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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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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菲揪住女儿小衣领,无语说道:“等着,让小雅去请小快。”

    “好吧!”明悦吐吐舌头,耐心等待着。

    小雅福身,走进学堂。

    不大会儿功夫,小雅身后跟着一个眉清目秀、眼眸炯炯有神的男童,虽是一身粗料棉衣,但他周身那不卑不亢、不急不缓的气质,给他加分不少。

    上了学的跑得快,比之明菲第一次见时,少了份天真无邪,多了份勇敢担当,个子也长高了一些。此时的他,俨然蜕变成了一个小小男子汉。

    跑得快见到明悦,深邃的眼眸闪过一丝亮光,嘴角扬起灿烂的笑。他作揖行礼,态度端正:“明姐姐。”

    “小快,在学堂怎么样?”明菲笑问,抬手摸了摸跑得快梳得整齐的墨发。

    “快哥哥,抱。”明悦咧嘴笑,见到跑得快,她双眼放光,张开双臂,让他抱抱。

    跑得快唇边溢出笑意,弯身把明悦抱在怀中。

    明悦趁机在跑得快光滑的脸颊上亲了一口,“快哥哥,好。”

    跑得快高兴对明菲道:“明姐姐,悦儿会说不少话了吗?”

    “嗯,一天比一天说得多。”明菲笑着解释。

    反正京城人都知道她家小公主说话早,她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快哥哥,悦,想,你。”明悦在跑得快怀中笑的可开心了。

    虽然快哥哥一身粗衣,但他永远都是穿着干净、整洁,而且味道也很好闻,甚至比她三个爹爹、外公、祖父等男人身上的味道还要对她的胃口。

    明菲瞧着女儿的花痴样,她眼皮直抽抽。

    “悦儿,快哥哥也想你。”跑得快声音很温柔地对怀中的小女娃说道。他又看向明菲,道:“明姐姐,天冷,你怎么带悦儿来这里了?”

    “今个天气好,年前也许碰不到这般好的天气,我便带她出来散散心。”明菲笑着解释,又道:“也不知怎的,走到了这里,就顺便来看看你。没打扰到你吧?”

    跑得快摇头,“没有,夫子今日教的内容,我昨日已经温习过了。”

    “快哥哥,聪,明。”对跑得快说完,明悦又看向自家娘亲,眼神似乎在无声说着:看吧!我就说快哥哥聪明,耽误一天课没什么。

    明菲无语,不理女儿,她对跑得快道:“小快,你若得空的话,今日帮明姐姐陪悦儿吧!”

    “好。”跑得快答应。

    “好、好。”明悦小嘴咧的大大的,欢呼。

    跑得快仔细地把明悦放在地上,轻声对她道:“快哥哥去学堂向夫子告个假,马上就出来。”

    “好。”小明悦点头。

    “明姐姐,我进去了。”跑得快站直身子,对明菲道。

    “去吧!好好跟夫子说。”

    跑得快进学堂后,明菲抱起站在地上的女儿,她拉下脸来,悄声质问明悦,“宝贝,你说,你是不是早恋,喜欢小快?”

    明悦瞒不过去,只好吐吐舌头,招供道:“只是有点好感,娘亲,我有分寸,放心吧!不会早恋。”

    “你的分寸是随意亲人,对小快乱摸一通?”明菲道。

    她不反对女儿与跑得快交朋友,跑得快这孩子虽家境贫寒,但看他言行举止、礼仪动作,便知这小孩家教很好,是个正直、善良的好孩子。

    女儿与他成为朋友,她放一百个心。

    但若是早恋,她可就要反对了。

    屁大点的孩子,此刻还分不清喜欢与爱的区别,免得以后受情伤,可不敢随意早恋。

    而且,他俩之间相差八岁。

    当然,她现在也有点杞人忧天了,毕竟女儿身体还不到一岁。

    明悦反对娘亲的理论,她道:“女儿的分寸可不是亲人。我不也经常亲你,亲外公、皇爷爷,三个爹爹嘛!亲快哥哥与亲你们都是一样的,并无差别。”

    “那你的分寸是什么?”明菲问。

    “只和快哥哥亲亲脸,绝不亲嘴,绝不拥抱超过三秒,绝不让他占我便宜,绝不……”明悦还没说完,便见跑得快从学堂走出。

    他的身后,跟着许多露出好奇之色的小脑袋。

    方才跑得快进入学堂向夫子请假,称他妹妹来了,他需要照看妹妹,需要请假一日。夫子见他今日的功课已经圆满完成,便答应他早退。

    就这样,同窗都好奇他妹妹是谁,便趁着夫子走出学堂的空档,跟在跑得快身后,向着学堂外走来。

    哇,这一看可不得了。

    一个粉雕玉琢、大眼萌萌的超美女娃。

    明悦见跑得快出来,她立马闭嘴,让娘亲把她放在地上,她朝着跑得快小跑过去。

    跑得快怕她摔着,大步向她走去,把她抱起。

    身后的同窗纷纷羡慕。

    有个如此讨喜、如小精灵般的妹妹,真好。

    小明悦瞧见快哥哥身后的小孩子们,她抬手向他们挥了挥。

    小孩子们也都高兴地扬起手回应。

    直到跑得快抱着明悦登上马车,马车走远,同窗们才回神。

    “明辉居然有这么好看的妹妹。”同窗吃味道。

    明辉,是跑得快自己给自己起的名字,入了学堂,可不能再叫跑得快这种野名字,需要有真正的大名。

    他喜欢光明,恰巧明菲姐姐姓明,他就给自己起了明辉这个名字。

    “不像他妹妹。”另一同窗说道:“方才那位年轻的夫人及那个小女娃衣着华丽、举止高贵,而明辉的衣着却是粗布,只凭衣服便可推断,他们不是一家人。”

    “也不排除明辉家中家境优越,刚才那位年轻夫人是他继母,继母恶毒,不愿给明辉置办衣物,让明辉穿着最便宜的粗麻。”

    “有道理。”众同窗纷纷附言。

    在古代,原配留下的子嗣不受继母待见,过得生活脸奴仆都不如之事,时有发生,所以同窗们脑洞开的有点大,替跑得快找到了为何兄妹之间的待遇相差如此之大的原因。

    若让明菲听见她被人定义为继母,一定哈哈大笑三声。

    她若当人继母,那必定是真心喜欢有孩子的男子,既然为爱而嫁,自当爱屋及乌,照顾好夫君的孩子,哪怕不是亲生。

    马车中,明悦殷勤地递上手炉,让跑得快暖手。

    跑得快笑着拒绝,称今日不冷,留着给她用。

    他问:“明姐姐,咱们去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