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7章 不作死就不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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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布的大本营,也是一座农场。
狼人嘛,亲近大自然,但又不是野兽,还有什么比农场更合适的居住场所?
狼人们热情招待庄锋三人。
特别是苗小乐,享受的完全是公主般的待遇。这让庄锋理解不能,苗小乐虐了他们一顿,居然虐出感情来了?他看得出,狼人们是真心喜爱苗小乐,而不是出于畏惧的那种尊敬。
看来,狼人的世界观,不是道士能理解的。
狼人不是狼,更不是狗。所以,即使后来苗小乐说出自己是猫妖,狼人们对她仍然亲热得很。
庄锋找个机会悄悄问苗小乐。
苗小乐不假思索回答:“因为我们都亲近大自然呀。”
“你?亲近大自然?”庄锋乐了,“你连野营都有意见,成天哭着喊着要住酒店。”
“别忘了,本喵以前是猎人。”
苗小乐从前住在山上,连房子都不愿盖,要么住山洞,要么就是直接趴草丛里睡觉。
可以说,除了不裸奔之外,她的生活习性比狼人更像野兽。
没错,狼人有动不动就裸奔的习惯。
狼人和吸血鬼不一样,他们不习惯开公司,农场里只有狼人,外人根本不会过来。
另外,这也是变身太容易的弊端。
田野上的孩子玩着玩着,忽然变成一群狼互相撕咬嬉戏,再变回来后,衣服就全成了破烂。他们的父母还没立场骂熊孩子,因为那些成年狼人,玩高兴了也会变身。
还好,变身后性别特征会弱化,否则画面更美。
某些狼人甚至教唆苗小乐变身。
庄锋听说后,严厉谴责了狼人的不靠谱,并对苗小乐进行了警告。
“你以为我傻吗?”苗小乐嘴撇得老长,“我是猫妖,不是猫人好不好。我们妖怪从来就不喜欢变出原形,我们追求的是变成完全的人类。”
妖怪由野兽化形为人,跟狼人恰好相反。
狼人以变成狼为荣,妖怪最大的追求,则是九转真化形,成为货真价实的人类。
慧完住得也非常惬意。
狼人无肉不欢,深合苗小乐的口味。
可这是一座农场呀,最不缺的就是粮食蔬菜。慧完吃着绝对新鲜、保证不会被荤油污染的蔬菜,再加上庄锋见猎心喜,亲手烹制,小日子过得美滋滋。
大家在农场住了足足七天。
雅各布对庄锋,表现出极大的诚意。
不光是因为需要庄锋的帮助,他也的确想跟庄锋交朋友。庄锋太厉害了,做朋友肯定比作敌人强。
雅各布表现诚意的方式之一,就是把自己所知的狼人一族的秘辛,毫无保留的告诉庄锋。
最初的狼人,比吸血鬼更嗜杀。
他们曾经也把人类当食物,而且比吸血鬼更彻底。吸血鬼只喜欢吸血,害起人来相对比较隐秘。狼人则是把人类和其它动物看成一回事,都是肉嘛。
据说,有一个时期,人类甚至求助吸血鬼,以鲜血为贡品,求他们帮助自己对抗残暴的狼人……
这,也是狼人和吸血鬼成为死敌的根源。
后来,吃了亏的狼人开始反思。都是食物,人类不见得比野兽更美味,为什么非要跟自己过不去呢?
随着时代的发展,狼人逐渐不再吃人。
但狼人骨子里的残暴并没有变,他们的脾气很差,即使没变身,也很容易被激怒。
为什么即使成年狼人凑到一起,动不动就变身?在庄锋这些外人看来,那是打闹嬉戏。其实不然,说白了,就是玩恼了,半真半假撕咬一顿。
狼人亲近大自然,实际上是一种逃避。
他们很难控制情绪,住在繁华的地方,一旦被激怒,就是场大新闻。当初集体逃到美洲,一方面是因为斗不过吸血鬼,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里地广人稀。
所以,狼人应该感谢人类发现了新大陆。
靠狼人自己,是永远不可能找到美洲这个适合居住的地方的。狼人、吸血鬼,跟龙族差不多,看不起人类,却又厚着脸皮享受人类探索的成果。
……
清晨,胡翠花钻出山洞,伸个懒腰,慢悠悠走到附近一条小河边,捧水洗脸。
她已经在这里住了四天。
随着逃亡,过去的科学家生活正在远离,妖怪的野兽本能却逐渐苏醒。特别是这四天,深山不同于农场,完全与世隔绝的生活,让胡翠花野外生存能力飞速恢复。
白天打猎采野果,晚上回山洞休息。
没有床铺,随便往地上一躺,就是香甜的一觉。
偶尔还是会做噩梦,但频率大幅降低。原因很简单,胡翠花不认为庄锋能找到自己。
回头想想,胡教授之所以总是摆脱不了庄锋,其实大部分原因在于她自己。她没找吸血鬼帮忙前,庄锋根本找不到她!到了M国也是如此,郎啸天不派人把庄锋引到山谷,怕是庄锋现在还跟没头苍蝇一样吧?
这说明什么?不作死就不会死。
只要自己找个隐秘的地方那么一藏,不去招惹庄锋,那混蛋道士拿她没辙啊。
躲它个一年半载,实在不行,哪怕十年二十年,就不信庄锋不放弃。
到时候换个身份出山,还能做教授。
反正她的年龄已经引起某些人的怀疑,在理工学院当了那么久教授,容貌居然一点都没变。胡翠花原本就打算,找个机会诈死,跑到别国换身份继续搞研究。
如果不是舍不得在物理学界闯下的名气,她也不会拖延到现在。
庄锋的追杀,某种意义上,等于帮她下了决心。
洗完脸,胡翠花并没有立刻去打猎。好歹是四转化形的妖怪,并不需要每天进食。
她坐在小河边,看着河水沉思,犹豫着要不要冒险下山一趟,买点生活用品和书籍。文化人嘛,饭可以不吃,书不能不读。
胡翠花不敢使用科技产品。
她不傻,科学家怎么可能傻?当初血族城镇的那些探子,后来庄锋追到M国,这一切都在说明,庄锋背后,很可能有个情报团队。而且,庄锋是玩IT的。
科技产品方便快捷,却也容易暴露她的踪迹。
不知不觉间,周围的光线逐渐变暗。
这变化并没有引起胡翠花的警惕,因为她做科学研究、思考难题时,经常会一整天不吃不喝长时间沉浸于推演分析,从白天到黑夜,已经习惯成自然了。
否则的话,你以为胡教授为何能成名?
修为不仅能提高体力脑力,在科学研究上,也让胡翠花拥有更多的思考时间,以及更加坚韧的思考长度。
当光线暗到一定程度,不再继续变暗时,胡教授才猛然惊醒。
这不对呀!
跟她的经验不符,夜晚迟迟不到。
胡翠花霍然抬头,只见周围的景物变得一片混沌!以她为中心,方圆几十米没变样,但再往外,景物都已经消失,仿佛有浓浓的雾气把她笼罩了起来。
胡翠花迅速准备妖术,化作黑烟冲天而起。
雅各布的大本营,也是一座农场。
狼人嘛,亲近大自然,但又不是野兽,还有什么比农场更合适的居住场所?
狼人们热情招待庄锋三人。
特别是苗小乐,享受的完全是公主般的待遇。这让庄锋理解不能,苗小乐虐了他们一顿,居然虐出感情来了?他看得出,狼人们是真心喜爱苗小乐,而不是出于畏惧的那种尊敬。
看来,狼人的世界观,不是道士能理解的。
狼人不是狼,更不是狗。所以,即使后来苗小乐说出自己是猫妖,狼人们对她仍然亲热得很。
庄锋找个机会悄悄问苗小乐。
苗小乐不假思索回答:“因为我们都亲近大自然呀。”
“你?亲近大自然?”庄锋乐了,“你连野营都有意见,成天哭着喊着要住酒店。”
“别忘了,本喵以前是猎人。”
苗小乐从前住在山上,连房子都不愿盖,要么住山洞,要么就是直接趴草丛里睡觉。
可以说,除了不裸奔之外,她的生活习性比狼人更像野兽。
没错,狼人有动不动就裸奔的习惯。
狼人和吸血鬼不一样,他们不习惯开公司,农场里只有狼人,外人根本不会过来。
另外,这也是变身太容易的弊端。
田野上的孩子玩着玩着,忽然变成一群狼互相撕咬嬉戏,再变回来后,衣服就全成了破烂。他们的父母还没立场骂熊孩子,因为那些成年狼人,玩高兴了也会变身。
还好,变身后性别特征会弱化,否则画面更美。
某些狼人甚至教唆苗小乐变身。
庄锋听说后,严厉谴责了狼人的不靠谱,并对苗小乐进行了警告。
“你以为我傻吗?”苗小乐嘴撇得老长,“我是猫妖,不是猫人好不好。我们妖怪从来就不喜欢变出原形,我们追求的是变成完全的人类。”
妖怪由野兽化形为人,跟狼人恰好相反。
狼人以变成狼为荣,妖怪最大的追求,则是九转真化形,成为货真价实的人类。
慧完住得也非常惬意。
狼人无肉不欢,深合苗小乐的口味。
可这是一座农场呀,最不缺的就是粮食蔬菜。慧完吃着绝对新鲜、保证不会被荤油污染的蔬菜,再加上庄锋见猎心喜,亲手烹制,小日子过得美滋滋。
大家在农场住了足足七天。
雅各布对庄锋,表现出极大的诚意。
不光是因为需要庄锋的帮助,他也的确想跟庄锋交朋友。庄锋太厉害了,做朋友肯定比作敌人强。
雅各布表现诚意的方式之一,就是把自己所知的狼人一族的秘辛,毫无保留的告诉庄锋。
最初的狼人,比吸血鬼更嗜杀。
他们曾经也把人类当食物,而且比吸血鬼更彻底。吸血鬼只喜欢吸血,害起人来相对比较隐秘。狼人则是把人类和其它动物看成一回事,都是肉嘛。
据说,有一个时期,人类甚至求助吸血鬼,以鲜血为贡品,求他们帮助自己对抗残暴的狼人……
这,也是狼人和吸血鬼成为死敌的根源。
后来,吃了亏的狼人开始反思。都是食物,人类不见得比野兽更美味,为什么非要跟自己过不去呢?
随着时代的发展,狼人逐渐不再吃人。
但狼人骨子里的残暴并没有变,他们的脾气很差,即使没变身,也很容易被激怒。
为什么即使成年狼人凑到一起,动不动就变身?在庄锋这些外人看来,那是打闹嬉戏。其实不然,说白了,就是玩恼了,半真半假撕咬一顿。
狼人亲近大自然,实际上是一种逃避。
他们很难控制情绪,住在繁华的地方,一旦被激怒,就是场大新闻。当初集体逃到美洲,一方面是因为斗不过吸血鬼,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里地广人稀。
所以,狼人应该感谢人类发现了新大陆。
靠狼人自己,是永远不可能找到美洲这个适合居住的地方的。狼人、吸血鬼,跟龙族差不多,看不起人类,却又厚着脸皮享受人类探索的成果。
……
清晨,胡翠花钻出山洞,伸个懒腰,慢悠悠走到附近一条小河边,捧水洗脸。
她已经在这里住了四天。
随着逃亡,过去的科学家生活正在远离,妖怪的野兽本能却逐渐苏醒。特别是这四天,深山不同于农场,完全与世隔绝的生活,让胡翠花野外生存能力飞速恢复。
白天打猎采野果,晚上回山洞休息。
没有床铺,随便往地上一躺,就是香甜的一觉。
偶尔还是会做噩梦,但频率大幅降低。原因很简单,胡翠花不认为庄锋能找到自己。
回头想想,胡教授之所以总是摆脱不了庄锋,其实大部分原因在于她自己。她没找吸血鬼帮忙前,庄锋根本找不到她!到了M国也是如此,郎啸天不派人把庄锋引到山谷,怕是庄锋现在还跟没头苍蝇一样吧?
这说明什么?不作死就不会死。
只要自己找个隐秘的地方那么一藏,不去招惹庄锋,那混蛋道士拿她没辙啊。
躲它个一年半载,实在不行,哪怕十年二十年,就不信庄锋不放弃。
到时候换个身份出山,还能做教授。
反正她的年龄已经引起某些人的怀疑,在理工学院当了那么久教授,容貌居然一点都没变。胡翠花原本就打算,找个机会诈死,跑到别国换身份继续搞研究。
如果不是舍不得在物理学界闯下的名气,她也不会拖延到现在。
庄锋的追杀,某种意义上,等于帮她下了决心。
洗完脸,胡翠花并没有立刻去打猎。好歹是四转化形的妖怪,并不需要每天进食。
她坐在小河边,看着河水沉思,犹豫着要不要冒险下山一趟,买点生活用品和书籍。文化人嘛,饭可以不吃,书不能不读。
胡翠花不敢使用科技产品。
她不傻,科学家怎么可能傻?当初血族城镇的那些探子,后来庄锋追到M国,这一切都在说明,庄锋背后,很可能有个情报团队。而且,庄锋是玩IT的。
科技产品方便快捷,却也容易暴露她的踪迹。
不知不觉间,周围的光线逐渐变暗。
这变化并没有引起胡翠花的警惕,因为她做科学研究、思考难题时,经常会一整天不吃不喝长时间沉浸于推演分析,从白天到黑夜,已经习惯成自然了。
否则的话,你以为胡教授为何能成名?
修为不仅能提高体力脑力,在科学研究上,也让胡翠花拥有更多的思考时间,以及更加坚韧的思考长度。
当光线暗到一定程度,不再继续变暗时,胡教授才猛然惊醒。
这不对呀!
跟她的经验不符,夜晚迟迟不到。
胡翠花霍然抬头,只见周围的景物变得一片混沌!以她为中心,方圆几十米没变样,但再往外,景物都已经消失,仿佛有浓浓的雾气把她笼罩了起来。
胡翠花迅速准备妖术,化作黑烟冲天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