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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男儿生在乱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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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着如花似玉的老婆不管,放着哇哇哭泣的儿子不管,毅然决然的上了战场,每每征战的时候都冲在士卒的最前面,你是没看到他那浑身是血的模样,你也没看到他当初是怎么救我的。”

    “我李普义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场景,都不会忘记,我李普义的命,是他救回来的,更不会忘记,他的儿子叫楚羽嘉。”

    “你以为当初只有你给楚家出了力?”

    “难道我李普义就真的是忘恩负义之徒?”

    “明知道最后一次回京,便是死期,他也毅然决然的回来了,只是他自己不想活,是他自己要求死的,因为他不死,西北军的将士就无一日安宁,更无军功军饷可领。”

    “当兵打仗的,为的无外乎就是军功,就是军饷,军饷能让他们的家人不挨饿,军功可以让他们的后世子孙不在是平民阶层。”

    “他是用自己的命,让西北军的将士能得到更好的前途,这是他自己要求的。”

    听着李普义的这番话,宫青当一言不发。

    为何他说骂楚羽嘉骂的越凶越好,因为只有骂楚羽嘉越凶,他才能越安全,只有骂楚羽嘉骂的越凶,他才能得到安宁。

    楚羽嘉早在五岁时便开始习武,也是在他五岁的哪一年,父亲去了西北,创建了西北军,带出了那支令诸侯国,令外邦蛮夷都闻风丧胆的西北铁骑。

    五年之后,楚千文归家,归家之后的第一件事,便是将楚羽嘉学武的消息封锁起来,也让楚羽嘉转而去学了文,在学文的同时偷偷的学武。

    因为楚千文知道,有人不希望他好,有人不希望西北军好,有人不希望他们楚家好。

    自己的儿子只有是个指挥舞文弄墨的家伙才会不遭人惦记,自己的儿子只有被人唾骂才会平平安安的度过一生。

    只可惜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楚羽嘉学武天赋异禀,学文更是如此,十二岁时便已经更换了三个先生,其中一位还是与李普义这个当朝太傅同一批次的老学究,但却也在被楚羽嘉问出了一个问题之后,离开了将军府。

    在离开之前老学究对楚千文说:“楚公子实在是天赋异禀,将来必是治世能臣,老朽已然无物能传授与公子,还请在请一位名师。”

    十六岁时,楚羽嘉的文采便名动京城,尤其是楚羽嘉的字。

    或许是因为生在军中,并且常年与士卒打交道,自己还练武的缘故,他的字中便带着一股杀伐之气,让人看了就不禁想起战场上的血雨腥风,让看客不自觉的就身临其境的感受到文字当中蕴含的独到魅力。

    有人说,他们看到了将士们誓死保卫家园的场景。

    也有人说,他们看见了将士们挥洒着鲜血与敌人搏杀,满身鲜血也不肯倒下。

    只可惜,那时候的楚羽嘉不懂什么叫收敛锋芒,更不懂父亲为何让自己自污。

    因为他只有在世人眼中一无是处,文不成武不就,谁也不愿意和他有太多交集的时候,他才是最安全的,他们楚家才是最安全的。

    但楚羽嘉不懂,他是真的不懂。

    如果在给他一次选择的机会,他宁愿什么都不要,只要自己的楚家,只要自己的家人。

    第二日早朝,邺王便宣布了自己的决定,他还是要求楚羽嘉进宫朝见,毕竟楚羽嘉是他贬出去的,按理来说楚羽嘉也应该回到都城自行请罪,但楚羽嘉没有,甚至没有和任何人打过招呼,在两千里流放之后,便直接去了丹阳郡。

    花开两朵,单表一支。

    这段时日楚羽嘉算是彻底放松了下来,每天除了带娃,就是望天发呆。

    平时的时候,都是他自己一个人,今天倒是多了一个人,一个乞丐。

    一个自称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乞丐。

    “你确定,你真的不打算去都城面见邺王?”

    “不去。”

    楚羽嘉淡然的回了一句。

    乞丐躺在石阶上舒服的伸了个懒腰说道:“可是你如果不去,再相遇上这样的机会,可就难了。”

    “为什么?”

    “因为我没机会了,所以你就没机会了。”

    乞丐笑呵呵的说道:“我之前就跟你说过,我这个人上晓天文,下知地理,如果不去做些大事情的话,那可就太浪费了。”

    “所以,你最好还是听我的,你不听我的对你没有任何好处。”

    “呵呵。”

    楚羽嘉轻笑,回头瞥了一眼那乞丐:“你既然这么厉害,为何不去做官,为何混到如今这般模样?”

    “在邺国的律法当中,我记得平民是无法做官的吧。”

    闻言,楚羽嘉愣了一下。

    邺国的律法当中,平民的确不能做官,只有获得了爵位后才有资格和机会得到官身,而那些贵族子弟则是可以通过推荐和引荐的方式进入官场。

    “所以,你就来找我了?”

    “不不不,我来找你,只是我感觉你需要我的帮助。”

    乞丐撇了撇嘴说道:“而且我如果想要在这乱世当中生存也需要你的帮助,我们算是共赢。”

    “是吗?”

    楚羽嘉看了乞丐一眼说道:“看你似乎连顶点武艺都没练过,拿起武器都困难,如何能够帮助我?”

    “难道你认为,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武夫才能做大事儿?”

    乞丐对楚羽嘉的话嗤之以鼻:“我们这种读书人也一样能够出头,而且也正因为我没练过武艺,我才要寻找一个能和我配合的人,只是以前从来没找到过而已。”

    乞丐赖在郡主府的后门足足有三天时间,三天之后,楚羽嘉看他还在,这才将他请了进来,便有了现在的这一幕。

    闻言,楚羽嘉挑了挑眉毛,看向乞丐问道:“你所谓找到的,不会就是我吧?”

    乞丐点了点头,缓缓地起身,摇头晃脑的说道:“你有武,我有文,你我一起必然能做出一番大事。”

    “既然生在乱世,何不做出一番事业?”

    楚羽嘉不知道的是,他拥有这个时代人所没有的知识,凭借他这一身本事,只要是跟对了人,富贵荣华一辈子都不是说说而已。

    而他之所以找上楚羽嘉,不因为别的,就因为这个人他很看好,他觉得这个人能做成大事儿,就是这么简单。

    而楚羽嘉虽说表面上可以云淡风轻,但实际上,他又怎么甘于平凡呢?

    只不过,父亲的事情给他带来的阴影太大了,他真的很不想为那个人效力。

    因为那个人在一定意义上来说,便是他的仇人。

    乞丐也不知道从哪里听来了楚羽嘉的事迹,见到楚羽嘉露出这般模样,心里面也已经清楚他在想些什么。

    乞丐笑着说道:“你应该还是在纠结你父亲的事情,我听说过一些骠骑将军的故事,据说他是一位很厉害的将军对吧。”

    “是啊。”

    楚羽嘉的眼前,仿佛出现了那个披着战甲胯下一匹黑色战马在大漠中驰骋的身影。

    那个身影对于他来说,是那样的遥远,也是那样的光芒四射。

    他小时候便立志,长大以后要做一个和父亲一样,为国家为百姓而战的将军。

    可父亲得到的是什么呢?

    是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是满门抄斩的判罚。

    楚羽嘉紧紧地咬着嘴唇,他母亲走得早,母亲没有能够参加他的婚礼,这注定是他一生的遗憾。

    母亲走后,父亲对于他来说就是唯一的亲人,可当看见这个唯一的亲人在大牢中狼狈的模样,他还是忍不住想哭。

    只是被父亲一巴掌打醒了。

    父亲告诉他,他是个男人,男人生来就是要顶天立地,作为他们老楚家的男人更是如此。

    父亲更告诉他,只要他在,楚家就没有亡,只要楚家没有死绝,楚家就还在。

    邺国楚家,两代良将,从楚羽嘉的爷爷开始,到他的父亲都在军中为国效力。

    父亲在世时,曾有人评点诸侯国十大名将,他父亲压过吴当国成为邺国的招牌人物,更成为这天下十大名将的前三甲。

    乞丐见楚羽嘉怔怔出神,继续趁热打铁道:“我看你很疼爱你的女儿吧……”

    “这有什么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

    “你想一想,如果你是个大人物,那你女儿便是大人物的女儿,将来不论做什么,人们都得敬着让着,因为她是你的女儿。”

    乞丐摇头晃脑的说道:“反之,你只是一介布衣,那她就是布衣的女儿,哪怕她有一个有郡主封号的母亲,也不影响她的父亲是一介布衣。”

    “虽说她现在没有介意什么,那也只是因为她年纪小,但如果有一天,她懂事了,她嫁人了,在婆家过得不好,难道你真的要靠你婆娘去找回场子?”

    “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换做是我,我都恨不得跳河里面淹死,这样的人也根本不配活在这个世上。”

    如果提起别人,楚羽嘉的内心或许不会有一丁点的波澜,但是提起他的女儿,他的内心不由得出现了动摇。

    理确实是这么个理,自己是可以全然不顾,逍遥快活。

    但女儿怎么办?

    女儿长大了之后怎么办?

    难道真的要让女儿嫁给一个老百姓,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或许这是一种平淡且安逸的生活,但那却并不是一个父亲应该想的事情。

    楚羽嘉的眼眸中闪过了一抹精光:“你说的话,很多其实在我这里其实都是废话,只有一句话说进了我的心里。”

    闻言,乞丐有些茫然的问道:“什么话?”

    “男儿既然生在乱世,何不做出一番大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