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周一脸凝重地把剧本拿了过来。
《想记得》讲的是一个并不圆满的爱情故事。
在乡村田野长大的顽劣少年遇到了因为父母工作原因来到这里的少女。少女和他认识的所有人都不一样,柔软又美丽,安静又乖巧,像那田野上随风盛开的小雏菊,酒窝里都盛满了阳光。
他每天最高兴的事就是爬上树,翻过墙,避开在院子里晾衣服的妇女,把他从那最陡峭的山崖上采下的最漂亮的花放在少女的窗台上。
然后少年像野猫一样,藏在墙外茂盛的枣子树上,看见穿白色连衣裙的少女推开窗,好奇又开心地拿起那束花,放在鼻尖闻一闻,露出乖乖软软的笑。
然后他一整天都会心情大好,吹着口哨从树上溜下来,打输了跟隔壁村孩子王的架,也不觉得难过。
后来少女跟着父母一起搬走了,少年追在车后面跑了好久。
车子在麦田之间的泥泞路上停了下来,少女摇下窗,眼眶红红地看着少年。
他气喘吁吁,却咧嘴笑着,把别在裤腰上的那束花拿下来递给她。花瓣上还留着晨起的露水,少年朝她挥挥手说,别忘了我和这里啊。
他想着,他总要去找他的。
等他长大了,有钱了,要给她买这世上最漂亮的裙子,送她最漂亮的花。
可几年之后再见,少女却完完全全忘记了他。忘了那片他们拉着手奔跑过的田野,忘了那总盛开在她窗台的花。
她生病了,得了一种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失去之前所有记忆的病。
父母的意外过世给她留下了无法治愈的应激创伤。每隔一段时间,她就不得不面对一次完全陌生的世界,每一次,都要重新去认知一切,经历着一遍又一遍无休止的对未知的恐惧。
曾经安静乖巧的少女变得敏感胆小,不记得他是谁,也不记得自己是谁。
少年留在了她身边。
她每忘记一次,少年就重新让她爱上自己一次。
他让她灰暗绝望的人生又重新盛开了漂亮的花,每天早晨醒来来,只要一偏头,她就能看到床头那还残留露水的花束。
直到少年查出自己脑内长了一个无法切除的脑瘤。他并不害怕死亡,可他害怕失去自己的少女再次陷入黑暗。
可他没有办法了。
生死从来不由人。
他没有告诉少女自己就要死去的事情,他用生命余下的日子,替她安排了今后的一切。哪怕没有自己,她也能衣食无忧地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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