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爱人先爱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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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芳凝疑惑了,这首词在描写相思的诗作中已经算是顶尖了。为何堂弟会有如此反应,她便将心中的疑惑问了出来。
因为这首词是在华夏历史中宋朝王雱所写,在这个异世肯定是找不到对应作者的,顾远华只能编了个说词道:“这首词是我在一本古籍上看到的,后人注解中记载了这诗作的作者写诗的故事。写下这首词的公子少年成名才学过人,家里又为他娶了门当户对青梅竹马的姑娘为妻,他们婚后夫妻恩爱育有一子。后来这位公子在20几岁的时候身患重病,身体虚弱,精神也出现了问题,变得疑神疑鬼。竟然怀疑妻子不忠,甚至怀疑孩子也不是他的。整日闹得家中不得安宁,后来他父亲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媳,竟做主让她与儿子和离,并以儿媳的父亲身份,重新为儿媳选定了一户好人家,把儿媳风光嫁了出去。当时这件事在仕林中引起了引起了轩然大波,但这公子的父亲都岿然不动。公子自从妻子另嫁他人后,开始思念以前和妻子在一起的美好时光,每天在他和妻子的院子里一处一景总能勾起他和妻子的回忆,于是他便写下了这首词。”
顾远华说完便认真的看着顾芳凝,就见她微垂下头,眼中开始有了思考的神色。顾远华又说道:“公子如此思念自己的妻子,但妻子却从未再回来过,而且妻子后来和她第二任丈夫生活的非常好,有孕育了几个子嗣。”
“这故事里其实真正应该敬佩的有两个人,一个是公子的父亲。他秉承公义,爱护自己的儿媳,并未偏袒自己的儿子。一个是这位妻子,她始终做到了女子的自尊自爱,维护自己的尊严,也懂得抓住自己的幸福。试想如果这儿媳是个只会自怨自艾的,那么她第二任丈夫也不会娶她,更不会有这夫妻两人相爱相伴的结局了。”
顾远华说完又重新审视了一遍顾芳凝的表情,看着她一时有些接受不了这个故事,眉头紧皱一副陷入沉思的样子。她控制了音量轻声地询问起堂姐的看法。
顾芳凝又思索了片刻才轻起红唇说道:“在嫁之女,别嫁二夫,这也太有背礼仪了。”顾远华知道这个故事里的情节,对于顾芳凝从小到大受到的教育理念相左,她一时无法接受也很正常。
她语重心长的说道:“大姐女子存于世间本就比男子要艰辛的很多,父母子女爱人都会因为这样或那样的事最终离你而去。人的一生最终只有自己做自己的依靠,所以更要爱护自己,让自己过得顺心,才是正途。”
顾芳凝依旧是面带思索的表情,并未开口一言,但是这一次她轻轻的点了点头。
反倒是一旁的掌柜的深深的点了一下头,语气感慨的说道:“古人有云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诚不欺我啊。顾公子小小年纪对人生就已有如此透彻的见地,真是英雄出少年呐!”
“掌柜的您过誉了,我也就是有感而发。不过这块砚台过于珍贵,一看就知道您和我大姐在珍玩鉴赏上是知己,忘年之交,所以我才会有不安之感萦绕在心头。”顾远华对待老掌柜甚是恭敬,忍不住就说出自己的担忧来。
掌柜的摸着胡须笑着说,“顾公子不必过度担忧,老夫能在这京城开铺子,必然也是有些自保的能力的。”“那就好,这次有劳掌柜的让我大开眼界,见到如此珍宝。”顾远华听到掌柜的如此说,也放下心来。
这时掌柜的对着顾远华忽然问道:“我观顾公子的书法造诣不同凡响啊,不知您是从哪位大家呢?”“柏诚书院的严夫子,严呈彦”顾远华谦逊的报了先生的名讳。
“啊,原来是严大家的高徒,在下失敬了。”掌柜的赶忙起身拱手行礼,“我实在是太喜欢公子您的字了,能不能请公子留一幅墨宝。”掌柜的眼神里流露出一丝祈求之色。
顾远华心里有些无奈,怎么这么多人都想要自己的字呢。但是面上她未露出什么异色,而是笑着说道:“掌柜的您过誉了,我这还没出师呢,怎么敢随便卖弄呢。”顾远华还是拒绝了,毕竟这是京城,群雄逐鹿的地方,自己现在还没有什么立足的根基,还是尽量藏拙为上,要么不鸣,要鸣就要一鸣惊人。
顾远华和堂姐挑选了纸笔后,便打道回府了,并未在外过多的停留。
回府的路上,顾芳凝都显得有些沉默,一直在思考着什么的样子。顾远华也并未打扰,而是翻开自己买的书籍,慢慢的看着。到了顾府后,他们二人先是去拜访了姜氏,才各回各的院子。顾远华买的土豆和红薯已经送到顾府了,正摆放在顾远华她住的院子里。
顾远铮看见这一筐筐的土球一样的东西很是好奇,便问弟弟:“远华,你这是买的什么东西,我怎么没见过?”
“这是番薯、这是马铃薯,据说是两种可以食用的作物种子,说是胡商从番邦运过来的,我今天在四海粮行里买到了。我很好奇这番邦的粮食作物,在咱们大周能不能种植,好不好吃,产量怎么样。我得研究研究,明天去找个胡商问问这两种作物怎么种。”顾远华一副得了重宝的样子。
顾远铮看着弟弟这副如获至宝的样子,不觉得好笑,就着还不知道能不能种,也不知道能不能吃,就那么胸有成竹的样子。这个弟弟比小时候越来越有意思了,对任何新奇的事物都充满兴趣,总是精力充沛。自己也应该向他多学习学习才是,不能变得固步自封。
顾远华不清楚自己哥哥心中所想,她拿起几个土豆和红薯,就往厨房那边跑去,她和哥哥说是要去找厨娘研究一下这东西要怎么吃。
结果到了晚上,饭桌上就出了2道特别的菜,一道土豆烧鸡、一道蒸红薯。一家人纷纷见识到了土豆和红薯的迷人滋味。
顾芳凝疑惑了,这首词在描写相思的诗作中已经算是顶尖了。为何堂弟会有如此反应,她便将心中的疑惑问了出来。
因为这首词是在华夏历史中宋朝王雱所写,在这个异世肯定是找不到对应作者的,顾远华只能编了个说词道:“这首词是我在一本古籍上看到的,后人注解中记载了这诗作的作者写诗的故事。写下这首词的公子少年成名才学过人,家里又为他娶了门当户对青梅竹马的姑娘为妻,他们婚后夫妻恩爱育有一子。后来这位公子在20几岁的时候身患重病,身体虚弱,精神也出现了问题,变得疑神疑鬼。竟然怀疑妻子不忠,甚至怀疑孩子也不是他的。整日闹得家中不得安宁,后来他父亲为了保护自己的儿媳,竟做主让她与儿子和离,并以儿媳的父亲身份,重新为儿媳选定了一户好人家,把儿媳风光嫁了出去。当时这件事在仕林中引起了引起了轩然大波,但这公子的父亲都岿然不动。公子自从妻子另嫁他人后,开始思念以前和妻子在一起的美好时光,每天在他和妻子的院子里一处一景总能勾起他和妻子的回忆,于是他便写下了这首词。”
顾远华说完便认真的看着顾芳凝,就见她微垂下头,眼中开始有了思考的神色。顾远华又说道:“公子如此思念自己的妻子,但妻子却从未再回来过,而且妻子后来和她第二任丈夫生活的非常好,有孕育了几个子嗣。”
“这故事里其实真正应该敬佩的有两个人,一个是公子的父亲。他秉承公义,爱护自己的儿媳,并未偏袒自己的儿子。一个是这位妻子,她始终做到了女子的自尊自爱,维护自己的尊严,也懂得抓住自己的幸福。试想如果这儿媳是个只会自怨自艾的,那么她第二任丈夫也不会娶她,更不会有这夫妻两人相爱相伴的结局了。”
顾远华说完又重新审视了一遍顾芳凝的表情,看着她一时有些接受不了这个故事,眉头紧皱一副陷入沉思的样子。她控制了音量轻声地询问起堂姐的看法。
顾芳凝又思索了片刻才轻起红唇说道:“在嫁之女,别嫁二夫,这也太有背礼仪了。”顾远华知道这个故事里的情节,对于顾芳凝从小到大受到的教育理念相左,她一时无法接受也很正常。
她语重心长的说道:“大姐女子存于世间本就比男子要艰辛的很多,父母子女爱人都会因为这样或那样的事最终离你而去。人的一生最终只有自己做自己的依靠,所以更要爱护自己,让自己过得顺心,才是正途。”
顾芳凝依旧是面带思索的表情,并未开口一言,但是这一次她轻轻的点了点头。
反倒是一旁的掌柜的深深的点了一下头,语气感慨的说道:“古人有云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诚不欺我啊。顾公子小小年纪对人生就已有如此透彻的见地,真是英雄出少年呐!”
“掌柜的您过誉了,我也就是有感而发。不过这块砚台过于珍贵,一看就知道您和我大姐在珍玩鉴赏上是知己,忘年之交,所以我才会有不安之感萦绕在心头。”顾远华对待老掌柜甚是恭敬,忍不住就说出自己的担忧来。
掌柜的摸着胡须笑着说,“顾公子不必过度担忧,老夫能在这京城开铺子,必然也是有些自保的能力的。”“那就好,这次有劳掌柜的让我大开眼界,见到如此珍宝。”顾远华听到掌柜的如此说,也放下心来。
这时掌柜的对着顾远华忽然问道:“我观顾公子的书法造诣不同凡响啊,不知您是从哪位大家呢?”“柏诚书院的严夫子,严呈彦”顾远华谦逊的报了先生的名讳。
“啊,原来是严大家的高徒,在下失敬了。”掌柜的赶忙起身拱手行礼,“我实在是太喜欢公子您的字了,能不能请公子留一幅墨宝。”掌柜的眼神里流露出一丝祈求之色。
顾远华心里有些无奈,怎么这么多人都想要自己的字呢。但是面上她未露出什么异色,而是笑着说道:“掌柜的您过誉了,我这还没出师呢,怎么敢随便卖弄呢。”顾远华还是拒绝了,毕竟这是京城,群雄逐鹿的地方,自己现在还没有什么立足的根基,还是尽量藏拙为上,要么不鸣,要鸣就要一鸣惊人。
顾远华和堂姐挑选了纸笔后,便打道回府了,并未在外过多的停留。
回府的路上,顾芳凝都显得有些沉默,一直在思考着什么的样子。顾远华也并未打扰,而是翻开自己买的书籍,慢慢的看着。到了顾府后,他们二人先是去拜访了姜氏,才各回各的院子。顾远华买的土豆和红薯已经送到顾府了,正摆放在顾远华她住的院子里。
顾远铮看见这一筐筐的土球一样的东西很是好奇,便问弟弟:“远华,你这是买的什么东西,我怎么没见过?”
“这是番薯、这是马铃薯,据说是两种可以食用的作物种子,说是胡商从番邦运过来的,我今天在四海粮行里买到了。我很好奇这番邦的粮食作物,在咱们大周能不能种植,好不好吃,产量怎么样。我得研究研究,明天去找个胡商问问这两种作物怎么种。”顾远华一副得了重宝的样子。
顾远铮看着弟弟这副如获至宝的样子,不觉得好笑,就着还不知道能不能种,也不知道能不能吃,就那么胸有成竹的样子。这个弟弟比小时候越来越有意思了,对任何新奇的事物都充满兴趣,总是精力充沛。自己也应该向他多学习学习才是,不能变得固步自封。
顾远华不清楚自己哥哥心中所想,她拿起几个土豆和红薯,就往厨房那边跑去,她和哥哥说是要去找厨娘研究一下这东西要怎么吃。
结果到了晚上,饭桌上就出了2道特别的菜,一道土豆烧鸡、一道蒸红薯。一家人纷纷见识到了土豆和红薯的迷人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