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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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扶苏回过身来,看着身后这个‘小萝卜头’哭笑不得。
这小家伙从‘刑场’一路跟着自己,走到了城门口,然后被守着城门口的秦军士卒拦了下来。
“小米儿,你跟着我干啥?”嬴扶苏郁闷地问道。
‘小萝卜头’只是用清澈明亮的眼睛看着嬴扶苏,却不回答。
嬴扶苏一拍脑门儿:“差点忘了,你不会说话。”
嬴扶苏摸了摸‘小萝卜头’的大脑袋,这孩子瘦的皮包骨头,看着就让人心疼。
但清澈的眼神中,分明没有任何灰暗和颓丧。
反倒是嬴扶苏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一种叫做希望的东西。
他被这澄澈的目光所吸引,想起来一句话:“我们必须抱有希望,这并不是因为希望真的存在,而是因为我们要做高贵的人。”
这一刻,小米儿比嬴扶苏更加高贵。
‘小萝卜头’只是那样站着,瘦小的身子仿佛一阵风就能把他吹跑。
上郡的风很大,沙尘暴吹起来的时候,遮天蔽日。
但‘小萝卜头’,就这样伫立着。
叹了口气,嬴扶苏蹲下来,看着‘小萝卜头’。
“你能听懂我说话吗?”
大脑袋迟疑了一下,略微点了点。
“小米儿,你自由了!不用再做隶臣妾了!你可以用自己的爵位,换取自由!”嬴扶苏一个字一个字,缓慢地说道。
大脑袋摇了摇头。
嬴扶苏顿时错愕:“你要跟着我?”
大脑袋点了点头,很坚定。
嬴扶苏又摸了摸小米儿的脑袋。
乱糟糟的头发。
“那你就跟着我吧!只要我还活着,总能让你吃饱饭的!”
小米儿的眼睛更亮了。
于是,嬴扶苏收下了这粒小米儿。
·
一早上起来,嬴扶苏都还没有进过食儿。
回到冯府的时候,早已经饥肠辘辘。
喝了满满一罐羊肉汤,又吃了一大碗麦饭。
这个麦饭,不是两千年后陕西人经常吃的那种麦饭。
而是小麦的麦仁,洗剥干净,然后蒸煮熟,直接当米饭吃。
口感比较粗糙,但好在麦仁比较劲道,还能有些嚼劲。
即便是这样,也是大户人家才能吃得起的。
倒不是冬麦贵重,只是麦仁去壳比较困难,所以寻常家里没有机会这样的吃法。
小米儿跟着嬴扶苏沾了光,吃上了肉汤和小米饭。
寻常人家,可能小半年也不舍得吃一次肉食的。
嬴扶苏将自己陶罐里仅有的几块肉,都给了小米儿。
小米儿很珍惜,将每一粒米,都吃得干干净净。
盛肉汤的陶琬也被舔的干干净净。
小米儿换掉了之前那件不合身的,已经破破烂烂的代表隶臣妾的官府衣裳。
嬴扶苏找了件寻常的衣服给了小米,但他穿着依旧肥肥大大。
嬴扶苏只好学着自己小的时候,父母的打趣:“小孩子个头长得快,现在穿着大,很快就小啦。”
小米傻笑着,露出一口大白牙。
嬴扶苏本来要将小米儿换下来的那身破破烂烂的衣服扔掉。
但小米不肯。
小米儿不舍得将旧衣服扔掉,因为那曾是他的全部身家。
他将已经破烂的旧衣服,洗干净,收好,兴许以后用得到。
·
傍晚的时候,嬴扶苏去参加了一场葬礼。
一场老秦人的葬礼。
是为了保护自己,而战死的十五名秦军骑士。
北征大军远征匈奴,三十万秦军,都是背井离乡。
这些寻常的军官和士卒,很难有条件将遗体送回家乡。
只能就地安葬。
其实对于军人来说,能够入土,就是为安了。
要真是打仗的时候,很多人死了,连入土都是一件极其奢侈的事情。
能求个全尸,就殊为不易。
葬礼的地点选在了肤施县城西南方向的一座山塬的南坡上。
已经醒过来的秦军百骑率带着下属秦军骑吏和骑士,为战死的同袍抬棺,发丧。
棺材很小,只有后世扶苏所见过的棺材的一半大小。
老秦人素来节俭,即便是白事,也要简朴很多。
当山东六国已经流行直肢葬的时代,只有秦人,还默默遵行着东周时期的屈肢葬。
逝者会被绳子、皮带固定成母胎中婴儿蜷缩的形状。
怎样来,便怎样走。
“头向西!魂归乡咧!”百骑率嘶哑着嗓音,喊着。
十五只小小的木棺,下了地。
“魂归乡罢!”近百名秦军骑士,低沉着声音道。
活着为家乡安宁而战,死了人不能回到家乡,魂也要回去!
嬴扶苏见不得这样的场面,心里不是滋味。
这些秦人,是为了保护自己而战死的。
自己虽然是穿越而来的一只游魂,但冥冥之中,已经和这个时代牢牢地绑在了一起。
刚来到这个时代的时候,其实对古代还是很抵触的。
落后、愚昧、残酷。
但嬴扶苏从此时开始,却终于已经将自己融入了老秦人的族群之中。
自己本就是秦人。
又欠了秦人的。
现在,算是找回了根。
军中的葬礼很简单,但庄严肃穆。
十五块简单的木头墓碑,上面刻上了每个人的名字。
军中史官连夜找来木头,刻的墓碑。
‘孟桦’的名字,就在其中。
其实这些骑士中,很多一辈子都不识字的。
但人在这世界上来过,笑过、哭过、活过,便应该留下名字。
近百名秦军骑士,绕着十五座小小的‘土堆’,正着转了三圈,又反着转了三圈。
秦军列队,四人一列,三列一组,站了九组。
有的组已经少了人,有的组甚至只剩下了两三个人。
所有人定定看向了嬴扶苏。
长公子屈尊,来参加骑士的葬礼,这是少有的事情。
百骑率恭敬地向嬴扶苏鞠了一躬,扶苏急忙将百骑率扶起。
“长公子……讲两句吧……”
嬴扶苏哑然。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心里似乎有无穷无尽的情绪和话语,却说不出一个字来。
他想说,自己欠了秦人的,要还。
他想说,秦军的骑士,都是好样的,是老秦人的骄傲。
他想说,对不起。
但都没说出口。
良久之后,嬴扶苏终于开了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这是当年秦军的战歌,也是孟桦临死前,对自己骑吏说过的话。
嬴扶苏,深深记得。
又过了良久之后,大伙开始返回肤施县城。
天黑下来的时候,城门要关的,不能耽误了时辰。
但嬴扶苏却看到,年轻骑士孟桦的那位骑长,静静坐在孟桦的坟堆前,好像没有离开的意思。
嬴扶苏对这个骑长,没什么好感。
他记得很清楚,孟桦倒下的时候,骑长笑着对嬴扶苏说:“孟桦这蛮小子,总也不懂得变通。简直是个愣子。”
孟桦还没断气的时候,骑长就着急去拔剑。
嬴扶苏有些疑惑,但百骑率却小声说道:“长公子,那是孟榆,孟桦的兄长。”
扶苏瞪大了眼睛,一脸不可置信。
百骑率叹了口气:“这兄弟俩,平日里关系最好……随他吧,让他跟他弟,再说说话……”
嬴扶苏回过身来,看着身后这个‘小萝卜头’哭笑不得。
这小家伙从‘刑场’一路跟着自己,走到了城门口,然后被守着城门口的秦军士卒拦了下来。
“小米儿,你跟着我干啥?”嬴扶苏郁闷地问道。
‘小萝卜头’只是用清澈明亮的眼睛看着嬴扶苏,却不回答。
嬴扶苏一拍脑门儿:“差点忘了,你不会说话。”
嬴扶苏摸了摸‘小萝卜头’的大脑袋,这孩子瘦的皮包骨头,看着就让人心疼。
但清澈的眼神中,分明没有任何灰暗和颓丧。
反倒是嬴扶苏在他的眼睛里,看到了一种叫做希望的东西。
他被这澄澈的目光所吸引,想起来一句话:“我们必须抱有希望,这并不是因为希望真的存在,而是因为我们要做高贵的人。”
这一刻,小米儿比嬴扶苏更加高贵。
‘小萝卜头’只是那样站着,瘦小的身子仿佛一阵风就能把他吹跑。
上郡的风很大,沙尘暴吹起来的时候,遮天蔽日。
但‘小萝卜头’,就这样伫立着。
叹了口气,嬴扶苏蹲下来,看着‘小萝卜头’。
“你能听懂我说话吗?”
大脑袋迟疑了一下,略微点了点。
“小米儿,你自由了!不用再做隶臣妾了!你可以用自己的爵位,换取自由!”嬴扶苏一个字一个字,缓慢地说道。
大脑袋摇了摇头。
嬴扶苏顿时错愕:“你要跟着我?”
大脑袋点了点头,很坚定。
嬴扶苏又摸了摸小米儿的脑袋。
乱糟糟的头发。
“那你就跟着我吧!只要我还活着,总能让你吃饱饭的!”
小米儿的眼睛更亮了。
于是,嬴扶苏收下了这粒小米儿。
·
一早上起来,嬴扶苏都还没有进过食儿。
回到冯府的时候,早已经饥肠辘辘。
喝了满满一罐羊肉汤,又吃了一大碗麦饭。
这个麦饭,不是两千年后陕西人经常吃的那种麦饭。
而是小麦的麦仁,洗剥干净,然后蒸煮熟,直接当米饭吃。
口感比较粗糙,但好在麦仁比较劲道,还能有些嚼劲。
即便是这样,也是大户人家才能吃得起的。
倒不是冬麦贵重,只是麦仁去壳比较困难,所以寻常家里没有机会这样的吃法。
小米儿跟着嬴扶苏沾了光,吃上了肉汤和小米饭。
寻常人家,可能小半年也不舍得吃一次肉食的。
嬴扶苏将自己陶罐里仅有的几块肉,都给了小米儿。
小米儿很珍惜,将每一粒米,都吃得干干净净。
盛肉汤的陶琬也被舔的干干净净。
小米儿换掉了之前那件不合身的,已经破破烂烂的代表隶臣妾的官府衣裳。
嬴扶苏找了件寻常的衣服给了小米,但他穿着依旧肥肥大大。
嬴扶苏只好学着自己小的时候,父母的打趣:“小孩子个头长得快,现在穿着大,很快就小啦。”
小米傻笑着,露出一口大白牙。
嬴扶苏本来要将小米儿换下来的那身破破烂烂的衣服扔掉。
但小米不肯。
小米儿不舍得将旧衣服扔掉,因为那曾是他的全部身家。
他将已经破烂的旧衣服,洗干净,收好,兴许以后用得到。
·
傍晚的时候,嬴扶苏去参加了一场葬礼。
一场老秦人的葬礼。
是为了保护自己,而战死的十五名秦军骑士。
北征大军远征匈奴,三十万秦军,都是背井离乡。
这些寻常的军官和士卒,很难有条件将遗体送回家乡。
只能就地安葬。
其实对于军人来说,能够入土,就是为安了。
要真是打仗的时候,很多人死了,连入土都是一件极其奢侈的事情。
能求个全尸,就殊为不易。
葬礼的地点选在了肤施县城西南方向的一座山塬的南坡上。
已经醒过来的秦军百骑率带着下属秦军骑吏和骑士,为战死的同袍抬棺,发丧。
棺材很小,只有后世扶苏所见过的棺材的一半大小。
老秦人素来节俭,即便是白事,也要简朴很多。
当山东六国已经流行直肢葬的时代,只有秦人,还默默遵行着东周时期的屈肢葬。
逝者会被绳子、皮带固定成母胎中婴儿蜷缩的形状。
怎样来,便怎样走。
“头向西!魂归乡咧!”百骑率嘶哑着嗓音,喊着。
十五只小小的木棺,下了地。
“魂归乡罢!”近百名秦军骑士,低沉着声音道。
活着为家乡安宁而战,死了人不能回到家乡,魂也要回去!
嬴扶苏见不得这样的场面,心里不是滋味。
这些秦人,是为了保护自己而战死的。
自己虽然是穿越而来的一只游魂,但冥冥之中,已经和这个时代牢牢地绑在了一起。
刚来到这个时代的时候,其实对古代还是很抵触的。
落后、愚昧、残酷。
但嬴扶苏从此时开始,却终于已经将自己融入了老秦人的族群之中。
自己本就是秦人。
又欠了秦人的。
现在,算是找回了根。
军中的葬礼很简单,但庄严肃穆。
十五块简单的木头墓碑,上面刻上了每个人的名字。
军中史官连夜找来木头,刻的墓碑。
‘孟桦’的名字,就在其中。
其实这些骑士中,很多一辈子都不识字的。
但人在这世界上来过,笑过、哭过、活过,便应该留下名字。
近百名秦军骑士,绕着十五座小小的‘土堆’,正着转了三圈,又反着转了三圈。
秦军列队,四人一列,三列一组,站了九组。
有的组已经少了人,有的组甚至只剩下了两三个人。
所有人定定看向了嬴扶苏。
长公子屈尊,来参加骑士的葬礼,这是少有的事情。
百骑率恭敬地向嬴扶苏鞠了一躬,扶苏急忙将百骑率扶起。
“长公子……讲两句吧……”
嬴扶苏哑然。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心里似乎有无穷无尽的情绪和话语,却说不出一个字来。
他想说,自己欠了秦人的,要还。
他想说,秦军的骑士,都是好样的,是老秦人的骄傲。
他想说,对不起。
但都没说出口。
良久之后,嬴扶苏终于开了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这是当年秦军的战歌,也是孟桦临死前,对自己骑吏说过的话。
嬴扶苏,深深记得。
又过了良久之后,大伙开始返回肤施县城。
天黑下来的时候,城门要关的,不能耽误了时辰。
但嬴扶苏却看到,年轻骑士孟桦的那位骑长,静静坐在孟桦的坟堆前,好像没有离开的意思。
嬴扶苏对这个骑长,没什么好感。
他记得很清楚,孟桦倒下的时候,骑长笑着对嬴扶苏说:“孟桦这蛮小子,总也不懂得变通。简直是个愣子。”
孟桦还没断气的时候,骑长就着急去拔剑。
嬴扶苏有些疑惑,但百骑率却小声说道:“长公子,那是孟榆,孟桦的兄长。”
扶苏瞪大了眼睛,一脸不可置信。
百骑率叹了口气:“这兄弟俩,平日里关系最好……随他吧,让他跟他弟,再说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