呀,让我恨不得一脚踹过去。
两个人大眼瞪大眼,剑拔弩张地互瞪了好一会。就在其它三人满脸兴味地等着看我们正式开战的时候,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说:“好吧,我拿去喂鹅。”
那几个忙跳了起来:“先给我们吃几块吧,看到这个,才知道肚子已经饿了。也难怪,都快到下学的时候了哦。”
走过来不由分说地扯开纸包,你一块,我一块,不一会就瓜分得差不多了。口里还直说“好吃,好吃,原来海棠糕这么好吃,以前怎么不觉得呢?”
最好笑的是,纸包里剩下最后一块的时候,几个人同时伸手去抢。还是桓济眼明手快,捞到了,然后飞快的送到口边。就在这时,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他突然像才刚刚看到王献之一样,把已经差不多塞进口里的海棠糕又拿出来,伸到王献之面前说:“那个,子敬,最后一块了,你真的不吃吗?很好吃哦。”
王献之给了他一个大白眼,另外两个则笑道:“自清,你自己都舔过了,还问人家吃不吃,真恶心。”
王献之不高兴地发话道:“我是买来给鹅吃的。你们自己带来的点心呢,不知道吃自己的啊,跟我的鹅抢吃的。”
郗超满不在意地说:“就是跟鹅抢才好吃啊,自己家里带来的东西,看都看饱了,谁要吃啊。你还不是一样,放着一篮子点心不动,非要桃叶现跑腿去给你买。”
这时卫夫人从门口探进头来:“听说你们在吃好吃的东西,给师傅留了没有?”
桓济的那块海棠糕已经吞进肚子里去了,此刻正在舔手指。听见卫夫人的话,不好意思地说:“师傅来迟了一点,刚刚最后一块已经被我消灭了。”
卫夫人看着桌上空空如也的油纸包,露出了一脸馋猫像,连连说:“那下次有好吃的,一定要给师傅留哦。”
我看得目瞪口呆,若不是事先已经知道了他们的身份——包括拥有一间著名当铺的大富婆卫夫人——我会以为他们家里都很穷,一辈子没吃过什么好东西。所以才会见了海棠糕这种普通点心都馋成这样,吃的时候恨不得连手指一起吞进去。
我回头看了看后面的那口柜子。刚刚擦柜子的时候,好像里面有好几个篮子,应该就是他们说的“从家里带来的点心”吧。那些篮子里面,会有些什么呢?肯定不会比海棠糕差。这几个的家里都富得流油,每天穷奢极欲。听说,王献之家连马桶都是镀金的。呃,我在讲吃的,怎么说到马桶了?
这时,耳朵里忽然听见仙音飘过,是卫夫人在说:“好了,今天就到这儿吧。”
好也,我在书塾打工的第一天终于结束了。除了早上打破了一口缸,差点背上巨额债务外,基本上,平安无事。
提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包袱经过门口时,我主动把里面的东西全部拿出来给老张过目:“张伯你看,都是少爷们练过字的废纸,我拿回去生火的。”
老张点头放行,我三步两步赶到渡口,只想快点回家。我的桃根,今天一天可好?
可是船老板不看到船舱里坐得满满的是不会开船的。我平白地在船上坐了好久,直到天完全黑了才回家。等我去接妹妹的时候,妹妹已经在胡大娘家吃过了,正在胡大娘的摇晃中睡眼朦胧。
我索性多坐了一会儿,等妹妹完全睡着了才把她接回来放在自家的床上。
简单地弄了点东西吃后,我在灯下打开那个包袱,小心地取出那些练过字的废纸。它们对我而言不是废纸,而是宝贝。
我首先找出王献之的字,在灯下一个一个临摹。我没有笔,没有墨,只能用手在纸上画着。
暂时先这样吧。也许过几天,我就可以弄到笔和墨了。他们那么浪费,笔肯定写不了多久就会换的,那我不就可以捡回来用了?至于墨呢,不知道可不可以带个小瓶子,把他们晚上没用完的墨倒点回来?
这天晚上临睡之前,我一直在想着王献之的那个“之”字。可惜那张纸他没有丢,大概是拿回去给他父亲看去了吧。
凭着记忆,我在被子上慢慢摹写着那个字。在无数的“之”字中,我进入了梦乡。(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