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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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建业回来一起清理地上的东西时, 才发现多了一只鸽子:“这是谢家送的?”
林建业不把那只鸽子提出来, 陈冬梅还真没有发现,毕竟鸽子体积小,被那野鸡的身体一挡,看不见也正常。
林建业笑着摇摇头:“这小子是干大事的料。”
虽然说只是一只鸽子,对谢家来说肯定算不了什么, 林家也不会出不起这点钱,但谢长渝用这样赠送的方式, 就让林家人承了他的情, 以后要什么事要帮忙,林家就绝对没有二话,与此同时, 也是缓和了因为陈冬梅陈思雪之间闹出的那点不快。
陈冬梅联想到谢长渝给的便宜价格,那都是切身好处, 撇撇嘴, 到底没有说什么, 一转身就要吩咐两个字去把这些东西拿到圈里去, 当然了, 鸡和兔子腿上绑着的草绳是不能取下的,结果她就看到自己那两个儿子正盯着这些禽兽流口水。
陈冬梅:……
在很多家庭似乎都有一种共识, 家里买了好东西,一定不是给自己吃的,而是拿去送人的。
陈冬梅原本是准备把这鸽子也给林海燕提去,看到两个儿子的表现, 把那只鸽子提起来,转身就向厨房走去。陈冬梅看到儿子的表现,心里也是难过,大家都说她家日子好,但再好也不过不怎么饿肚子,大米饭一年到头都吃不了几顿,更别说是吃肉了。
陈冬梅手脚麻利,让儿媳妇烧热水,把鸽子杀了后,丢进热水里一烫,那毛就很容易扯掉进行处理了,这毛也被她抓起来丢一边放着,等清洗过后晒干收集起来以后做个什么东西。
今天林家这顿晚餐相对来说就特别的丰盛了,陈冬梅把鸽子肉切成很小很小的小块,炒的时候很舍得放油,因此那香味,让所有人都忍不住吞口水。鸽子肉炒后的油被陈冬梅又用来炒了一盘菠菜。
鸽子肉一上桌,大家下意识的就都看了过去。按照这鸽子肉的分量,一个人吃都觉得不够,但一个桌上这么多人。陈冬梅摇摇头,把那碗鸽子肉端起来,给儿子儿媳还有女儿各自赶到晚里不少,剩下的那么一点,又赶进了丈夫的碗里,至于她自己,干脆就用这个碗去盛稀饭,这样也能有那么一点点油腥味。
宋姗看着自己碗里的鸽子肉,也是无比的感动,陈冬梅虽然平时对两个儿子一脸嫌弃,但处理这些事的时候,儿子女儿都一样,只是会亏待她自己。宋姗当然可以心疼陈冬梅,甚至是把自己碗里的肉夹给陈冬梅,但如此一来,把两个哥哥和嫂子对比成什么样子了?所以她什么都没说,只是低头慢慢的喝着稀饭。
陈冬梅端着稀饭落桌后,看了眼桌上的人:“想吃肉啊,那就得看林安的了。”
林平和梁英同时看向林安,表情是诧异和懵逼,宋姗也下意识的看过去,林安接受到这目光,眼神闪烁不定,难为情极了,连他碗里的肉都没有刚才那么吸引他注意力了。
林建业沉默的笑着,似乎因此心情很好。
陈冬梅撇撇嘴:“不就是去相人结婚,害羞个啥。”
“妈……”林安抬头看了眼自己母亲,那意思是别说了,不要再说。
“你娶媳妇大家就能吃肉了,给你留两只兔子,你自己看着办。”
所以为了吃肉就得马上娶媳妇?
陈冬梅原本是打算留两只野鸡,把兔子给林海燕拿去,想了想自己家里做事,就用家里喂养的鸡就行了,于是换了过来。
宋姗喝着稀饭,也是一脸好奇:“妈妈,我未来二嫂是个什么样的人?”
林平闻言也加入进来:“对啊,我弟妹人如何,长得漂亮不?”
陈冬梅敲敲碗:“还想要漂亮的,也不看看你们自己,真找漂亮的自己看得住?现在可不是以前了,结婚了就死心塌地的跟着你们,一个不如意,自己跑了的你们又不是不知道……”
林平立即不敢说话了,梁英看到自己丈夫这怂样倒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陈冬梅这才看着自己小儿子:“那个女孩子我打听过了,人勤快性格又好,我自己也跑去见过一次,我觉得还不错。你自己也去看看,觉得可以就把事情给定下来。”
林安立即红了脸,他虽然不是多聪明,也知道母亲这话透出来的意思。母亲私底下打听了那个女孩很久了,还亲自见过,她自己很满意,所以要是他不满意,必须给出个合情合理的理由,否则等着被揍吧!
林安偷偷的看了嫂子梁英一眼,按照母亲找媳妇的标准,如果说是和嫂子差不多的女孩子,林安觉得他是愿意的,这样的女孩子不仅性格温柔听话懂事,还非常贴心,更重要的是家里也会平和。
村里不是没有一意孤行要娶自己喜欢女孩子的家庭,只是这行为就让母亲反感了,媳妇一进门就和婆婆娘闹起来,男人在中间帮自己妈也不是帮自己媳妇也不是,那日子别提多难熬,并且每次媳妇和婆婆娘吵架时,就有无数人围观看热闹,真心非常丢脸。
林安反正是不想遇到那样的事,真要那样,就不只是他自己的问题,还会影响父母和哥哥嫂子,他就是林家的千古罪人。
林安这么一想,也不排斥,反而对那个即将相看的女子抱有很大的期待。
一家人吃过饭,陈冬梅在被窝里和林建业压低了声音聊那个女孩子的事。陈冬梅托人打听了很多个,媒人们个个都说得天花乱坠,陈冬梅当然不信这些,都自己亲自跑一趟看过,最终选择了第七生产队上的吴家。
这吴家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虽说是这样,但并没有重男轻女的现象,三个女儿都是同样对待,前头两个女儿都出嫁了,还剩下一个小女儿吴华。陈冬梅也是活了半辈子的人了,不说多能看明白一个人,多多少少还是能看明白一点,这吴华大概是因为是小女儿的关系,性格比较单纯,没有那么多心眼,是个安分又乖巧的孩子。
陈冬梅已经和吴家通过风声了,对方对他们家也很满意,透露出来的意思就是什么彩礼这些都不要,就希望如果两家成亲家了,能对他们女儿好一点。吴家的态度很明显,吴家那儿子马上也要结婚了,吴家家底不多,肯定不能给女儿什么东西,所以也不求男方给啥东西,就希望孩子结婚过得好就行。
大概是因为这里民风如此,女儿出嫁的话,即使男方给什么东西,也是捏在女儿自己手里,所以一般情况下娘家反而会给女儿一些东西带去婆家,如果不能给女儿什么东西,当父母的也会因此愧疚。
若是哪家出现父母把女儿嫁出去的彩礼捏在手里补贴家用,不只是外面的人会对这样的人家指指点点,连女儿自己都会闹一闹,毕竟民风如此,很多习惯都被视为理所当然了。
林建业听得满意:“好好好,都你做主。”
陈冬梅叹一口气,又和林建业开始商量,吴家不要彩礼是一回事,他们家给不给又是另一回事,所以多多少少还是得给一些,否则别人知道了,会觉得他们家不重视这个儿媳妇,让人家女孩子心里也会不舒服。
夫妻两这么一说话,说着说着就各自睡着了。
————————
第二天一大早,林平林安兄弟就起床,赶着进城给林海燕送东西去,林建业也起得很早,不过他是赶着去谢家买了些鸽子,把这鸽子一起送给林海燕家去,野鸡和鱼黄鳝这些都是活的,林海燕可以自己安排是送人还是自己留着慢慢吃,那鸽子已经是死了,就可以让林海燕给家人补补身体。
林安在出门的时候,陈冬梅把他喊过来,给了他五毛钱:“到了城里机灵点,问问你姐姐哪里有卖一些女孩子的小玩意的地方,去选点好看的,别到时候送人都拿不出手。”
林安一听,脸又红了,捏着五毛钱羞涩极了。
“没出息,明天就看人了,你这样子,别人能看上你?”
林安挠挠头,转身和林平一起背着背篓就准备进城。
……
林平林安走了,梁英要去喂猪,这喂猪的活虽说不难,但也很麻烦的,得把红苕用水清洗干净,再用刀宰成一坨一坨的,然后放锅里煮,煮好了,等不烫了后,才一大瓢一大瓢的盛给猪吃。当然了,有时候觉得饿了的话,也会从锅里捡两坨出来自己吃,反正不会有人说什么。
陈冬梅原本打算跟着林建业一起去弄那些石头,男人们现在做的是把石头从山上打下来,然后一部分人就负责把这些石头打散成碎石,女人们则自发的把打散的石头背到一个地方集体堆着,到时候需要的时候就直接来挑来背。但家里的鸡鸭都还没有放出去,想了想还是去放鸡鸭。
宋姗主动请缨:“妈,我去放鸡鸭。”
陈冬梅想了一下:“那行。”
宋姗把圈外的门打开,鸡直接就跳了出来,鸭子则在后面。她手里拿着一根很长的竹竿,赶着鸭子去到那块专门供它们待的田里。
她听说这块地今年就要被弄成水田了,以前才开荒出来的水田产量太低,林建国就想了个办法,让大家都把鸭子赶到这里来,一年下来,这里就会肥沃些,等翻地做成水田后,种出来的稻子就没有那么悲惨了。
她不得不承认,林建国真的很聪明,第九生产队在他的带领下,成为一个富裕的村庄就是理所当然的事。
宋姗把鸭子赶到鸭田里去了后,就提着小篮子准备进山了。家人都有事情忙活,就她一个人闲在家里,她得自己给自己找点活来干。她今天的任务就是摘蘑菇和摘金银花。
这金银花以前她就常见,但并不认识,现在却知道这金银花可以用来泡茶喝,有清热解毒的作用。
山里的金银花很多,通常都是一簇一簇的,缠在某棵树的周围,一大片白色的长条形花朵。
她按照过去的记忆,走到一棵树旁,果然看到一大片金银花,于是兴高采烈的跑过去摘金银花。
此刻太阳初升,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偷偷掉落下来,与露珠结合,发出耀眼的光芒,在少女身边闪闪发光,她仿佛从五彩的闪烁光耀中偷偷冒出,当光耀覆灭便会消失,让人渴望这光耀的时间能延长一点,再延长一点。
谢长渝看了她好一会儿,才低低的咳嗽了一声。
宋姗听到声响,回眸看他。
她身后是翠绿色的金银花藤蔓,围绕着一棵树围成球形,白色的金银花跳跃其中,微微摇曳,而她回眸,仿佛将漫天的美丽风景尽收进她的眼底,璀璨夺目,耀眼迷人。
林建业回来一起清理地上的东西时, 才发现多了一只鸽子:“这是谢家送的?”
林建业不把那只鸽子提出来, 陈冬梅还真没有发现,毕竟鸽子体积小,被那野鸡的身体一挡,看不见也正常。
林建业笑着摇摇头:“这小子是干大事的料。”
虽然说只是一只鸽子,对谢家来说肯定算不了什么, 林家也不会出不起这点钱,但谢长渝用这样赠送的方式, 就让林家人承了他的情, 以后要什么事要帮忙,林家就绝对没有二话,与此同时, 也是缓和了因为陈冬梅陈思雪之间闹出的那点不快。
陈冬梅联想到谢长渝给的便宜价格,那都是切身好处, 撇撇嘴, 到底没有说什么, 一转身就要吩咐两个字去把这些东西拿到圈里去, 当然了, 鸡和兔子腿上绑着的草绳是不能取下的,结果她就看到自己那两个儿子正盯着这些禽兽流口水。
陈冬梅:……
在很多家庭似乎都有一种共识, 家里买了好东西,一定不是给自己吃的,而是拿去送人的。
陈冬梅原本是准备把这鸽子也给林海燕提去,看到两个儿子的表现, 把那只鸽子提起来,转身就向厨房走去。陈冬梅看到儿子的表现,心里也是难过,大家都说她家日子好,但再好也不过不怎么饿肚子,大米饭一年到头都吃不了几顿,更别说是吃肉了。
陈冬梅手脚麻利,让儿媳妇烧热水,把鸽子杀了后,丢进热水里一烫,那毛就很容易扯掉进行处理了,这毛也被她抓起来丢一边放着,等清洗过后晒干收集起来以后做个什么东西。
今天林家这顿晚餐相对来说就特别的丰盛了,陈冬梅把鸽子肉切成很小很小的小块,炒的时候很舍得放油,因此那香味,让所有人都忍不住吞口水。鸽子肉炒后的油被陈冬梅又用来炒了一盘菠菜。
鸽子肉一上桌,大家下意识的就都看了过去。按照这鸽子肉的分量,一个人吃都觉得不够,但一个桌上这么多人。陈冬梅摇摇头,把那碗鸽子肉端起来,给儿子儿媳还有女儿各自赶到晚里不少,剩下的那么一点,又赶进了丈夫的碗里,至于她自己,干脆就用这个碗去盛稀饭,这样也能有那么一点点油腥味。
宋姗看着自己碗里的鸽子肉,也是无比的感动,陈冬梅虽然平时对两个儿子一脸嫌弃,但处理这些事的时候,儿子女儿都一样,只是会亏待她自己。宋姗当然可以心疼陈冬梅,甚至是把自己碗里的肉夹给陈冬梅,但如此一来,把两个哥哥和嫂子对比成什么样子了?所以她什么都没说,只是低头慢慢的喝着稀饭。
陈冬梅端着稀饭落桌后,看了眼桌上的人:“想吃肉啊,那就得看林安的了。”
林平和梁英同时看向林安,表情是诧异和懵逼,宋姗也下意识的看过去,林安接受到这目光,眼神闪烁不定,难为情极了,连他碗里的肉都没有刚才那么吸引他注意力了。
林建业沉默的笑着,似乎因此心情很好。
陈冬梅撇撇嘴:“不就是去相人结婚,害羞个啥。”
“妈……”林安抬头看了眼自己母亲,那意思是别说了,不要再说。
“你娶媳妇大家就能吃肉了,给你留两只兔子,你自己看着办。”
所以为了吃肉就得马上娶媳妇?
陈冬梅原本是打算留两只野鸡,把兔子给林海燕拿去,想了想自己家里做事,就用家里喂养的鸡就行了,于是换了过来。
宋姗喝着稀饭,也是一脸好奇:“妈妈,我未来二嫂是个什么样的人?”
林平闻言也加入进来:“对啊,我弟妹人如何,长得漂亮不?”
陈冬梅敲敲碗:“还想要漂亮的,也不看看你们自己,真找漂亮的自己看得住?现在可不是以前了,结婚了就死心塌地的跟着你们,一个不如意,自己跑了的你们又不是不知道……”
林平立即不敢说话了,梁英看到自己丈夫这怂样倒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陈冬梅这才看着自己小儿子:“那个女孩子我打听过了,人勤快性格又好,我自己也跑去见过一次,我觉得还不错。你自己也去看看,觉得可以就把事情给定下来。”
林安立即红了脸,他虽然不是多聪明,也知道母亲这话透出来的意思。母亲私底下打听了那个女孩很久了,还亲自见过,她自己很满意,所以要是他不满意,必须给出个合情合理的理由,否则等着被揍吧!
林安偷偷的看了嫂子梁英一眼,按照母亲找媳妇的标准,如果说是和嫂子差不多的女孩子,林安觉得他是愿意的,这样的女孩子不仅性格温柔听话懂事,还非常贴心,更重要的是家里也会平和。
村里不是没有一意孤行要娶自己喜欢女孩子的家庭,只是这行为就让母亲反感了,媳妇一进门就和婆婆娘闹起来,男人在中间帮自己妈也不是帮自己媳妇也不是,那日子别提多难熬,并且每次媳妇和婆婆娘吵架时,就有无数人围观看热闹,真心非常丢脸。
林安反正是不想遇到那样的事,真要那样,就不只是他自己的问题,还会影响父母和哥哥嫂子,他就是林家的千古罪人。
林安这么一想,也不排斥,反而对那个即将相看的女子抱有很大的期待。
一家人吃过饭,陈冬梅在被窝里和林建业压低了声音聊那个女孩子的事。陈冬梅托人打听了很多个,媒人们个个都说得天花乱坠,陈冬梅当然不信这些,都自己亲自跑一趟看过,最终选择了第七生产队上的吴家。
这吴家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虽说是这样,但并没有重男轻女的现象,三个女儿都是同样对待,前头两个女儿都出嫁了,还剩下一个小女儿吴华。陈冬梅也是活了半辈子的人了,不说多能看明白一个人,多多少少还是能看明白一点,这吴华大概是因为是小女儿的关系,性格比较单纯,没有那么多心眼,是个安分又乖巧的孩子。
陈冬梅已经和吴家通过风声了,对方对他们家也很满意,透露出来的意思就是什么彩礼这些都不要,就希望如果两家成亲家了,能对他们女儿好一点。吴家的态度很明显,吴家那儿子马上也要结婚了,吴家家底不多,肯定不能给女儿什么东西,所以也不求男方给啥东西,就希望孩子结婚过得好就行。
大概是因为这里民风如此,女儿出嫁的话,即使男方给什么东西,也是捏在女儿自己手里,所以一般情况下娘家反而会给女儿一些东西带去婆家,如果不能给女儿什么东西,当父母的也会因此愧疚。
若是哪家出现父母把女儿嫁出去的彩礼捏在手里补贴家用,不只是外面的人会对这样的人家指指点点,连女儿自己都会闹一闹,毕竟民风如此,很多习惯都被视为理所当然了。
林建业听得满意:“好好好,都你做主。”
陈冬梅叹一口气,又和林建业开始商量,吴家不要彩礼是一回事,他们家给不给又是另一回事,所以多多少少还是得给一些,否则别人知道了,会觉得他们家不重视这个儿媳妇,让人家女孩子心里也会不舒服。
夫妻两这么一说话,说着说着就各自睡着了。
————————
第二天一大早,林平林安兄弟就起床,赶着进城给林海燕送东西去,林建业也起得很早,不过他是赶着去谢家买了些鸽子,把这鸽子一起送给林海燕家去,野鸡和鱼黄鳝这些都是活的,林海燕可以自己安排是送人还是自己留着慢慢吃,那鸽子已经是死了,就可以让林海燕给家人补补身体。
林安在出门的时候,陈冬梅把他喊过来,给了他五毛钱:“到了城里机灵点,问问你姐姐哪里有卖一些女孩子的小玩意的地方,去选点好看的,别到时候送人都拿不出手。”
林安一听,脸又红了,捏着五毛钱羞涩极了。
“没出息,明天就看人了,你这样子,别人能看上你?”
林安挠挠头,转身和林平一起背着背篓就准备进城。
……
林平林安走了,梁英要去喂猪,这喂猪的活虽说不难,但也很麻烦的,得把红苕用水清洗干净,再用刀宰成一坨一坨的,然后放锅里煮,煮好了,等不烫了后,才一大瓢一大瓢的盛给猪吃。当然了,有时候觉得饿了的话,也会从锅里捡两坨出来自己吃,反正不会有人说什么。
陈冬梅原本打算跟着林建业一起去弄那些石头,男人们现在做的是把石头从山上打下来,然后一部分人就负责把这些石头打散成碎石,女人们则自发的把打散的石头背到一个地方集体堆着,到时候需要的时候就直接来挑来背。但家里的鸡鸭都还没有放出去,想了想还是去放鸡鸭。
宋姗主动请缨:“妈,我去放鸡鸭。”
陈冬梅想了一下:“那行。”
宋姗把圈外的门打开,鸡直接就跳了出来,鸭子则在后面。她手里拿着一根很长的竹竿,赶着鸭子去到那块专门供它们待的田里。
她听说这块地今年就要被弄成水田了,以前才开荒出来的水田产量太低,林建国就想了个办法,让大家都把鸭子赶到这里来,一年下来,这里就会肥沃些,等翻地做成水田后,种出来的稻子就没有那么悲惨了。
她不得不承认,林建国真的很聪明,第九生产队在他的带领下,成为一个富裕的村庄就是理所当然的事。
宋姗把鸭子赶到鸭田里去了后,就提着小篮子准备进山了。家人都有事情忙活,就她一个人闲在家里,她得自己给自己找点活来干。她今天的任务就是摘蘑菇和摘金银花。
这金银花以前她就常见,但并不认识,现在却知道这金银花可以用来泡茶喝,有清热解毒的作用。
山里的金银花很多,通常都是一簇一簇的,缠在某棵树的周围,一大片白色的长条形花朵。
她按照过去的记忆,走到一棵树旁,果然看到一大片金银花,于是兴高采烈的跑过去摘金银花。
此刻太阳初升,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偷偷掉落下来,与露珠结合,发出耀眼的光芒,在少女身边闪闪发光,她仿佛从五彩的闪烁光耀中偷偷冒出,当光耀覆灭便会消失,让人渴望这光耀的时间能延长一点,再延长一点。
谢长渝看了她好一会儿,才低低的咳嗽了一声。
宋姗听到声响,回眸看他。
她身后是翠绿色的金银花藤蔓,围绕着一棵树围成球形,白色的金银花跳跃其中,微微摇曳,而她回眸,仿佛将漫天的美丽风景尽收进她的眼底,璀璨夺目,耀眼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