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选择的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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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踏整齐的脚步声音,一队队铁甲鲜明的明军从城墙下走了上去,他们拿着耥耙,看起来像是鱼叉,却做的很精良,穿着铁甲,腰间挎着腰刀,还有一个袋子,里面装的都是火箭,耥耙手,这是在明末很受欢迎的一个兵种,他们队列整齐,军阵严整,绝对是精锐,开封的明军是总兵陈永福的军队,陈永福可是明末的一员悍将,曾经在军中射中李自成一只眼睛,他手下的军队,也是精锐,要不然也不会让李自成无计可施。
李华有些紧张,说实话,谁第一次上战场,自然都会紧找,他腿已经有些哆嗦了,他可以看见开丰城头那面白旗,开封义士来吾旗下,戮力同心,共讨逆贼。想想晴雯,他跺跺脚,便是往这城墙上走去。
路上有很多跟他一样的百姓,上城,很多人是为了赚取周王的赏赐,有的人是为了那活命的粮食,当然,义薄云天,为了守护开封的人也不少,路上还有一个个穿着锦衣华服的人带路,身后跟着一个个壮硕装备还不错的家丁,这些都是开封城内的宗族,派出族人带着家丁来守城。
李自成打下一座城池,便是要洗劫这群富家子弟还有官商,这种宗族深刻的明白,如果开封城破了,他们的下场有多惨?他们才是不遗余力的去参与守城,还有周王,前面一个被做成福禄宴的福王,所以,他才会重金悬赏众人守城。
所以,到了李自成打下北京之后,北方的官商宁愿向满清投降,也不向李自成投降,这群官商鲜有义士,只有能苟活一命,有奶便是娘,提出联虏抗贼的他们,本身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考虑,李自成要是打下城池,老百姓可能没事,他们要遭殃,若是满清打下城池,剃个头跪在地上口称奴才,说不定还能加官进爵,一来是李自成政治上的短见,二来,也是这群人的寡廉鲜耻,所以,李华上一世,高湛远度的红太祖,便是重点打压这群寡廉鲜耻之人。
这群人有的人穿的铠甲,可是十分豪华,有的家丁看起来比起明军正兵都是精锐,明朝对于民间规定,民间只允许藏有五兵,就是刀剑鱼叉弓箭长矛,而此刻这群家丁穿的可都是一身违禁品啊,到了明朝中后期,海商用的火器比明军先进,内地宗族用上好的铠甲,那是很正常的事情,此刻,开封城危及,放在明面上也是大家心知肚明允许的,城破了,都要完蛋。
一旁众人用着怜悯的目光看着李华,开封城有太多快饿死的人,跟李华一样,在城头,期待能靠着杀死李自成贼军,得一口饭吃,可这群刚刚拿起武器,哪里是穷凶极恶的流贼对手,一天能活下来一半就是不错了。
走上了着高大的城墙,城头便是有一堆兵器,旁边还站着一个铁甲士兵,看了李华一眼,道“拿一个兵器,去守城吧,若是杀贼一人,得白银一两,小心些,注意听那些官军的话”他这般说道。
李华重重的点点头,便是选了长剑,那士兵却是皱了皱眉头,道“怎么选了个最没用的兵器,铁剑?听我的,用长枪是最好的,你这样第一次来的人,用长枪活下来的机会更大“他好心的劝解,跟李华这样选一个兵器,只有上站城的民壮,丢了性命的人太多了。
“多谢,不过还是长剑顺手一些”李华顺手碗了一个剑花,那明军脸色变了变,差异道“你是练过的?练家子啊,”他从这漂亮的剑花中,就看出,李华这剑术,绝对是专门练过的,对他拱了拱手,道“是我多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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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头有很多人是跟李华一样的民壮,他们为了家人,或者是为了自己,上城墙,为了得到周王的赏赐,在这里活命,明军也没有太多的对他们进行约束,只是把他们分成了一队队,后面有一个个明军将士,他们是负责传授一些经验给他们的,同时也是为了帮他们轻点人头,或者说,难听点,就是督战队,打仗时候,谁逃跑就砍谁,让这群炮灰多一些价值。
那些人分成了一个个小团队,李华则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这些人中,有很早就在城墙上的民壮,他们熬了下来,熬城了一个个老兵,便是带领着刚来的新人,组成一个个小团队,告诉他们一些战阵的事情。
后面的敌台上,有十几个明军,为首的明军,看着还是点点头,道“不错,不错,已经组成一个个小团队了,打仗,就是靠集体的力量,才能战胜敌军“这些民装有些人已经成长起来了,他点点头,一开始这群民庄只是用来消耗流贼炮灰的炮灰,可几个月来的血战,已经有人有了不错的成长,可以招募进军中了。
他看了看李华,这个选了最没用兵器,还孤零零不合群的人,摇摇头,道“哎,看着人挺精明的样子,怕是第一个死,看看吧,一会这人一定是最先死的,行军打仗还不合群,”众人都是深以为然。
李华看着那边的小团体,有人招募他,他也不去,他捂着鼻子,一直在忍受着呕吐的冲动,这城墙上,到处都是鲜血,干掉的血迹,踩在上面还是粘脚,还有残肢断臂,断掉的一截肠子,或者是某个内脏,或者是被踩碎,看不出本来面目的人体某个器官。
那边还有一个长着刀疤的男人,他是这里的老人了,他本是街上游手好闲的青皮无赖,在这城墙上,一把子打家练出来的本事,派上了用场,开始时候,靠着一股子力气,杀了几个流贼炮灰,后来也慢慢聚拢了一个小团伙,在这城墙上。
见到流贼炮灰就上,后面穿着铠甲的流贼上来的时候,官军上就行了,他也明白,官军就是拿他们当消耗流贼炮灰的消耗品,他看着那边的李华,道“看到没有,那个傻乎乎的瓜皮,在城上,跟着我,我会带你们活下去,活下去晚上能分到粮食”一众人眼睛都发绿了,谁上这拼命,不是为了填饱肚子。
李华也懒得搭理他们,一个人在城墙上往下看去,城墙下,是一堆堆的尸体,已然发臭,鲜血清润了目光所及的土地,深红色的土地在阳光下反射出诡异的光芒,特别是那青草,已经被染红,那护城河的颜色已然变深。
再往远处望去,是李自成的大军,无边的旗帜,当然还有那一声声战马的长嘶,明朝总结前朝宋朝失败经验,进行马政,马政不光为明军提供了战马,也为流贼提供了战马,而优秀的骑兵兵源,李自成那马队,在那旷野上驰骋,卷起阵阵黄沙,给人一种威压,他打仗,内外几层,老营在内,然后是马队,步兵,外营,还有炮灰饲养,层层叠叠。
嘟嘟嘟流贼那边便是传来一阵号角的响声,那流贼的大阵便是动了。
踏踏整齐的脚步声音,一队队铁甲鲜明的明军从城墙下走了上去,他们拿着耥耙,看起来像是鱼叉,却做的很精良,穿着铁甲,腰间挎着腰刀,还有一个袋子,里面装的都是火箭,耥耙手,这是在明末很受欢迎的一个兵种,他们队列整齐,军阵严整,绝对是精锐,开封的明军是总兵陈永福的军队,陈永福可是明末的一员悍将,曾经在军中射中李自成一只眼睛,他手下的军队,也是精锐,要不然也不会让李自成无计可施。
李华有些紧张,说实话,谁第一次上战场,自然都会紧找,他腿已经有些哆嗦了,他可以看见开丰城头那面白旗,开封义士来吾旗下,戮力同心,共讨逆贼。想想晴雯,他跺跺脚,便是往这城墙上走去。
路上有很多跟他一样的百姓,上城,很多人是为了赚取周王的赏赐,有的人是为了那活命的粮食,当然,义薄云天,为了守护开封的人也不少,路上还有一个个穿着锦衣华服的人带路,身后跟着一个个壮硕装备还不错的家丁,这些都是开封城内的宗族,派出族人带着家丁来守城。
李自成打下一座城池,便是要洗劫这群富家子弟还有官商,这种宗族深刻的明白,如果开封城破了,他们的下场有多惨?他们才是不遗余力的去参与守城,还有周王,前面一个被做成福禄宴的福王,所以,他才会重金悬赏众人守城。
所以,到了李自成打下北京之后,北方的官商宁愿向满清投降,也不向李自成投降,这群官商鲜有义士,只有能苟活一命,有奶便是娘,提出联虏抗贼的他们,本身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考虑,李自成要是打下城池,老百姓可能没事,他们要遭殃,若是满清打下城池,剃个头跪在地上口称奴才,说不定还能加官进爵,一来是李自成政治上的短见,二来,也是这群人的寡廉鲜耻,所以,李华上一世,高湛远度的红太祖,便是重点打压这群寡廉鲜耻之人。
这群人有的人穿的铠甲,可是十分豪华,有的家丁看起来比起明军正兵都是精锐,明朝对于民间规定,民间只允许藏有五兵,就是刀剑鱼叉弓箭长矛,而此刻这群家丁穿的可都是一身违禁品啊,到了明朝中后期,海商用的火器比明军先进,内地宗族用上好的铠甲,那是很正常的事情,此刻,开封城危及,放在明面上也是大家心知肚明允许的,城破了,都要完蛋。
一旁众人用着怜悯的目光看着李华,开封城有太多快饿死的人,跟李华一样,在城头,期待能靠着杀死李自成贼军,得一口饭吃,可这群刚刚拿起武器,哪里是穷凶极恶的流贼对手,一天能活下来一半就是不错了。
走上了着高大的城墙,城头便是有一堆兵器,旁边还站着一个铁甲士兵,看了李华一眼,道“拿一个兵器,去守城吧,若是杀贼一人,得白银一两,小心些,注意听那些官军的话”他这般说道。
李华重重的点点头,便是选了长剑,那士兵却是皱了皱眉头,道“怎么选了个最没用的兵器,铁剑?听我的,用长枪是最好的,你这样第一次来的人,用长枪活下来的机会更大“他好心的劝解,跟李华这样选一个兵器,只有上站城的民壮,丢了性命的人太多了。
“多谢,不过还是长剑顺手一些”李华顺手碗了一个剑花,那明军脸色变了变,差异道“你是练过的?练家子啊,”他从这漂亮的剑花中,就看出,李华这剑术,绝对是专门练过的,对他拱了拱手,道“是我多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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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头有很多人是跟李华一样的民壮,他们为了家人,或者是为了自己,上城墙,为了得到周王的赏赐,在这里活命,明军也没有太多的对他们进行约束,只是把他们分成了一队队,后面有一个个明军将士,他们是负责传授一些经验给他们的,同时也是为了帮他们轻点人头,或者说,难听点,就是督战队,打仗时候,谁逃跑就砍谁,让这群炮灰多一些价值。
那些人分成了一个个小团队,李华则是孤零零的一个人,这些人中,有很早就在城墙上的民壮,他们熬了下来,熬城了一个个老兵,便是带领着刚来的新人,组成一个个小团队,告诉他们一些战阵的事情。
后面的敌台上,有十几个明军,为首的明军,看着还是点点头,道“不错,不错,已经组成一个个小团队了,打仗,就是靠集体的力量,才能战胜敌军“这些民装有些人已经成长起来了,他点点头,一开始这群民庄只是用来消耗流贼炮灰的炮灰,可几个月来的血战,已经有人有了不错的成长,可以招募进军中了。
他看了看李华,这个选了最没用兵器,还孤零零不合群的人,摇摇头,道“哎,看着人挺精明的样子,怕是第一个死,看看吧,一会这人一定是最先死的,行军打仗还不合群,”众人都是深以为然。
李华看着那边的小团体,有人招募他,他也不去,他捂着鼻子,一直在忍受着呕吐的冲动,这城墙上,到处都是鲜血,干掉的血迹,踩在上面还是粘脚,还有残肢断臂,断掉的一截肠子,或者是某个内脏,或者是被踩碎,看不出本来面目的人体某个器官。
那边还有一个长着刀疤的男人,他是这里的老人了,他本是街上游手好闲的青皮无赖,在这城墙上,一把子打家练出来的本事,派上了用场,开始时候,靠着一股子力气,杀了几个流贼炮灰,后来也慢慢聚拢了一个小团伙,在这城墙上。
见到流贼炮灰就上,后面穿着铠甲的流贼上来的时候,官军上就行了,他也明白,官军就是拿他们当消耗流贼炮灰的消耗品,他看着那边的李华,道“看到没有,那个傻乎乎的瓜皮,在城上,跟着我,我会带你们活下去,活下去晚上能分到粮食”一众人眼睛都发绿了,谁上这拼命,不是为了填饱肚子。
李华也懒得搭理他们,一个人在城墙上往下看去,城墙下,是一堆堆的尸体,已然发臭,鲜血清润了目光所及的土地,深红色的土地在阳光下反射出诡异的光芒,特别是那青草,已经被染红,那护城河的颜色已然变深。
再往远处望去,是李自成的大军,无边的旗帜,当然还有那一声声战马的长嘶,明朝总结前朝宋朝失败经验,进行马政,马政不光为明军提供了战马,也为流贼提供了战马,而优秀的骑兵兵源,李自成那马队,在那旷野上驰骋,卷起阵阵黄沙,给人一种威压,他打仗,内外几层,老营在内,然后是马队,步兵,外营,还有炮灰饲养,层层叠叠。
嘟嘟嘟流贼那边便是传来一阵号角的响声,那流贼的大阵便是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