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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他们是傻吗?

作者:康师傅下的面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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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灰蒙蒙的天空,低矮的云层,连绵不断的细雨,这是我最讨厌的天气,潮湿得让人心里发毛。

    脚上已经换成了破烂的皮靴,顽皮的大脚趾露在外面,身上的衣服不知道多久没洗了,硬得割肉。看了下队友基本也都是这样的情况。

    “你好,我叫毛强”

    新人中那个戴眼镜的主动和我打招呼,是个聪明人。

    “跟着我,不要乱跑”

    我带着他走向老队员,对于识相的我都很照顾,因为这样的人活得长。其他四个新人眼神闪烁,留在原地没有动弹,看样子准备自己行动。

    人大多都是活得越久越老辣,疑心病也就更重,也更加难以接受别人的指挥。所以我准备等到那四个人为他们的无知买单后,再去收拢,前提是他们还活着。

    “都把枪口用布条堵上,火药都放在防水的地方”

    燧发枪最大的毛病就在这里,一旦火药受潮就成了烧火棍,要是遇到战斗还比不上大刀长矛。

    我们在荒野中待了几分钟,两个人骑着马从我们身旁快速跑过,领头的人回身看了看勒住马走了回来。

    “你们是康科德的民兵?”来人骑在马上,居高临下看着我们,那审视的眼神让我很不爽。

    “算是吧,有事?”我记得被拉进战场前瞄了一眼平板,上面说我们的身份就是康科德的民兵。

    “快点回去,红衫军马上就要过来了!”

    说完,他掉过马头,挥着马鞭离开了。

    “红衫军?什么玩意?”蒋义涛叼着一根草,无聊的嚼着。

    “英国人的火枪队,实力很强”

    毛强在旁边插嘴说道,新人总想努力表现自己。

    “恩,他都说完了。走吧,这会的战争就是拼人数,我们几个遇上大规模英军只有死路一条”

    话被抢了让我有些郁闷,带头向刚刚骑兵离开的方向走去。

    地上的草很密集,刚刚有小腿肚那么高,一脚踩下去,稀泥不停的顺着靴子上的洞往里灌,滑唧唧的很难受。

    走了半个小时,一个小镇出现了,镇前有一条小河,河上一条石桥边有大批的民兵在集结,看样子他们已经接到了警报。

    这时候的北美大陆上人烟不多,除了几个大的聚集地,其他的居民居住得很散,加上没有统一的管理,所以很是混乱。

    “那些人看我们不怎么友善”

    毛强缩在我后面悄声说道,顺着他说的地方,我看到一个大胡子不怀好意的看着我们,尤其在队里的女人身上停留的时间最长。看到我在看他,他直接给我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我把枪背上,向他走去,毛强拉住了我,使劲摇头。

    “大哥,咱们人生地不熟的,犯不着一来就得罪人”

    我停下步子,看着毛强,淡然的说道:

    “知道空间里和不怀好意的人是怎么交流吗?”

    “什么?”

    我直接用行动告诉了他,一拳将他打趴在地上,殷红的血在泥泞的地面漫延。

    大胡子和他的朋友们有些搞不懂我们的行为,本以为我过去是挑事的,结果自己人先打起来了。

    我抹去拳头上的血迹,来到大胡子的面前,这家伙比我高,我真的很讨厌仰望着和别人说话。

    “小子,你......呕”

    没人能在我的重拳下还能站着,大胡子跪在地上捂着肚子。反正聊来聊去最后还是打架,还不如直接开打比较节省时间。

    “混蛋!”看来大胡子人缘挺不错,帮他出头的人还真不少,我拒绝了其他队友的帮助,这些人在不动用武器的情况下我一个人就能料理。

    快速打出的拳和踢出的腿在我的四周形成了残影,凡是上来的我一概一拳击倒或者一脚踢开。短短几分钟地上全是倒下惨呼的人,直到眼前出现的一个人让我一愣。

    “我去,不要以为我不打女的!”

    躲开一记撩阴腿,尖尖的皮鞋让我冷汗直冒。四周的人不再上前,只留下这个十七八的女孩子。

    “我说你干嘛,我都不认识你,意思意思就行了,再打我翻脸了!”

    “你混蛋,敢打我爸爸”

    遍地都是人,我还真不清楚谁是她爸爸,不是生死搏杀,让我对一个女孩下手还真有难度。

    “我道歉,行了吧?”

    说话间一不注意脸上挨了一拳,鼻子里一热鼻血流到了嘴里咸咸的。

    “啪”

    刘洋来到我旁边,一巴掌将那个女孩打昏过去,一头杵在稀泥里。

    “磨磨唧唧”

    我揉了揉鼻子,对她的话不置可否。

    “英国佬来了!”

    一声惊呼让四周看热闹的民兵一哄而散,连地上晕倒着的人都爬了起来,我就奇怪这些人这么不经打,感情是在装啊。大胡子也“醒”了过来,抱着那个女孩离开了,看来他就是女孩的爸爸。

    英国红衫军不像是来打仗的,他们穿着整洁的衣服,打着白色的绑腿,戴着插着漂亮羽毛的大沿帽,排着整齐的队列,踩着鼓点向我们走来。

    “他们是傻吗?”

    蒋义涛嘴里的草都掉了下来,震惊的说道。

    “典型的英国式骄傲”

    毛强不知道在哪冒了出来,拿着一张白手绢擦着鼻子。我一把抢过手绢,对折一下擦着鼻子,玛德鼻血还在流。

    河对岸的英国军队停了下来,在鼓点的指挥下排成三列,和我们这边对峙起来。

    一个军官拄着手杖披着毛皮大衣在侍从的搀扶下来到人前。

    “这家伙的皮衣我要了,一会注意着点打,别打出枪眼”

    这皮衣一看就是高级货,就是战场上穿太扎眼。

    “你们这些贱民,老老实实把武器上交,托马斯少将已经下令解散全美民兵部队,任何人只要持枪,就是叛国!”

    这个少校军官脸上好像擦了粉,惨白的脸色看着怪吓人的。

    “滚回老家去吧!”

    民兵们显然不买账,这些美国的先民从小就接触武器,危险的北美大陆武器才是人生命的保障,这个观念经过时间的演变一直影响到了现代的美国人。

    不自由,毋宁死!

    武器在美国先民的眼里和自由是依存的,美国独立战争中许多人就是在这句话的号召下拿起武器走向战场。

    “他们还要墨迹多久?这是在打仗,还是在扯皮?”

    邓陶等得不耐烦了,其他人也都点头支持他的看法。英国人和民兵领导隔着河互相叫骂威胁,就是不见开打。

    我慢条斯率的给燧发枪装填好弹药,四周的队员很有颜色的围过来帮我挡住,借着掩护我举枪瞄准了河岸上跳脚的英军少校。(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