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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佳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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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湖之事,远超我之想像!更为困惑的是,先前的一大串问题还没搞清楚,现在又莫名其妙的多出了一个难题。

    看来沈一钱这个老头还有很多秘密没有说,平地里又冒出个药方,也不知其功用。当然要彻底弄个水落石出,还真是麻烦。

    丁素月姐姐肯定不懂医术,光看她满脸迷惘、不知所以的那个样子就知道了。

    叶风这个臭书生的嫩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在油灯的映照下,他的目光仿佛有些呆滞,瞅起来傻兮兮的。

    而济尘大师则处在思考问题的状态,现在只能依靠他老人家的智慧了。

    寻找答案的过程是漫长的,真相自然没有这么快揭晓。

    于是我想也没想,就将药方交给了济尘大师保管。因为我的智慧是如此的孱弱,这种伤脑筋的事情,反正是没有甚么好处,不如由高人承担。

    沉默是时间的杀手,我们就这样静静的坐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明显感觉到饥饿,肚皮忽然“咕咕”的响了起来,如同夏夜的蛙声一样绵延不断。

    辛稼轩的《西江月》词云:“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现在“蛙声”是有了,只是大米饭的踪影还很渺茫。

    丁素月姐姐真不愧是一个聪明人,立刻觉察到了我的饥饿。她道:“耽搁这许久,大家想必饿了。我家庄子地方颇大,估莫着那青袍客也去了别处,我这就悄悄地上去,找寻一些食物来充饥。”

    我巴不得丁素月姐姐说出这句话,打心眼里感激。我立即象小鸡啄米一样点头称是,对她的提议表现出高度的拥护。

    济尘向丁素月道:“我随你一同前去。”有这样一位武学高手陪同,丁素月姐姐自然不会拒绝,就算找不到食物而遇到麻烦,至少人身安全是完全的有保障了。

    济尘和丁素月一起走开后,地窖里又是我和叶风两个人了。反正我现下是无聊之极,于是想探知他与我是否有甚么共同爱好。

    我道:“叶兄,小弟姓胡,你都已知道了,我们也不用见外。你平时都玩些甚么?”

    我原以为这问题很好回答,谁知叶风竟愣了半晌,结结巴巴道:“玩、玩甚么?”

    我道:“你没有空闲玩耍?难道天天砍柴挑水是么?”

    叶风道:“那也不是,我平时除了练功,就是看书写字、弹琴下棋。真的没甚么可玩的。”

    我道:“哦,那你在昆仑山练的是什么功夫?”

    叶风的脸色变得很不好看,我估计他是对我颇为不满,却假装不见。

    叶风道:“我们昆仑派地处西域昆仑山麓,素以快剑和铁琴著称,在江湖上赫赫有名。”言下之意,未曾料到今日遇见我这个不识货的小家伙,竟然在言谈中象是从未听说过。

    我虽见叶风的表情有异,却也懒得理会。我哪里有空猜测他的破烂心思?

    我接着道:“叶兄,听你先前说来浙江找一个人,此事颇有难度。你师父怎么回事?居然交给你如此奇怪的差事?”

    叶风的脸色仿佛更不好看了,他竟选择沉默,居然没有回答我的这一句问话。

    如此以来,我更加觉得这臭书生很不合气味。若从地理的角度来推断,他来自西北高山峻岭,从小到大,想必是西北风喝多了,喝得有点傻了,真是没意思。于是,我决定自娱自乐。

    ※※※※※※

    我把背上的画筒卸下来放在旁边。我暗想:“莫非自己是饿昏了?这吃饭的家伙背了许久竟未发觉。”

    然后,我从腰间掏出一个木制的弹弓,熟练地扣上石子,瞄准墙上的油灯便射了过去。

    可恨的是,我的这种有意炫耀本领的做法,并没有收到任何效果,那粒石子根本没有准头,击在墙壁上便弹了开去,却恰巧滚落在叶风的面前。

    叶风似乎明白我的意图,只见他拾起石子,以右手轻轻的甩出,动作简练而优美,只听“哧”的一声,那盏油灯便应声熄灭。

    以此看来,叶风确实有些功夫,我那时虽有些嫉妒,但不得不承认,他的身手比我强太多。

    我道:“叶兄武功高妙,小弟实在佩服。不过你还是把那盏油灯重新点亮吧,省得光线昏暗,万一惹丁姑娘生气就不好了。”

    叶风听罢,报以淡淡一笑,他找了火媒,迅速而利落地点亮了那盏油灯。

    待油灯点亮之后,我仍旧心有不甘,怎么想着心里都不舒服,凭什么这个酸书生能做的,我却不能呢?

    于是,我又悄悄地摸出一粒小石子,用身体遮住叶风的视线,开始了新一轮的尝试。

    毫无疑问,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无论我如何发奋或努力,我的射术取得突飞猛进几乎是不可能的。

    然而,我拿着弹弓的手一打抖,那粒小石子的飞行轨迹便极是离谱,它的去向简直令人难以置信,结果是打在一只酒坛上。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伴随着“扑”的一声,那酒坛竟然被我的这粒小石子打穿了一个洞!

    在这间地窖里堆放了许多酒坛子,它们都有水桶粗,齐膝高,看上去沉重厚实,怎地会如此不堪一击?

    我自鸣得意的想:“听说汉代飞将军李广,夜行射虎,遂有箭镞入石之壮举。难道我今日的弹弓也达到了如此神效?”

    于是,我满怀豪情,凑上前去看个究竟,却失望的发现结果并非如此。

    原来,这只酒坛甚是奇特,它的坛壁很薄,难怪石子能够轻易打穿,并非我有多么厉害。

    此时,只见那酒水从小洞中不断汩汩而出,香气四溢,居然是上好的女儿红。

    我觉得这酒假若白白的流淌掉,未免太浪费,甚是可惜。

    于是,我充分发扬勤俭节约的高尚品德,毫不犹豫地用我的小嘴对了上去,随即全力投入,大喝大灌起来。

    说实话,这真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美酒佳酿,入口醇香绵软,令人回味无穷。于是,我飘飘欲仙了。

    然而,我这个人在关键的场合,总是忘记一些要紧的事情,比如我的酒量,实在是小得惊人。结果可想而知,我很快就面红过耳,随即酩酊大醉,如同一滩烂泥醉倒在地上。

    李太白诗云:“会须一饮三百杯”,足见谪仙人酒量之宏,难道这跟他的绝世诗才有关?

    由于我不会作诗,估计至多就喝了十来口,还是小口,就成功的烂醉了。因此,我的人生似乎又有了新的奋斗目标:好好作诗,提升酒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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